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見

蘇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有關食品安全檔案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召開的食品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水平,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蘇州市實際,就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見。主要是以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為主線,強化“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餐飲消費”四大環節監管,及時妥善處理各類食品安全事件,促進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食品企業安全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力爭率先建成全國食品安全先行區、示範區和創新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見
  • 發布文號:蘇府辦[2010]121號
  • 發布時間: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發布信息,意見全文,

發布信息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蘇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
蘇府辦[2010]121號
市食安委各部門:
根據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將《蘇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0]38號)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召開的食品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水平,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結合我市實際,就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意見全文

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十屆十一次會議提出的 “穩增長、促轉型、惠民生”要求,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工程建設, 以保障人民民眾飲食安全為中心任務,實踐科學監管理念,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法》,強化責任落實,健全保障體系,完善監管機制,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為蘇州全面實現“兩個率先”和“三區三城”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以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為主線,強化“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餐飲消費”四大環節的監管,有效遏制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違法活動,及時妥善處理各類食品安全事件,促進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食品企業安全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人民民眾飲食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力爭率先建成全省乃至全國食品安全先行區、示範區和創新區。
1.全年食品安全檢測合格率達92%以上;
2.全市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合格率95.5%以上;
3.生豬及其產品中“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非法使用得到遏制,“瘦肉精”檢測合格率99%以上;
4.水產品藥殘檢測合格率達95.5%以上;
5.農產品質量安全達標率達到95.5%以上;地產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達到無公害農產品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6.地產加工食品在省級以上部門的抽查中,總體合格率超過全省平均水平;食品生產加工環節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得到進一步規範;
7.商場、超市和專業批發市場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台帳、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和市場開辦者的質量責任等制度的實施率達100%;全市農副產品市場檢測設施配備率和檢測實施率達到100%;全市食品經營單位進貨查驗、購銷台帳“兩項制度”推進率達到90%;年內完成100家城鄉農貿市場升級改造任務;
8.學校食堂、餐飲企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量化分級率95%以上,有效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9.發揮12345、12315等舉報投訴網路作用,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全市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率低於上年;
10.全面完成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目標任務。
工作任務
(一)強化種植養殖環節的治理。加快推進地產農產品全面無公害工作進程。繼續開展全市農產品產地環境檢測及漁業水域的環境監測。規範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行為,引導農產品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標準化組織生產,規範經營行為。積極推進無公害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建設,進一步提高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數量,加大“三品”基地的建設面積和規模。加大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力度。進一步健全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監管制度,加強對本地種植養殖企業的監督抽查,繼續開展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例行快速檢測和例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測工作。開展農資打假工作,嚴肅查處生產、銷售和使用禁限用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杜絕出現因農資質量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強化生鮮乳收購站日常監管,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違禁物質的行為。強化畜禽屠宰和流通環節監管。嚴格生豬屠宰檢疫,規範屠宰檢疫程式,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實施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加強畜禽及其產品批發交易市場的監管,強化市場全天候檢疫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快屠宰廠升級改造工作,年內85%的A類編碼屠宰廠(場)完成升級改造任務。
(二)嚴格規範食品生產加工行為。嚴格實施市場準入制度,確保獲證產品質量。規範市場準入工作,統一材料審查要求,統一現場驗收要求,統一判定標準,提高審查工作質量。加強證後監管,促進獲證企業持續提高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規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保障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安全。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物質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食品添加物質的使用備案工作,實施動態監管,嚴格查處違法使用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強化食品生產日常監管。全面推進實施食品生產企業分類分級分等監管制度。按照產品分類、企業分級、監管分等原則實施日常監管,定期調整監管等級,提高監管效能。完善食品生產加工電子監管軟體系統,實現科學監管。健全食品企業實驗室評定及考核機制,提高企業產品出廠檢驗能力。落實“365食品安全行”的要求,加強對米、面、油、肉製品、奶製品、飲料、食鹽等重點品種的監測。
(三)進一步規範食品市場流通秩序。規範食品流通許可工作。做好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日常核發工作,進一步規範食品流通許可行為,加強對食品流通許可質量的監督檢查。積極探索一表制申請、許可、註冊同時完成的有效方法,提高行政許可的效能。結合格線化監管工作要求,加強日常巡查,規範食品經營行為。完善進貨查驗和購銷台帳等制度,大力推進食品經營主體索證索票電子化、網路化的遠程監管工作。認真開展規範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打擊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工作。推行行政檢查、行政指導(制度推行)、快速檢測、應急處理、資料歸檔的食品監管日常工作“五大規範”,保持日常快速檢測常態化,快速檢測與法定監測相結合,進一步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控水平。加強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監控,全面推進城鄉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年內完成100家城鄉農貿市場升級改造任務。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示範店的創建工作,指導督促經營者自律。引導農村食品經營主體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農村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四)嚴把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關。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嚴格審批餐飲服務許可事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承諾制,健全食品原料索證制度,在餐飲單位全面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基本台帳。深化餐飲消費環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對評定等級的單位實行動態監督管理。全面推進餐飲業食品安全公示制度,繼續開展創建餐飲食品安全示範鎮、示範片(街)活動。建立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防控和預警機制,有效預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完善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網路。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監督派出機構建設,推動衛生監督防線下沉和前移,規範農村小餐飲服務行為,加強對農村家庭自辦宴席管理和指導。加強對學校、企業食堂和建築工地食堂監管。繼續做好重大活動和節日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整頓,突出重點,加強聯動,形成聲勢,營造氛圍,切實提高整治效果。重點開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食品小作坊、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生產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消費環節、畜禽屠宰、保健食品、食品進出口環節等九大整頓活動,全面完成2009~2010年兩年食品安全整頓任務。開展各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檢查。開展以糧油、肉、菜、奶、豆製品、水產品、兒童食品、保健食品、食鹽及消費者投訴較多的品種為重點品種,以旅遊景區周邊、城鄉結合部、建築工地、校園及其周邊為重點區域,以制假售假、無照經營、濫用添加劑和非食品原料等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為重點對象,以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及季節性消費為重點時段,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檢查,有效淨化市場環境。加強玉樹地震災區食品供應保障工作,防止假冒偽劣和過期變質的食品流入災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由市食安委另行下發)
(六)加強上海世博會期間食品安全工作。加強上海世博會期間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一是加強旅遊景點、車站等重點地區周邊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對主要的食品安全示範街區、重點商業街、旅遊景區、賓館等單位進行逐一巡查,發現問題當場糾正。二是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按照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上海世博會期間全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加強賓館飯店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分類分級實施保障。三是加強對直供世博園區的蘇州餐飲服務提供者監督,按照上海世博會餐飲服務監管相關要求,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落實專人實行全程監控,確保提供給世博園區的食品、半成品質量安全。
(七)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以創建國家、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為契機,深化農村食品安全工作,鞏固“三網”建設成果,不斷完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網、民眾監督網和現代流通網,提高農村食品安全監管水平。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的責任,逐步解決監管工作經費。積極探索“多員合一”的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建設,真正發揮協管員、信息員在農村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有效作用。緊密結合“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等工作,推進大中型超市向農村拓展延伸,農村地區超市食品配送率在85%以上,把安全放心的食品及時供應到農村市場。太倉市、相城區年內完成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創建任務。繼續開展食品安全示範鎮創建活動,年內創建5~7個食品安全示範鎮。
(八)加強食品安全抽樣檢測工作。全面總結三鹿嬰幼兒奶粉事件經驗教訓,繼續開展食品行業不安全因素排查摸底工作,及時發現並消除隱患,堅決杜絕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重視民眾投訴舉報的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整治。要結合日常監管工作,加大食品抽檢力度,對專供嬰幼兒、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要重點加強抽樣檢驗。
(九)加強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按照《蘇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應急體系建設,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報告制度和協查機制,加大對食品安全事故和違法案件的查處及責任追究。開展應急演練,確保人員和技術儲備到位,提高實戰能力。嚴格執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及時報告追查,控制事態,消除危害,有效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食品安全事件。
(十)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和企業誠信檔案建設步伐,夯實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結合監管工作分類分級分等的要求,力爭年底建成一批食品安全誠信守法單位。繼續在糧食行業推進放心糧油進社區、進新村、進農村工程,擴大“放心糧油店(專櫃)”覆蓋範圍。
(十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基礎建設。加大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財政投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改善執法裝備和檢驗檢測技術條件,不斷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檢測水平。大力推進監管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監管效能。進一步充實基層執法人員力量,加強基層執法隊伍的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強化法律法規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市委、市政府對各市(區)落實科學發展觀工作實績綜合考評為依託,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評機制,形成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負首責的責任體系,有效整合食品安全監管力量,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職責。各市(區)政府對本轄區的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責任分工,認真落實各項工作部署,全面抓好本轄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進一步完善會商制度,切實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檢查督導和評議考核。
(二)理順監管職能,完善監管機制。各食品監管部門要結合各自監管領域實際,創新監管手段,制定科學方案,紮實、有效地推進各項工作。堅持“誰許可、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理順各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逐步建立無縫隙監管的機制。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完善綜合協調和執法聯動機制,統一組織協調跨環節、跨行業的聯合執法、監督檢查、集中辦案行動,推動解決食品生產小作坊、小攤販監管問題和矛盾。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好“12345”等食品舉報投訴電話網路,及時處理各類食品舉報投訴,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逐步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民眾參與、社會監督”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結合關愛民生法治行“食品安全進萬家”等活動,採取多種宣傳形式,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規,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廣大人民民眾的食品安全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積極宣傳政府部門在履行食品監管職責方面的新舉措、新方法,使老百姓放心消費;宣傳報導“重質量、講信譽”的企業典型,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進一步加大違法行為和重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嚴加懲戒違法犯罪行為,倡導企業誠信經營。認真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利用《蘇州食品安全動態》、蘇州食品安全網等信息發布平台,加快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廣大人民民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努力營造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的“大宣教”工作格局。
(四)加強督查督辦,務求工作實效。各地各部門要圍繞蘇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標,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分解責任,細化目標,落實措施,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地要做到“早發現、早治理、早規範”,確保工作實效。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制、工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嚴格依法追究因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加強督查督辦,通過督查督辦促進重點工作的落實和薄弱環節的整治。繼續開展市對縣、縣對鎮的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工作,通過以評促改、以評促管,推動各級政府落實監管責任。市食安辦及各部門要對各級工作加強督查、抽查,及時掌握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狀況,保證全面完成和超額完成全年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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