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倫理制度化

行政倫理制度化是指將重要的倫理道德規範融入公務員管理制度和行為守則之中。建立健全行政倫理制度,強化社會賞罰機制,加大賞善罰惡的力度,是其核心。其內容則包括建構行政倫理道德代價補償機制,加大對違反行政倫理道德行為的懲罰力度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倫理制度化 
  • 外文名:Institutionalization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
  • 類型:政治學領域術語
1、有利於建立良好的政府信任關係
當前,政府與民眾並沒有建立信任關係。行政道德匱乏是引發政府信任危機的直接原因。鑒於此,只有與民眾直接進行接觸和互動行政人員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才能在政府與公民間建立信任關係。也只有得到公眾對政府的認同、支持與信任,政府才有其存在的價值及合法性。而在公民對政府的信任加深,其參政度也加強的情況下,才能形成與政府相平衡的社會力量。也就可以完善對公共權力監督和制約了。
2、有助於權力實質主體清晰地區分自己的身份和利益
行政人員如果有足夠的道德和意識,清楚自己所擁有的權力是人民所斌予,自己是代表著人民來行使權力,自然不會在公與私發生利益衝突姍要其進行行為選擇時受到金錢和物質的誘感而在倫理行為選擇上失控。那么權力就可以遵循人民的意志,維護人民的利益,沿正確的方向和應有的作用尺度適用並推動社會的發展了。
3、有助於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速度,更快地建立起服務型政府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政府職能轉變相對滯後,政府配置資源的權力過大,形成了資源配置行政化現象。權力使用與市場經濟的負效應直接結合,為權力錯位提供了經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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