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的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牌子。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雙版納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 廳字〔2019〕10 號)、《中共西雙版納州委關於貫徹黨政機構改革重大決策部署的實施意見》(西發〔2019〕2號)精神,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以及州委關於政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Xishuangbanna Dai Autonomous Prefecture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機構: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承辦省人民政府檔案、批示在西雙版納州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 審核工作,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州委轉由州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州人民政府會議的籌備組織工作,協助州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州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和審核州人民政府檔案以及需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
(四)研究各縣市人民政府、試驗區管委會、各區管委會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單位請示州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州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州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積極協調州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州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全州政務信息工作。指導監督、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督促檢查各縣市人民政府、試驗區管委會、各區管委會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單位對州人民政府決定事項、 重點工作、重大建設項目和州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州人民政府領導報告。指導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
(八)負責州人民政府重大事項向州人大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負責與州人大常務委員會、州政協及其工作機構的工作聯繫,配合開展視察、檢查、調研等活動。組織、督促和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九)負責州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州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州人民政府領導指示。
(十)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州委、州人民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州委、州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一)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州人民政府重要檔案。起草或參與起草州人民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和文稿。
(十二)圍繞州委、州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對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 究,及時為州委、州人民政府提供決策諮詢意見和政策建議。
(十三)承擔州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課題的研究任務。對事關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 長期性問題開展超前研究和跟蹤研究,並提出建議。參與研究經濟體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問題。
(十四)承擔州人民政府決策諮詢研究課題管理和諍言徵集、網評工作。
(十五)負責州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州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十六)負責管理州人民政府駐外辦事處工作。
(十七)完成州委和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政策調研一科。負責州長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 辦理審計、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文電、督查調研工作。負責起草州人民政府領導的講話稿、文稿、匯報材料和講話(錄音) 稿的整理工作。負責有關材料的收集、資料綜合積累工作,及時準確地提供給州人民政府領導。承擔州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的草擬以及議決事項的督辦工作。承辦和督辦州人民政府領導的批示,並及時將辦理情況向州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二)政策調研二科。負責辦理髮展和改革、工業和信 息化、教育體育、科技、財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督、林業和草原、統計、能源、物價、扶貧、機關事務、政務服務、投資促進、稅務、金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編制、農墾、搬遷安置、農業綜合開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控、供銷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三)政策調研三科。負責辦理民族宗教事務、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商務、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應急管理、外事、廣播電視、信訪、醫療保 障、海關、防汛抗旱、救災、雙擁、地震、民航、人防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四)政策調研四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總結、重要匯報材料和州人民政府領導講話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圍繞州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對全州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及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為州人民政府決策提供服務。參與起草或組織協同有關部門共同起草、修改州人民政府重要檔案、文稿。配合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在我州的調研工作和有關課題研究。
(五)綜合科。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秘書長分管聯繫部門的有關文電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聯繫州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掛鈎扶貧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年度目標考核的統籌協調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各專項工作。
(六)辦文科。承擔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部分檔案、文稿的起草、修改、覆核、簽清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的立卷、歸檔、借閱及定期移交等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材料、電報的簽收、拆封、分送、傳遞、交換、清退等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辦公室保密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印鑑管理、使用工作。承擔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各類檔案、材料的列印、複印及裝訂工作。
(七)會議活動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全會、常務會議、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民主生活會等重要會議的方案擬定、材料收集、會議通知、記錄、組織協調、整理歸檔等工作。負責各縣市、各部門承辦的以州人民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州性會議審核、報批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省政府、州委等上級各類會議(電視電話會議)通知及各級人大、政協有關會議通知的辦理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領導集體出席重要公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會議的協調服務工作。
(八)議案科。負責州人民政府與州人大常務委員會、州政協相關工作的聯繫。負責州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向州人大常務委員會、州政協報告、通報材料的催辦審核。負責上級和州本級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提案的交辦、督辦和情況通報。
(九)信息科。負責向省政府辦公廳、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服務。負責全州政務信息的組織報送及州政府辦公室信息刊物的編輯。負責全州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指導、培訓、考核。負責全州政務信息傳輸網路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開展政務信息調研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對外信息聯絡工作。
(十)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科。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州政府系統單位的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指 導協調全州政府新聞發布、政府信息發布、重要政策解讀、 政務輿情回應、政民互動參與等主動公開工作。負責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指導開展全州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針對州級單位和縣市政府的依申請公開舉報。負責指導、管理全州政府入口網站和各類新媒體賬號、政府公報等政務公開平台的建設。負責統籌、推進全州“12345”政府熱線 工作,協調其他政府熱線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培訓、考核、評議等工作。
(十一)督查科。負責上級的決議、決定、意見以及重要會議決定事項、重要檔案、重點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州委、州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建設項目、民生實事等重點督查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州委、州人大常委會、州政府、州政協領導批示和上級黨政機關轉辦批示件、查辦件的督促檢查。負責《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任務的分解、督辦。負責州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綜合督查調研。負責政務督查工作的文電辦理、重要文稿起草和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二)規範性檔案科(法律顧問室)。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州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查各部門報送州人民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州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上報備案工作。負責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所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州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的日常工作,辦理涉及州人民政府的法律事務。
(十三)行政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的經費預算、資產、車輛等管理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接待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報刊雜誌征訂工作。協助綜合科做好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懲防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幹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獎懲、人事檔案等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及其管理部門職工的工資申報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管理部門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的協調服務。

行政編制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2名。設州人民政府秘書長1名(正處級),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1名(正處級),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督查室主任1名(正處級),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4名(副處級,其中1名兼任州信訪局局長),辦公室副主任4名(副處級,研究室副主任、州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副主任兼任),督查專員2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工勤編制按實有在職工勤人員數統計。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本規定自 2019 年 3 月 13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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