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複議審理
- 外文名:Administrative review proceedings
行政複議,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程式是行政複議申請人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至行政複議機關作出複議決定的各項步驟、形式、順序和時限的總和。步驟 行政複議的具體程式分為申請,受理、審理、決定四個步驟:一、申請 1、申請時效。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應當在...
第四章 行政複議審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行政複議證據 第三節 普通程式 第四節 簡易程式 第五節 行政複議附帶審查 第五章 行政複議決定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的...
行政複議的一般原則主要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當事人在複議過程中法律地位平等原則;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原則;迴避原則和公開審理原則。(一)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這是解決各種爭議或糾紛的最基本的原則。以事...
第六條 行政複議遵循合法、及時、準確和便民的原則。第七條 複議機關依法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和適當進行審查。第八條 複議機關審理複議案件,不適用調解。《行政複議條例》 - 第二章 申請複議範圍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
《行政複議法》確立的行政複議制度的宗旨是,保障行政複議機關正確及時地審理行政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其中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是最根本的,是我國行政複議制度基本原則...
廣州市行政複議案件庭審規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複議案件庭審工作,確保案件審理公開透明,保障當事人在審理程式中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廣東省行政複議案件庭審辦法(試行)》和...
經濟行政複議是指經濟行政相對人認為經濟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提出複議審查申請,由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對被申請的具體經濟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相應裁決的活動。具體內容 經濟行政複議不同於一般的...
協商確定或者指定受理機關所用時間不計入行政複議審理期限。上級行政機關認為行政複議機關不予受理行政複議申請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先行督促其受理;經督促仍不受理的,應當責令其限期受理,必要時也可以直接受理。對於認為行政複議申請不符合...
第十八條 行政複議辦公室應在自受理複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對情況複雜、需要延長行政複議期限的案件,辦案人員應製作《行政複議審理決定延期通知書》,報請主管局長審核批准後,送達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第十九條 行政複議...
補正申請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行政複議審理期限。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申請人放棄行政複議申請。辦案人員應當製作《行政複議案件結案審批表》,報行政複議辦公室負責人批准。(二)行政複議申請依法應當受理的,辦案人員應當製作《行政複議...
(三)在行政複議審理過程中,被申請人對申請人作出新的具體行政行為,申請人不服向同一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的;(四)法制工作機構認為可以合併審理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條行政複議人員與審理的案件有利害關係或者其他關係,可能影響...
第五章 行政複議審理 第一節 行政複議答覆 第二十一條 行政複議機構應當自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之日起7日內,將行政複議答覆通知書、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複議申請筆錄複印件以及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有關材料的副本傳送被申請人或者原...
《運城市涉企行政複議案件審理辦法》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總要求,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化解涉企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運城市司法局出台的審理辦法。內容解讀 《辦法》共十七條,緊緊圍繞提升市場化法治...
司法行政複議申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①申請人是認為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這裡的“認為”是指申請人主觀上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的侵害,至於在客觀上是否受到侵害,則需要通過審理才能...
為了進一步規範行政複議工作,廳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國土資源廳行政複議審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行政複議審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行政複議工作,保證辦案質量,提高辦案效率,根據《...
行政複議決定是指行政複議機關通過複議審理,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檔案,對有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作出的判斷和處理。類型 行政複議決定的類型:(1)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
行政複議管轄體制改革的設計應當充分考慮如下因素:一是公正,樹立行政複議的公信力,這是行政複議生命力所在,為此行政複議機構和人員應當更加專業,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方式和工作運行模式應當從體制機構上保證公正性的要求;二是便民,更加方便...
關於制定《廣州市行政複議案件辦理程式規定》的說明 《行政複議條例》於今年(1991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了。國務院法制局要求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儘快制定一些與《行政複議條例》相配套的制度。因此,為使複議機關審理複議案件能程式化、規範...
第十章 行政複議的審理與決定 第一節 行政複議審理和程式 一、行政複議的審理方式 二、行政複議審查程式 三、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 第二節 複議決定 一、複議決定的種類 二、行政複議決定書 三、複議決定的效力 第十一章 期間與...
第十二條 行政複議審理過程中,申請人說明理由後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行政複議自行終止。第十三條 審理行政複議案件,應當認真研究案卷,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可以實地調查取證或者委託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取證。...
為了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防止和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證行政複議機關合法、準確、及時地審理複議案件,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務院《行政複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
第四條 行政複議機關審理行政複議案件優先運用調解、和解方式。調解、和解時遵循自願平等、合法合理和公開公正的原則,保障當事人在行政複議調解、和解過程中充分參與、陳述表達與知悉案情的權利。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運用調解、...
行政複議決定書是指行政機關按《行政複議法》規定的程式,對審理終結的複議案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就全案的具體問題做出處理的書面決定。內容及結構 一、首部 大體包括標題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身份...
《青海省行政複議案件審理工作規範(試行)》,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行政複議案件審理工作規範的通知 發布單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青海...
北京市豐臺區司法局行政複議審理科是北京市豐臺區司法局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2020年1月2日,擬表彰北京市豐臺區司法局行政複議審理科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公示時間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第十六條 對於重大、複雜的行政複議案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行政複議案件,法制工作部門應當提請電監會負責人集體討論。電監會負責人集體討論行政複議案件時,法制工作部門應當介紹案件基本情況,提交審理意見。第十七條 審理意見經電監會...
1行政複議申請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口頭申請行政複議筆錄 3不予受理行政複議申請決定書 4行政複議告知書 5行政複議答覆通知書 6被申請人答覆書 7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 8責令受理通知書 9責令恢復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