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的意見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檔案,對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工作提出了充分認識重要意義、加大督促力度、完善工作機制、改進督查方法、加強隊伍建設五點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鞍山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鞍政辦發[2009]25號
  • 發布日期:2009-05-29
  • 生效日期:2009-05-29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檔案來源鞍山市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圍繞一個核心,加速兩個融入,推進三大任務”這一總體要求,狠抓工作落實,不斷強化督促檢查職能,充分發揮督查部門在抓落實中的作用,督促檢查工作已經成為抓落實的重要手段,對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督促檢查工作開展得還不平衡,在個別地區和部門仍然存在著重布置輕檢查、重決策輕落實,政令不暢、效率不高等問題,影響了一些重大決策部署的及時有效落實。為全面貫徹《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的意見》(遼政辦發〔2009〕23號)精神,確保及時有效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政務督促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督促檢查工作是建設高效政府的重要內容,是保障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關鍵環節,是促進各級政府機關轉變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形式。各地區、各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督促檢查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把抓落實放到與抓決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將督促檢查工作貫穿於實施決策的全過程,在研究決策時明確督查事項,部署工作時提出督查要求,開展督查時保證落實效果。
各級政府和部門是抓好決策部署落實的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抓決策部署落實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督促檢查工作的領導和具體指導,將其列入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經常研究督促檢查工作,聽取督查機構的匯報,明確任務,提出要求,解決督促檢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各級政府和部門辦公室(或承擔督查職能的處室)具體承擔對政府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的重要職責,要把督促檢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秘書長、辦公室(或承擔督查職能的處室)主任(處長)要成為領導同志開展督促檢查的主要助手,切實加強對督促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指導;各級政府和部門的督查機構和督查工作承辦人是從事督查工作的主要力量,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組織協調和參謀助手作用,抓好督查督辦、通報評價等項工作。
二、突出重點加大督促檢查工作力度
各級政府和部門要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抓住突出問題和影響決策落實的關鍵,採取有力措施,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開展督促檢查。通過督促檢查,發現問題,認真解決政令不暢等問題,確保各項決策部署的真正落實。
(一)認真抓好黨和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發表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檔案出台和召開重要會議後,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及時制訂相應工作方案,並明確督查落實的內容和方式方法。要及時全面掌握決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跟蹤分析,把督促檢查工作貫穿於決策實施的全過程,保證重大決策的有效實施。對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檔案、會議,明確報告時限的,要按時限要求及時報告;沒有明確報告時限的,要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適時報告進展情況。
(二)認真抓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的督促檢查。各級政府和部門要結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具體要求,對所承擔的任務進行分解立項,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切實開展好督促檢查工作,對要求報告貫徹落實情況的事項和需要本地區、本部門落實的事項,都要及時擬定督促檢查方案,適時組織督促檢查,按時反饋督促檢查情況。
(三)認真抓好市政府成員會議、常務會議和業務會議以及其它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檢查。對各類會議決定事項進行跟蹤督辦是督促檢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政令暢通、工作落實到位的關鍵環節。
(四)認真做好領導同志批示、指示和交辦事項的查辦落實工作。對領導同志批示、指示和交辦事項進行專項督查,是督促檢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認真做好領導同志批示、指示和交辦事項的督促、查辦落實工作。對本地區、本部門出現的嚴重影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在調查了解的基礎上,報經領導同志批准後主動進行督促檢查。
三、完善機制推動督促檢查工作有序進行
督促檢查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政府和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機制,創新方式、方法,強化措施,努力使督促檢查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
(一)健全督查工作責任機制。要落實領導責任制度和承辦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形成自上而下層層抓落實的目標責任體系。凡督促檢查事項,都要明確目標任務、工作內容、完成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各地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負總責,親自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二)建立報告制度。督查事項必須及時報告和反饋落實情況。凡有明確要求報告時限的,要嚴格按照時限要求辦結並報告;沒有時限要求的,一般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報告;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查辦時限的,要及時報告原因和進展情況。督查報告要嚴謹、客觀、準確,說明事件的起因、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調查處理情況、工作建議等;督查報告行文要規範,應由各級政府或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簽發,以政府或部門名義上報。要努力做到事實不清楚不結案、政策不落實不結案、問題不解決不結案、結論不準確不結案、處理不到位不結案,努力提高督促檢查工作質量。
(三)實行通報制度。要充分利用督查通報、政府網站等形式,通報工作進展情況,交流工作經驗,適時適度公開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的進展情況,回應民眾的關切和訴求,自覺接受民眾的監督。
(四)嚴守保密制度。對督查工作中的涉密事項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的各項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
(五)實施考核獎懲制度。各級政府和部門應對本地區、本部門的督查工作和督查事項的落實情況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對督查工作開展得好的部門、單位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督查工作開展不利、敷衍塞責、沒有完成督查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頂著不辦、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四、不斷改進督促檢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一)加強組織協調,實行有計畫的督查。根據督查工作任務的輕重、主次和緩急,制定督查工作計畫,統籌安排部署,增強督查工作的主動性和計畫性,充分發揮督查工作最佳效能。要做好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督促檢查工作的協調,探索和總結聯合開展督促檢查工作的方式方法,推進政府重點工作的落實。
(二)開展調查研究,注重督查實效。各級督查機構要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及時提出建議,為完善決策和改進工作提供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要強化專項督查的明查暗訪,充分掌握第一手資料,深入基層看情況,深入實際查問題,注重督查實效,促進問題的解決和各項工作部署的落實;要加強對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全過程的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帶有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研究進一步落實的措施,使督查工作起到督查一件、帶動一片的成效。
(三)提高督查效率。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加強和完善督查網路信息平台建設。要強化對現代信息網路技術的套用。同時,要抓好督查機構在抓落實方面的報告、評價等綜合工作,保證落實效果,提高督查工作效率。
五、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和保障督促檢查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一)各級政府和部門要明確一名負責同志分管督查工作,要指定辦公室或其他內部處室承辦具體督查事項,以保證督促檢查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
(二)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加強督查力量,選配具有較高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的同志從事督促檢查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從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重視督促檢查工作,認真研究新形勢下督促檢查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開展督促檢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推動督促檢查工作深入開展,提高督促檢查工作的水平,為促進鞍山經濟社會實現大發展、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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