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州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指導全州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擬訂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機關事務工作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機關事務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機關事務工作理論研究。
(三)負責制定州級機關引進後勤服務社會化準入機制和有關服務標準,組織實施服務質量的監督。組織擬訂機關後勤服務購買項目及標準,對納入預算的州級機關後勤服務項目提出審核建議。指導州級機關後勤服務購買工作,監督購買項目、標準執行和服務質量。
(四)提出州級機關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的建議。負責州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
(五)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和組織實施機關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並接受財政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州級機關資產的配置審核、清查登記、處置調配等有關工作。
(六)負責州級黨政機關房地產管理,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州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辦公區的規劃編制、建設項目的審核和監督。負責州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的審批。負責州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改造的規劃審核、使用調配、購置租賃、維修改造、房產處置等有關工作。負責州級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擔州級黨政機關房地產產權集中統一管理工作。
(七)負責州級領導住房、周轉住房的項目審核、集中建設和配售管理。承擔州級領導生活保障工作。
(八)負責指導、協調、推進、監督全州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實施州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州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培訓、節能改造、能耗統計、能耗監測、能源審計、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等工作。組織開展公共機構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示範推廣新能源、新技術和新產品。
(九)負責制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州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州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州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按照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統一組織實施州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集中採購。負責州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及牌證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後實物用車保障和交通補貼發放事項。承擔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參與州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有關國內公務接待監督管理制度,承擔州級黨政機關和縣市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監督檢查。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的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查、扶貧、接待等工作。負責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資產財務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州級黨政機關和縣市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提出州級機關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的建議。負責州機關食堂的日常管理及相關綜合服務。承擔州級領導生活服務保障等工作。
(二)綜合管理科。按照規定承擔州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州級黨政機關資產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州級黨政機關房地產產權集中統一管理和辦公用房調配等工作。負責擬訂州級機關房地產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房地產管理工作。負責州級領導住房、周轉住房的項目審核、集中建設和配售管理。負責州機關辦公區的環境衛生、綠化亮化、安全保衛等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州機關辦公樓內會議室管理和會議服務、公共設施設備維護。參與州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推進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組織擬訂機關後勤服務購買項目及標準。指導州級機關後勤服務購買工作,監督購買項目、標準執行和服務質量。
(三)公務用車和節能管理科。負責制定全州公務用車管理辦法,指導、監督全州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州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州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核定、調整及牌證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購置、調撥、報廢審批工作。統一組織實施州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集中採購。負責縣市公務用車編制核定、檢查、指導工作。負責公務用車保障中心車輛的管理調度和司勤人員的日常管理。承擔重要政務活動管轄區域的服務保障管理和其他區域的協調保障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推進、監督全州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實施州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開展公共機構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承擔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共機構節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正處級),副局長2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現任領導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浦玲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本規定自2019年3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