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督查工作的通知》是一款通知,生效時間是2001-05-17。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督查工作的通知
- 類形:公文
檔案信息
【發布文號】津政辦發[2001]29號
【發布日期】2001-05-17
【生效日期】2001-05-1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通知內容
為實現市委七屆七次全會關於搶抓機遇、跨越式發展的目標,落實《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提高效率的決定》(津政發〔2000〕56號),確保各項決策的貫徹落實和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現將進一步加強督查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督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政令暢通的基本保證,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都要把督查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要強化督查意識,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實效,使督查工作在推動決策落實上發揮更大的作用。督查工作涉及的內容很多,其基本任務是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重要會議精神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落實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全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本地區、本部門重大決策和主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決策督查包括:全市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督查;政府會議(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或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督查;《政府工作報告》涉及主要工作的督查,改善城鄉人民生活20項工作的督查等。決策督查工作是政府部門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認真抓緊抓好。要隨時了解情況,加強信息反饋,認真負責地報告貫徹落實情況。在反饋情況時,要堅持講真話、報實情,注意發現帶有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主動提供具有輔助決策價值的情況和建議。凡明確規定報告時限的,要按照要求的時限及時報告;沒有明確報告時限的,要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適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決策督查事關重大,政策性強,必須高度重視,嚴肅認真,決不允許推諉扯皮、敷衍塞責。
專項督查包括:上級政府部門和領導同志批示、交辦事項的查辦落實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收到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去的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或交辦事項後,要確定專人督辦,儘快辦結。查辦件一般應在兩周內辦結;對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辦,並及時報告查辦結果;因情況特殊確需延長查辦時間的,要及時報告原因和辦理進展情況。督查報告必須事實清楚,結論準確;對不符合要求的,將退回重新查辦。專項督查工作量大,時效性強,必須嚴謹細緻,一絲不苟。對延誤查辦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者的責任。
督查工作任務繁重,必須加強隊伍建設。要按照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紀律嚴的要求,加強督查隊伍自身建設。督查工作頭緒繁多,必須合理劃分職責分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國務院及國務院辦公廳交由我市辦理事項的督查;市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辦理和交待辦理事項的督查;《政府工作報告》涉及主要工作的督查;市改善城鄉人民生活20項工作的督查;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和落實情況的督查。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也要確定督查職能部門,明確責任分工。有條件的可在辦公室設立督查科,牽頭負責督查工作;暫未設立專門機構的,要由辦公室一名負責同志分管督查工作,並安排專人具體承辦督查事項。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都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實現督查工作規範化運作,切實做到記載完整,傳遞快捷,督促有力,檢查認真,反饋及時,實現不漏、不拖、不誤、不錯。要堅持報告制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全面、準確、及時地反映政府決策落實情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疏通渠道,加強聯繫,建立起上下暢通、靈敏便捷的督查網路。要加強對督查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要改善督查工作條件,為督查機構配備計算機和必要的通訊、交通等設施,逐步實現辦公手段現代化。要規範督查程式,凡需下級辦理並報告的事項,要填寫《督查通知單》,及時下發有關部門。為了推動督查工作的開展和督查事項的落實,要建立督查工作檢查通報制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將定期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督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