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衍生品交易及相關活動,提高市場透明度,保障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服務實體經濟,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辦法。
2023年3月,中國證監會發布《衍生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023年11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二次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衍生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中國證監會
《衍生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衍生品交易及相關活動,提高市場透明度,保障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服務實體經濟,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辦法。
2023年3月,中國證監會發布《衍生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023年11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二次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17日。
《衍生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衍生品交易及相關活動,提高市場透明度,保障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服務實體經濟,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辦...
《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檔案來源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04 年 第 1 號 《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2004年頒布 、2011年修訂的暫行辦法。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01次主席會議《關於修改〈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訂。全文 銀行業...
第九條 期貨和衍生品行業協會依法實行自律管理。第十條 國家審計機關依法對期貨經營機構、期貨交易場所、期貨結算機構、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進行審計監督。第二章 期貨交易和衍生品交易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一條 期貨交易應當在依法...
本辦法所稱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以下簡稱衍生品交易),是指境內衍生品交易,不包括境外衍生品交易。第四條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可以自行參與衍生品交易,也可以根據本辦法及相關規定,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
監管 美國總體上的法定監管模式是三層級監管。1、政府監管層面 美國實行的是多頭監管模式。其中,聯邦儲備委員會監管銀行業,它 一般基於風險管理角度針對金融衍生產品進行監管;證券交易委員會監管證券業,除負責監管所有證券外,也對一些與...
微觀金融主體內部自我監督管理 金融衍生產品 首先,建立風險決策機制和內部監管制度,包括限定交易的目的、對象、目標價格、契約類型、持倉數量、止損點位、交易流程以及不同部門的職責分配等。其次,加強內部控制,嚴格控制交易程式,將操作權...
我國的外匯衍生產品主要是遠期和掉期的產品,期權和期貨還沒有出現。銀行對客戶的遠期產品是從1997年開始,到2005年的8月份,國家外匯管理局放鬆了銀行遠期結售匯。2005年以後要求所有的銀行只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金融衍生...
第一,從交易機制而言,場內衍生品市場為集中交易,場外衍生品市場則為非集中交易。國務院2011[38]《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第三條規定: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准設立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
《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風險監管制度的構建》,是馬其家所著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是法務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成果。本書作者在查閱大量中外文獻資料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和立法、司法現狀,...
《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是由為了規範期貨公司經營活動,加強對期貨公司監督管理,保護客戶合法權益,推進期貨市場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辦法...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股指期貨,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的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的金融期貨契約。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統稱保險機構)參與...
由於我國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建立時間不長,機制還不成熟,過去有關金融衍生產品的規定大多分散於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管局的各類外匯管理規定中,既不利於金融機構的風險控制,也不利於監管部門實施監管。《辦法》的出台為我國發展金融衍生...
十、商業銀行應將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建立健全衍生產品風險治理的政策和流程,加強信息系統和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數據收集和存儲能力,確保衍生工具估值和資本計量的審慎性。十一、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商業銀行衍生...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的 部門規章 。2016年12月12日證監會令第130號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2020年10月30日證監會令第177號《關於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修訂。內容解讀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112號 《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11月25日第68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肖鋼 2015年1月9日 管理辦法 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 第一...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的實施,完善本所自律管理,維護本所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及本所相關業務規則,...
第八條【監督管理體制】第九條【自律管理】第十條【國家審計監督】第二章 期貨交易和衍生品交易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一條【交易場所和方式】第十二條【禁止操縱市場】第十三條【禁止內幕交易】第十四條【內幕信息】第十五條【內幕...
第三十四條 【衍生品交易履約保障】第三十五條 【終止淨額結算規則】第三十六條 【衍生品交易報告庫】第三十七條 【衍生品交易集中結算】第三十八條 【授權國務院規定衍生品交易活動規範和監管具體辦法】第三章 期貨結算與交割 第...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19號)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期貨交易所的監督管理,明確期貨交易所職責,維護期貨市場秩序,促進期貨市場積極穩妥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 和衍生品法》(...
會員申請套期保值、套利額度的,直接向交易所辦理申請手續。交易所在正式受理套期保值、套利額度申請後5個交易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套期保值、套利額度自獲批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複使用。監管措施 辦法確定了事中跟蹤管理制度...
該指引適用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公司(不含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衍生品投資及信息披露監管。財政部要求企業審慎從事套期保值等金融衍生品投資,杜絕金融衍生品投機行為。財政部發布《關於當前應對金融危機加強企業財務管理...
1.5 證券交易採用無紙化的集中交易或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章 交易市場 第一節交易場所 2.1.1 本所為證券交易提供交易場所及設施。交易場所及設施由交易主機、交易大廳、交易單元、報盤...
(二)證券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三)證券公司對外投資、對外提供擔保的類型、金額和內部審批程式;(四)證券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五)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要求證券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本條第一款...
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期貨公司經營活動,加強對期貨公司監督管理,保護客戶合法權益,推進期貨市場建設,根據《公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和代理銷售機構向自然人投資者銷售組合類產品,應當參照《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等制度對同類產品的銷售要求進行管理。第八條 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應當於組合類產品設立前2個工作日在中保保險資產登記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等...
第十七條 保障基金管理機構、期貨交易所及期貨公司,應 當妥善保存有關保障基金的財務憑證、賬簿和報表等資料,確保 財務記錄和檔案完整、真實。第十八條 財政部負責保障基金財務監管。保障基金的年度 收支計畫和決算報財政部批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