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蔭

補蔭

補蔭,也稱為奏蔭、蔭補恩蔭、資蔭、奏補、任子等。一般現在習慣稱為蔭補蔭補制度是我國封建社會長期存在的一種選官制度,蔭補官員與其它途徑出身的官員共同構成了封建官僚隊伍。中國古代選拔官員的制度大體有三:以世卿世祿為特點的世襲制;以推薦為主的察舉制九品中正制;還有以考試做標準的科舉官制蔭補制,則是先秦時期世卿世祿制度的變種,是一種變相的世卿世祿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補蔭
  • 拼音:bǔ yīn
  • 注音:ㄅㄨˇ ㄧㄣ
  • 解釋:對因故而被取消的蔭封予以補封 
詞義,詞析,發展歷程,入仕,選舉,蔭補官員,科舉官員,漢代蔭補,唐代蔭補,明代蔭補,清代蔭補,總結,

詞義

補蔭 (補廕)
拼音:bǔ yīn ㄅㄨˇ ㄧㄣ
解釋:1.對因故而被取消的蔭封予以補封。
對因故而被取消的蔭封予以補封。
明代沈德符的《野獲編補遺·勛戚·陸炳恤典》:“時新鄭於王俊民補廕、唐樞復官事,抗疏力爭,謂初年用事之臣,凡先帝所斥者,盡褒顯之,幾同武王反商。”蔭補制度淵源流長,而在宋代,蔭補權的泛濫,在中國歷史上任何王朝都無法匹敵,儘管宋代科舉制度已經非常發達,通過科舉錄取的官員人數亦相當多,但是,官員子弟通過蔭補入仕為官的數量遠遠超過了科舉官員。在宋以後的元、明、清三代,蔭補制度基本上是以唐宋為藍本,而有所損益的。

詞析

《宋朝階級結構》第248頁說:“奏蔭或可稱蔭補、補蔭、恩蔭、資蔭、奏補、任子等”。第262頁扼要論述宋朝官員的蔭補特權,說“宋朝蔭補制是前代任子制的延續”,“宋太宗和宋真宗時不斷擴大蔭補的範圍和名目,蔭補之濫,便成為非常突出、十分嚴重的弊病”。
沈括(蔭補出身)沈括(蔭補出身)
宋代蔭補,即恩蔭之濫,是普通常識,並非冷僻的問題。 《王安石變法》一書中就已談及“恩蔭”問題。《宋史卷》1984年版第322頁“蔭補”條是徐光烈先生所撰。開頭說,“亦稱‘任子’,‘世賞’。宋承舊制”。

發展歷程

中國自秦漢以後,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政體,一直發展並延續至清末,在這樣政體的支配下,如何選拔官員管理國家事務,便成了歷代統治者十分重視的問題。它關係到整個封建官僚隊伍的建設,國家機器的運轉乃至王朝的長治久安。中國古代選拔官員的制度大體有三:以世卿世祿為特點的世襲制;以推薦為主的察舉制,九品中正制;還有以考試做標準的科舉選官制。
補蔭補蔭
蔭補制,是先秦時期世卿世祿制度的變種,是一種變相的世卿世祿制度。秦漢之時,世卿世祿制度逐漸崩潰,蔭補制度漸漸興起,到漢代,“二千石九卿得蔭子弟為郎”,但此時還沒有成為一種經常性的固定的選官方式,故而史稱“漢之奏蔭,雖有定製而未始有常恩”。
魏晉時期,九品中正制盛極一時,漸漸發展到只憑門第入仕,蔭補制受到壓抑。隋唐時期,科舉制度興起,統治者為籠絡官僚隊伍,維護其既得利益,制定了詳細的蔭補法。唐代的蔭補法規定了官員依品級來蔭補其子孫,總的說來五品以上皆可得蔭補,並規定“三品以上蔭曾孫,五品以上蔭孫。孫降子一等,曾孫降孫一等”。宋初,基本上沿襲了唐、五代時期的蔭補舊制,“台省六品,諸司五品已上官皆得蔭補”。
到了王朝逐漸穩定的時候,因而需要更多的忠實於趙宋皇帝的官員去接管五代時期各國的領土,以鞏固其統治基礎。於是在擴大科舉取士的同時,也大量錄用官員子弟為官,以不斷充實和加強官僚隊伍,各種形式的蔭補相繼出現,蔭補人數大量增加。宋真宗即位後,官員蔭補子弟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之後的政府雖然也採取了一些措施,但都沒能改變宋代蔭補官員泛濫的局面。在宋以後的元、明、清三代,蔭補制度基本上是以唐宋為藍本,而有所損益的。
宋代的蔭補制度在整個古代蔭補制度的發展變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以宋代蔭補制度為標準,與歷代蔭補制度作比較,可以更好的理解古代這種選官方式。
銓試和呈試
宋代考試制度發達。無出身人如蔭補、軍功補官、進納補官等以及科舉第五甲及特奏名入仕的人,在“出官”以前,均須通過吏部主持的銓試和呈試以便獲得參選資格。“文臣初出官有銓試之科,武臣初出官有呈試之法,其試中者,始得放行參選”。這是宋政府為了保證官員素質的重要舉措。因為蔭補入仕是宋代入仕人數最多的一類,所以銓試和呈試的主要對象是蔭補官員。
宋初蔭補官員的考試非常簡單,武官甚至只要能念誦《論語》即算合格,這主要是由於宋初蔭補之人尚少,銓試法和呈試法還沒有完全成型的緣故。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仁宗慶曆年間,慶曆三年(1043年)十一月,仁宗頒布了《任子詔》,標誌著銓試和呈試法成為了一種制度。雖然宋代規定了蔭補官員必須參加銓試或呈試方準出官,可是蔭補官員憑藉其自身的勢力、關係網往往能免試注官,即便是參加考試,也會用作弊手段矇混過關,很容易通過考試獲得出官機會。因此說,銓試、呈試對蔭補官員的約束是十分有限的。

入仕

補蔭
自從實行科舉(圖為宋朝科舉場面)之後,在古代,普通人走向仕途的途徑幾乎都在這條道上。不過在宋代,除了通過科舉考試選拔官員外,朝廷還有制定了其它一些制度,作為人們進入仕途的補充,這些是和前代有所不同的。
第一,蔭補:宋代以恩澤而得官的不止於直系子孫,而且可以推到旁支、異姓,甚至於門客。得蔭補的機會有大禮蔭補、致仕蔭補、遺表蔭補等。所以一遇郊祀之年,就有許多人湧入官序之中,增加了官僚機構的壅滯之弊。
第二,磨勘:所有在官場任職的人,經過一定時期,都可以申請敘遷。經查明其資歷與敘遷的規定相符,不需視其在職務上有何特殊表現,都可以逐步上升。名為磨勘,實際只是例行公事,不過是防止偽造檔案和日期而已。
第三,請郡:宋代高級朝臣,可自己申請到願意去的地方任知州,藉以休養。這與唐代出任刺史多帶左遷意義不同。
第四,祠祿:宋代的所謂祠祿是以道教宮觀為名安置官員,給予一定待遇,以示優禮。最高級的稱為某某宮使,專以安置罷退之大臣,次級為提舉某處某宮某觀,最低一級為監獄廟。這些官員都無實際職事。這種位置若不是自己主動陳請而得,就有包含貶降的意味,與唐代之分司官帶有投閒置散意思略同。
第五,宋代初期,寄祿官與職事官極為混亂,最奇特者,選人初授之官皆以幕職令錄為名,而所任之職都與此毫不相干。例如有以京四路某縣令為階官,而實任河北路轉運司勾當公事;有以陝西路節度判官為階官,而實任河東路某州州學教授。至宋神宗以後,才另定官階之名,不與職事官相混。文階官自開府儀同三司至承務郎,每四年一轉,無出身者為資轉,有出身者可超資轉,至奉議郎則仍逐資轉。轉至高級,即不按資而由特旨除授。武階官略同,醫官內侍官之階官另有規定。因此,宋人官銜中之某某郎,某某大夫,就是表明某資歷等級,而且凡是科目出身的人加“左”字,無出身的人加“右”字。
第六,宋代官員的寄祿官名稱前大都加上“權”、“行”、“守”、“試”等字,以表示職事官與寄祿官的關係。凡除授職事官,都依寄祿官階的高低,在寄祿官前加這些字。其中侍郎、尚書初次任職,必定擔任“權”官,也就是說,有一定的試用期,然後升為真官,再正式冠以“試”、“守”或“行”字。神宗官制改革,規定分行、試、守三等:凡官員的寄祿官高於職事官一品的,帶行字;寄祿官低於職事官一品的,帶守字;寄祿官低於職事官二品以上者帶試字。職事官相同而寄祿官前行、守、試字不同的官員之間,職錢也有一些差別,如御史大夫和六曹尚書,“行”字者每月職錢六十貫,“守”字者五十五貫,“試”字者五十貫。職事官與寄祿官相當的官員,則不稱行、守、試,其職錢按“行”者發給。
第七,在宋代的官員中,有一部分附加性官銜失去了實際意義,幾乎變成了單純的虛銜,但仍保留其爵和食封、食實封。爵增為十二級,即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凡是封爵都有食邑。食邑從一萬戶到二百戶共分十四等。食邑仍是虛數,食實封才有收益。食實封從一千戶到一百戶共分七等。實封數約為虛封數的十分之四。食邑還不限於封爵,凡是宰相親王、樞密使、三司使、殿閣學士以至侍郎卿監等文武大臣,或位臻將相,都賜食邑。食邑增加到一定數量,則可循資封公封侯。食實封者,按實封一戶,每日計錢25文,隨官俸向官府領取。這些封爵食邑、食實封等都沒有子孫世襲的規定。

選舉

高宗中興,重定《補蔭法》,內外臣僚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隨,文武各有等秩,見《職官志》。
建炎元年,詔:“宰執子弟以恩澤任待制以上者,並罷。”紹興四年詔:“文武太中大夫以上及見帶兩制職名,依舊不限年。內無出身自授官後以及十五年,年及三十、不系宮觀責降之人,聽依條補蔭。”七年,中書舍人趙思誠言:“孤寒之士,名在選部,皆待數年之闕,大率十年不得一任。今親祠之歲,任子約四千人,是十年之後,增萬二千員,科舉取士不與焉。將見寒士有三十年不得調者矣。
祖宗時,者,皆實以年勞、功績得之,年必六十,身不過得恩澤五六人。厥後私謁行,橫恩廣,有年未三十而官至大夫者,員數比祖宗時不知其幾倍,而恩例未嘗少損。有一人而任子至十餘者,此而不革,實蠹政事,望議革其弊。”會思誠去國,議遂革。舊法,惟贓罪不許任子,新令並及私罪從,有司以為拘礙者多,遂罷新令。又詔:“宰執、侍從致仕遺表,惟補緦麻以上親,毋及異姓。”二十二年,以武臣多出軍中,爵秩高而族姓少,凡有薦奏,同姓皆期功,異姓皆中表,閭巷之徒附會以進。命須經統轄長官結罪保明,詭冒者連坐之。於后妃補蔭,每加裁抑,詔後族不得任從官。

蔭補官員

雖然說,蔭補官員可以毫不費力的通過銓試和呈試獲得差遣。但是他們在所承擔的差遣上仍然受到種種限制,這是由他們自身情況決定的,蔭補官員屬於無出身的人。在宋代,政府推崇科舉入仕的有出身之人,而對以蔭補官員為主的無出身之人,則多予限制。主要反映在除授差遣和敘遷兩個方面。
在差遣方面,一般來講,蔭補官員不得擔任高級清要之職。比如,蔭補官員一般不能任台諫、兩制、外交使節等職。台諫官是執政官員的候選對象,地位很高,被人看重。蔭補官員若任此職,必遭非議。靖康元年(1126年),唐恕以蔭補官員的身份任監察御史御史中丞陳過庭上言:“自祖宗以來定令,本台僚屬非有出身,未嘗除授,近者唐恕除監察御史,恕實有行業,士類推許,倘使分領六察,固優為之。然以蔭補入仕,有違祖宗條例,恐此一開,自是袴襦之子攀援進取者,足相躡於憲府矣,欲乞改除一等差遣”,終於“詔以恕為郎官”。
從這則史料中不難看出,台諫之官,是歷來不允許蔭補官員擔任的。兩制官即指翰林學士中書舍人,對出身的要求就更嚴了。宋徽宗崇寧五年(1106年),曾頒布詔令“翰林學士,兩省官及館閣今後並除進士出身人”嚴格限制無出身的人擔任翰林學士。據《石林燕語》記載韓維、林振彥是宋朝僅有的兩個由蔭補出身而任兩制官的人。
在敘遷方面,對蔭補官員的限制更大。宋代文臣寄祿官可分為選人、京朝官兩大類。京朝官又可分為京官,朝官。每一類官員各有其磨勘敘遷之法,出身不同,磨勘年限和升入官階便不相同。根據《長編》,在同等條件下磨勘,蔭補官員較進士出身的官員所得的官職要低,且所用時間也較長。蔭補官員若要升遷到與有進士出身官員同樣的職位,則要多花一倍的時間。
無論是文臣還是武臣,想要通過磨勘一階一階的升到高官,是萬分不容易的,蔭補官員因為沒有出身,則顯得更加艱難。
不過,蔭補官員中也有三六九等之分,高級官員特別是高級武官的子弟,因出身將門往往能快速的升至高官,象石守信王審琦曹彬等人之子,就屬於這種情況。而大多數中下級文武官員的子弟,要升至高官是很困難的。宋真宗時期,制定了宋代的第一部蔭補法,所受蔭補之人全都是武階官的小使臣,沒有文官。至天聖五年(1027年),始分文資、武資。據慶曆三年(1043年)的蔭補法,文官多補將作監丞以下的京官和選人階,而武官仍舊補小使臣階。
到熙寧年間,文官除宰相之子蔭補階由將作監丞降為大理評事外,其餘則不變,武官蔭補階雖然有很大的調整,但仍是蔭補小使臣階,又以其中三班奉職,三班借職為最多。由此可以得出兩個結論。一是無論是文官還是武官,所蔭補的級別都非常低。宰相之子也不過蔭補正九品的大理評事,更多的官員則蔭補末等京官和選人階;而武官則為清一色的小使臣階,最高的東頭供奉官也只是從八品。第二個結論是,在蔭補的官員中,武官始終占大多數。

科舉官員

宋代選官的途徑雖然很多,但主要的仍是蔭補和科舉兩途。以南宋李心傳記載的《嘉定四選總數》為例,嘉定六年(1213年),蔭補出身官員占57%,科舉出身官員占28%,其它出身官員占15%。在《宋史》列傳中(不包括后妃、宗室、列女等傳)各類科舉、制舉以及學校舍選出身共有980人,約占總數的70%,恩蔭出身共有231人,約占總人數的17%,其它出身人占13%。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蔭補和科舉出身的官員,占據了官員的大多數,而蔭補入仕的人數又遠多於科舉入仕的人數,只是由於《宋史》列傳中所載的多是在中央、地方任職的要員,而這些官員大部分是出身科舉的,所以蔭補官員雖在總量上多於科舉入仕者,但真正能進入《宋史》中的人數卻並不多。在兩宋135位宰相中,僅有沈義倫呂端陳執中賈似道四人為蔭補出身。

漢代蔭補

蔭補作為一種制度出現應該是在漢代,據宋人章如愚《山堂群書考索》中說:“任子保任之法,任子之說起於劉向以父任為輦郎,袁盎以兄任為郎中,釋者曰‘言為父兄所保任,故得為郎也’。而眉山蘇洵上書仁宗亦云所謂任子,猶曰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云爾。”
漢代任子入仕的官階是很低的。但在任用方面卻可達到很高的地位,如劉向(以父劉德為宗正而入仕為輦郎)曾位列九卿,與蕭望之、周堪、金敞等共同輔政,蘇武(因父蘇建為衛尉而蔭為郎)從匈奴返回京師,被拜為典屬國。秩中二千石。
至於霍光(以兄驃騎將軍霍去病出為郎)更不用說了,輔政重臣,位列大將軍,廢立皇帝,權傾內外。把漢代的任子與宋代的蔭補作一比較我們可以看出,漢代任子範圍要小得多,宋代文武官員五品以上皆可獲得蔭補權利,而漢代則僅限於二千石以上官員。另外,漢代以任子出身的官員常可至三公九卿之大官,如霍光、劉向等,他們的出身並不受人非議,其中劉向還曾被列位三公的蕭望之、周堪推薦。可是宋代蔭補官是絕難達到顯赫的地位的。

唐代蔭補

唐代蔭補制度已經很完善了。和宋代比起來,唐代蔭補的品階是很高的,宰相之子初官便可為正七品的官員,宋代宰相之子僅為九品京官。從日後的發展來講,唐朝有369名宰相,士族地主出身者有125名,其中蔭補者25名,占20%;在200餘名庶族地主出身的宰相中,蔭補者占11%,兩者平均,蔭補出身的宰相占總數的16%。這個比例要遠大於宋朝,可以說唐代的蔭補子弟在高級官僚隊伍中是不乏其人的。
再從素質上比較,唐代雖有李德裕裴行儉等一、二賢者,可是時人關於蔭補官員素質過低的論斷,也不絕於書。馬周嘗言“今不肖襲爵嗣職,則兆庶被殃”,魏玄同言“貴戚子弟一皆早仕弘文、崇賢、千牛、輦腳之類,技能薄而門閥高,請裁”。可見,唐代蔭補官員雖能躋身高位,但能力卻很一般,也沒有對國家起多大的作用。

明代蔭補

明代,文官和武官實行兩套完全不同的蔭補制度。就文官來說,子弟必須經過科舉考試,中得進士後,才能按照資格獲得品階、俸祿、官職等。成化年間,為了進一步提高蔭補官員的素質,規定凡蔭補者均須送到國子監讀書,稱其為“官生”,待學習期滿,參加科舉,中得進士後,方授官職。與文官不同,武官子弟可直接承襲父輩官職。明代武官階為六品十二級,正一品至從二品為流官,不允世襲。正三品之下的軍官均可承襲。
正統年間,兵部尚書王驥守衛有功,特賜“誠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上柱國”,歲祿二千石,其子世襲指揮同知。武官子弟的世襲不用經過科舉,而要進入武學,接受軍事訓練。然後通過比武,成績優異者,方可襲職。從明代的蔭補情況來看,在文官方面,對蔭補官員的要求較宋代嚴格,須獲進士出身,方能授官。所授官職也較宋代高。在武官方面,與其說是蔭補授官,還不如說是世襲
這在錦衣衛中尤為突出。永樂時規定,只要有軍功,兄弟諸侄均可襲職,這樣造成了軍隊中冗官現象嚴重,人浮於事,戰鬥力極差。而必須參加比武才能授官的制度,使投機鑽營,賄賂考官之風盛行。嘉靖時,詹事府詹事霍韜曾說:“自永樂後,新官免試,舊官即比試賄賂無不中”,這倒是與宋代蔭補官員的銓試和呈試相差無幾。

清代蔭補

清代的蔭補叫蔭生,有“難蔭”“恩蔭”“特蔭”三種形式。“難蔭”,順治三年(1646年)制,規定“官員歿於王事者,依應升品級贈銜,並蔭一子入監讀書,期滿候銓”。雍正年間,又進一步規定,“官員因公差委,在大洋、大江、黃河、洞庭、洪澤等湖,遭風漂歿者,依應升品級蔭贈,在內洋,內河漂歿者,減等蔭贈。八品以下,贈銜不給蔭”。光緒時“現任官遇賊殉難及軍營病故者”可升階升銜贈給實官補蔭或依現任官蔭贈。“恩蔭”始於順治十八年(1661年),“詔滿、漢文官在京四品,在外三品以上,武官在京在外二品以上,各送一子入監。護軍統領、副都統、阿思哈尼哈番、侍郎、學士以上之子為蔭生,余為監生”。
乾隆年間,規定蔭補入仕的官員必須經過考試,其“文理優通者,交部引見。荒謬者,發回原籍讀書。三年再試”。“特恩”主要是皇帝為照顧表彰一些有功績的名臣,而加恩於他們的後裔。乾隆三年(1738年),下詔說:“皇考酬庸念舊,立賢良祠於京師。凡我朝宣勞輔治完全名節之臣,永享禋祀,垂譽無窮,其子孫登仕籍者固多,或有不能自振,漸就零落者,朕甚憫焉。其旁求賢良子孫無仕宦者,或品級卑微者,各都統、督、撫擇其嫡裔,品行材質可造就者,送部引見加恩”。
在這三種蔭補中,以恩蔭為最多,滿洲八旗子弟一般都是由恩蔭進入仕途的。在蔭生授官例中規定:“公侯伯一品官蔭生以部院衙門五品缺用,二品官蔭生以六品缺用,三品官蔭生以七品缺用,四品官蔭生以八品缺用”。另外,漢蔭生還有內用、外用、改武職之分,總的來說,所授官職要低於滿人。和宋代的蔭補比起來,清代蔭生範圍要較小,只是四品以上官員可獲蔭補資格,且有滿、漢之分。
清代的八旗子弟特別是在中期以後,養尊處優,貪圖享樂,不思進取,自身謀生都很困難,不但大量耗費國家錢財,而且也助長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總結

總的說來,蔭補官員初官所得的品階經歷了一個從高到低再到高的變化,其中宋朝是這個變化的谷底,宰相之子也不過是正九品京官,明清時,二品官員之子都可補到正六品官階。
在從蔭補官員入仕的政治前途上來看,以宋朝為分界,宋以前蔭補官員多有至宰相大將軍者,宋以後,科舉逐漸發展,蔭補官員的政治地位下降,明代文職蔭補官員甚至要考取進士,方能入仕為官。
從蔭補官員的素質和對國家的影響上來看,歷代則相差不多,歷代有作為的蔭補官員都是絕對少數,大多碌碌無為,尸位素餐。這其中以宋朝所受消極影響為最大,這與宋代蔭補之濫,冗官問題嚴重是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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