言語發展(development of speech),亦稱“言語獲得”。個體運用語言表達思想、進行交流的能力獲得與完善的過程。是個體心理發展的重要客觀指標。可分為三個時期:(1) 言語準備期(1歲以前)。嬰兒在11個月時能把詞與情境分開而真正理解詞義,1歲左右能說出第一個被理解的詞。(2) 口頭言語發展期(1歲至6、7歲)。口頭言語辭彙量和辭彙種類迅速增加,逐步掌握各種基本語法結構,初步形成言語交際能力,內部言語開始萌芽。(3) 內部言語和書面言語發展期(6、7歲至11、12歲)。內部言語和書面言語迅速發展並緊密聯繫、相互促進。對語詞的理解能力不斷加深,對語法結構形式的掌握水平不斷提高,同時語法結構意識逐漸形成,此時期後,個體的言語發展逐步趨向完善,到中學階段,言語發展已接近或基本達到成人的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言語發展
- 外文名:development of speech
- 別名:言語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