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督促檢查工作的通知

開展督查檢查工作,是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各級政府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的重要環節。加強對督查工作的領導,是各級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責任。領導同志特別是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督查工作,抓督查工作,管督查工作,形成全員抓督查,全方位抓落實的氛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督促檢查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0-04-03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文單位: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單位】82505
【發布文號】市政辦發[2000]43號
【發布日期】2000-04-03
【生效日期】2000-04-0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督促檢查工作的通知》(市政辦發〔2000〕43號2000年4月3日)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下,我市政務督查工作明顯加強,對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重大決策和領導重要批示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今年是世紀交替之年,也是西部大開發的起步之年,各項大政方針已定,目標任務也已明確,關鍵是抓好落實。為了進一步發揮督查工作的作用,確保市政府各項工作措施和任務的落實,現就加強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要切實加強對政務督查工作的領導
開展督查檢查工作,是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各級政府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的重要環節。加強對督查工作的領導,是各級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責任。領導同志特別是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督查工作,抓督查工作,管督查工作,形成全員抓督查,全方位抓落實的氛圍。要為督查工作人員和督查工作撐腰,保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鼓勵他們積極主動地、創造性地開展督查工作,完成督查任務。
二、緊緊圍繞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督查工作
政務督查工作要緊緊圍繞各級政府的中心工作,重點抓好市委、市政府各項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督促檢查;督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市政府會議(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重要決定事項的按時完成和情況反饋;督辦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事項;跟蹤督查市政府領導同志下基層調研、現場辦公或檢查指導工作等活動中研究或確定的有關事項;督促檢查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對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落實情況;對新聞媒體披露的重要問題和人民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整改及處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務督查工作網路,建立強有力的督查工作隊伍
為了加強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市政府已將市政府辦公廳督查處升格為市政府督查室,屬市政府辦公廳序列,負責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為了加強督查工作,各區、縣政府辦公室要指定專人負責督查工作,在督查人員選配上,要注意選拔那些有較高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綜合研究能力,敢于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工作紮實的人員。
四、健全和完善政務督查工作制度,使政務督查工作步入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軌道
(一)建立督查工作責任制度。要切實加強對督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對於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政府或部門的領導同志要親自督促檢查。凡疏於督促檢查而延誤工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二)建立重點督查事項的報告反饋制度。對於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決定事項,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抓緊貫徹執行,對有明確時限要求的,要按期辦結並及時向市政府辦公廳(督查室)報告工作情況;對於上級政府或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事項的落實情況或其它重要情況,應以《督查專報》的形式向市政府辦公廳(督查室)報告,各區縣每年不少於10期;對於中長期工作部署,或沒有規定時限的,應根據情況的輕重緩急,適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三)建立政務督查工作情況通報制度。為了推動督查工作的開展和督查事項的落實,決定建立督查工作的檢查通報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將不定期地對督查事項的辦理落實情況,對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督促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四)建立工作交流和考評表彰制度。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據全市督查工作實際,適時召開全市性的政務督查和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經驗交流和表彰會議。對於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加以宣傳和推廣。
五、要為督查部門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其參謀助手作用
要使督查人員及時了解領導的工作思路和意圖,根據工作需要,讓他們列席有關會議,閱讀有關檔案。要給他們交任務、壓擔子。在召開重要會議及領導下基層調研、現場辦公、檢查指導工作等項活動時,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督查人員參與。要注意調動和保護督查人員的積極性,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重視督查幹部的使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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