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政理論是20世紀60年代新公共行政運動的理論在80年代的發展。其核心是認為,民主價值觀和政治倫理規範是一切公共行政價值的基礎。其理論觀點主要有:(1)公共行政的核心價值在於代表和最大限度地表達公共利益。(2)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實現國民實質性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3)確保行政“主權的委託者”的功能地位和作用,實現行政的為國民服務的最高宗旨。(4)反對“價值中立”,主張通過積極的公共政策充分而有效地反映社會各階層的意願、需求、利益。
多中心治理理論是公共管理研究理論。創立者是以文森特·奧斯特洛姆和艾莉諾·奧斯特洛姆夫婦為核心的一批研究者。該理論認為個人是具有獨立決策能力、能夠計算成本收益的理性人,但又不是傳統經濟學上的完全的理性人或經濟人,而是能夠自主決策,受環境影響易犯錯誤和改正錯誤,受社群的非正式規範約束的社會人、複雜人。認為強化層級節制、權責界限清晰、同一件事情必須交由一個部門完成的、集權的政府單中心統治未必能夠保證或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