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3年07月25日
- 實施時間:2013年07月25日
- 頒布單位: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
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規的...
《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已經2003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27日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
1990年5月31日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7月21日西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西藏自治區氣象條例(修正)(2002年7月26日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 2006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氣象條例〉的決定》修正)...
2000年1月26日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02年7月26日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消防條例》的決定修正。
1994年8月18日西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7年7月17日西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一次修正 2004年6月9日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
第一條 為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保證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充分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下簡稱《地方組織法》),結合自治區的實際,制定本條例。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Xizang Autonomous Region),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
其中包括《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厲打擊“賠命金”違法犯罪行為的決定》等多部地方法規。——少數民族幹部隊伍不斷成長壯大 目前,西藏自治區省級領導幹部中有33名...
西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於2018年12月24日由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
西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廢止1982年8月26日經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989年8月7日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1月20日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規範議事...
第九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將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修編西藏生態安全螢幕障保護與建設規劃,預留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廊道和國邊防建設空間。制定保護生態環境、發展生態經濟、繁榮生態文化等方面的專項...
2024年1月10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拉薩勝利閉幕。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正出席閉幕會並講話。決議決定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2023年11月29日...
《西藏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在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0年11月26日通過。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構建生態安全螢幕障,結合西藏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條...
鑒於本工作條例(試行)所規定的內容已被《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等法規所替代。因此,決定廢止1984年12月8日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的《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
《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是1982年8月26日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2402 【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檔案來源】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 目錄 第一...
根據2011年11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8件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
經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由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3年9月22日發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23〕11號 《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條例》...
(2003年3月28日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合理利用地質環境,防治地質災害,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
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西藏自治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保證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充分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1984年12月8日西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有...
2008年4月30日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08]第3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西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暫行條例》。
1963年3月30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規定,結合西藏自治區的具體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十條 勘查、開採礦產資源應當節約用地,加強環境保護、災害防治、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植被恢復工作。第十一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監督管理工作。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協助自治區...
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12]5號 條例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和發展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