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接待辦公室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接待辦公室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接待辦公室,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雙版納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9〕10號)、《中共西雙版納州委關於貫徹黨政機構改革重大決策部署的實施意見》(西發〔2019〕2號)精神,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接待辦公室是中共西雙版納州委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接待辦公室
  • 外文名:Reception Office of Xishuangbanna Dai Autonomous Prefecture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事業單位
  • 隸屬機構:中共西雙版納州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以及州委關於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參與擬訂西雙版納州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紀委監委、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以上領導的公務接待。
(四)負責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省政協、省紀委監委派出的各類調研工作組的公務接待。
(五)負責省內各州市黨政代表團、考察團的公務接待。
(六)負責西雙版納州承辦的全國性、區域性會議及大型活動重要來賓的公務接待。
(七)負責西雙版納州黨政代表團赴省內外考察學習,經貿合作和交流的聯絡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八)負責對西雙版納州公務接待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對州直黨政機關各單位的公務接待進行監督檢查。
(九)完成州委、州人大常委會、州政府、州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本單位日常運轉工作。
(二)接待一科。負責中共中央、中紀委監委及國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紀委監委副省級以上領導的公務接待。負責省委、省紀委監委派出的各類調研工作組的公務接待。
(三)接待二科。負責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國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副省級以上領導的公務接待。負責省政府派出的各類調研工作組的公務接待,協調聯繫雲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公務接待。
(四)接待三科。負責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政協及國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政協副省級以上領導的公務接待。負責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派出的各類調研工作組的公務接待。

行政編制

西雙版納州接待辦公室事業編制12名(含工勤編制1名)。設主任1名(正處級),副主任3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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