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是一項為了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規範舉報獎勵,確保人民民眾飲食安全而制定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
- 性質:文案
- 類型:獎勵辦法
- 適用地區:蘇州市
《蘇州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是一項為了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規範舉報獎勵,確保人民民眾飲食安全而制定的規定。
《蘇州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是一項為了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規範舉報獎勵,確保人民民眾飲食安全而制定的規定。第一條為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規範舉報獎勵,確保人...
對查證屬實的舉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並為舉報人保密。舉報人舉報所在企業食品安全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大獎勵力度。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最佳化食品產業布局,推動食品安全技術改造升級;鼓勵開展食品安全科學套用研究,支持食品生產經營者採用先進...
第四條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資金納入地方各級政府預算,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第二章 獎勵條件 第五條舉報下列違法行為的,應當按照本辦法予以獎勵:(一)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食品安全方面的;(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三)其他經...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要在省級政府統一領導下,抓緊制定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具體辦法。地方各級政府要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對舉報農產品種植養殖和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非法添加物、濫用食品添加劑,購銷和加工病死畜禽、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列入獎勵範圍,經查證屬實的要及時兌現獎勵。對舉報違法...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 4月20日蘇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蘇州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條例的說明 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蘇州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蘇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05年10月21日審議通過,現提請...
第二十條 總部不在蘇州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發生違法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通報其總部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查處。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用語的含義:(一)中央廚房,指由食品經營企業建立,具有獨立場所和設施設備...
探索實施地產食品企業“紅黑榜”制度。進一步加強新辦證企業索證索票提示、重點企業幫扶等指導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質量負責人、檢驗人員考核培訓工作,促進企業增強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探索實施蘇州市食品生產企業監管信息“紅黑榜”管理辦法,定期向社會公布誠信守法企業和違法違規企業名單。(三)規範食品市場流通秩序...
五、加強對有獎舉報工作的組織領導(一)加強領導。在省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本意見的基本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舉報獎勵辦法,合理確定獎勵條件,並督促各有關部門細化具體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實現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工作的制度化、...
各地各部門要圍繞蘇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標,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分解責任,細化目標,落實措施,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地要做到“早發現、早治理、早規範”,確保工作實效。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制、工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領導幹部政績...
凡此種種,使得有獎舉報制度只是“看起來很美”。因此,如何從制度設計上更加科學合理地完善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仍然是一個需要認真面對的重大課題。洪水主導的《西北政法大學食品安全法律問題研究系列叢書之二: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研究》,對深化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的理論研究,完善食品安全公共行政管理及有獎舉報...
蘇州市姑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全區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
本辦法所稱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是指本市市場監督管理、農業、漁業、質量技術監督、林業、衛生等依法具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管理部門。第三條 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資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級予以保障,並納入年度預算,用於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舉報獎勵,並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第四條 市食品安全...
《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是2020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
太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太倉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太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含藥品經營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下同)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蘇州市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自施行之日起,原《深圳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深市質規〔2016〕1號)作廢。市場監管部門執行本辦法以受理舉報的立案時間為準,在本辦法正式施行前立案的舉報獎勵,按照原《深圳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深市質規〔2016〕1號)執行。內容解讀 《深圳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10月23日將修訂後的《南京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11月2 3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食品違法行為,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確保人民民眾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湄潭縣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適用於本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受理、督辦或者直接參與調查處理的食品安全違法舉報案件。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食品安全生產經營領域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嚴厲打擊損害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創造全社會共同參與食品...
《新鄉市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是新鄉市人民政府為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制定的辦法。法律全文 第一條為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十二條各食品監管部門受理舉報工作人員不遵守工作紀律、徇私舞弊的,接到舉報材料後出現受而不理、有案不移以及敷衍推諉等現象,對當事人和單位分管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十三條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舉報獎勵專項資金由市財政按年度核撥,單獨立戶,專款專用,並實行預算...
《隴南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已經隴南市政府同意,隴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月16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鼓勵社會公眾舉報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建立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的指導意見》(食安辦〔2011〕25號)、《廣東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結合江門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市級食品安全相關部門直接負責調查處理的,發生在江門市...
第十四條 新聞媒體在公開披露食品違法案件前主動與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或其他有關部門協作,提供案件線索或者協助調查處理,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本辦法予以獎勵。第十五條 區食品安全相關部門受理查處的舉報符合《佛山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向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原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有關食品藥品舉報獎勵辦法予以廢止。檔案通知 關於印發成都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 成食藥監〔2014〕64號 市級有關部門各,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財政局: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食品藥品安全...
為規範全縣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全社會積極舉報各類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安化縣發布了《安化縣舉報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活動獎勵辦法(試行)》。第一條 為規範全縣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全社會積極舉報各類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