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依賴性的定義
藥物的成癮性和習慣性早為人們所知。但由於人們在使用上述兩術語時常出現混淆現象,故有必要確定一個更為科學的術語。為此
世界衛生組織專家委員會於1964年用“藥物依賴性”這一術語取代了“成癮性”,和“習慣性”,並於1969年對藥物依賴性的含義作了如下描述:
藥物依賴性是由藥物與機體相互作用造成的一種精神狀態,有時也包括具體狀態,表現出一種強迫性地要連續或定期用該藥的行為和其他反應,目的是要感受它的精神效應,有時也是為了避免停藥引起的不適,可以發生或不發生耐受。用藥者可以對一種以上藥物產生依賴性。
總之,不是為了醫療需要,而是由本人主動連續地或周期性地使用藥物,造成輕重不等的慢性或周期性的中毒狀態,稱為
藥物依賴。
藥物依賴性的分類
軀體依賴性
主要是機體對長期使用依賴性藥物所產生的一種適應狀態,包括
耐受性和停藥後的
戒斷症狀。
精神依賴性
是指藥物對
中樞神經系統作用所產生的一種特殊的精神效應,表現為對藥物的強烈渴求和強迫性覓藥行為。
依賴性傾向可以在動物或人體的藥物研究過程中反映出來。
非臨床藥物依賴性研究可為臨床提供藥物依賴性傾向的信息,獲得的非臨床試驗數據有利於指導臨床研究和合理用藥,警示濫用傾向。
可產生藥物依賴性的藥物分類
1.
酒精-巴比妥類:乙醇,巴比妥類及其他
催眠藥和
鎮靜藥,例如苯二氮卓類(benzodiazepines)。
3.
大麻:大麻製劑,例如大麻(marihuana)和印度大麻(hashish)。
7.揮發性化合物:
丙酮,
四氯化碳和其他
溶媒,例如“嗅膠”(gluesniffing)。
8.菸鹼:菸草,鼻煙。
在以上八大類可產生依賴性的藥物中,阿片類
藥物依賴流行最廣,危害最大,它不但對病人身體造成極大損害,還導致了許多社會問題,如犯罪。在與毒品鬥爭的各項工作中,禁毒是公安、法務部門的工作,而治療阿片類藥物依賴病人則是我們醫生的職責。
藥物依賴性的特徵
(1)對藥物產生心理依賴:即依賴者具有持續地或周期地渴望體驗該藥物的心理效應,這種願望可以壓倒一切。為了得到藥物,會不擇手段行事。所有能產生依賴的藥物均有
心理依賴性。
(2)對藥物產生生理依賴:依賴者必須繼續用藥方能避免戒藥後的
戒斷症狀。各人的戒斷症狀輕重不一,包括種種不適感和軀體症狀。不適感常與心理依賴的要求相重疊,而軀體症狀是有生理基礎的,可以非常嚴重,甚至引起死亡。但有的能產生依賴的藥並沒有
軀體依賴性。
(3)對藥物可以發生程度不等的
耐受性:劑量往往越用越大。但有的
藥物耐受性不明顯。
(4)對
藥物依賴的種類:藥物依賴者可以依賴一種藥物或同時依賴多種藥物,也可以合併菸酒依賴。
(5)對藥物依賴的後果:由於長期依賴藥物,使依賴者脫離正常生活軌道,可給本人、家庭和社會帶來不良後果。
藥物依賴性對機體的損害
(1) 對神經及內分泌的損害
(2) 神經系統損害
濫用古柯鹼可導致某些神經系統的症狀,在服用後其首發症狀表現為精神異常,如煩躁不安、焦慮、激動、
偏執狂、幻覺、欣快、抑鬱甚至
精神錯亂等,精神症狀多在濫用
古柯鹼靜脈用藥者。可導致嚴重
精神障礙的藥品,如
麥司卡林、
苯環己哌啶等,這類藥物可導致中樞神經呈一時興奮狀態,但有時又陷入嚴重的
抑鬱狀態[3];可使人焦慮、失眠、煩躁不安、
瞳孔放大、體溫和血壓升高;對方向、距離和時間的感知偏差;最大的危害是損害判斷能力,從而導致暴力行為。
(3) 免疫系統損害
(4) 對胎兒和新生兒的損害
許多藥品可以通過胎盤進入到胎兒體內,因此,婦女在妊娠期間濫用阿片、
巴比妥、安定、
苯丙胺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母親,其胎兒出生後也會產生
戒斷綜合徵,可發生早產,原因與
子宮收縮有關。同樣的機制也可使
胎盤早剝的危險性增加。對胎兒的損害主要是使
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影響大腦發育,最常見的是嬰兒
小頭畸形。臨床和實驗資料提示,接觸
古柯鹼的嬰兒,其規律呼吸和覺醒功能受損,受此損害的嬰兒易於發生嬰兒突發性死亡綜合徵。
(5) 對其他臟器的損害
(6)藥物依賴性的醫源性損害
醫源性麻醉藥主要是指為了治療精神異常、劇烈疼痛或晚期癌腫疼痛的藥物。如因對
巴比妥和安定類等抗焦慮藥和鎮靜
安眠藥可以產生依賴性的認識不足,致使醫生誤開或濫開處方,患者長期使用此類藥物而造成的
藥物依賴。在醫源性
藥物濫用者中,醫護人員藥物濫用率往往較一般人群高。
可致濫用的藥物稱為毒品,而毒品的藥物依賴是濫用的主要原因,但人類社會卻不能完全禁絕毒品,這是毒品兩重性:其一是人們對毒品的認識有一個過程。一種藥物或化學物質,在尚未對其特殊的毒副作用認識之前,它可能是醫療藥物,但對其依賴性認識之後,通過有關的法律程式就變成了
違禁藥物;其二是許多毒品在人類歷史中到目前仍在做出貢獻,例如
嗎啡等
阿片類物質具有較強的鎮痛作用,因此在外科手術、腫瘤治療中被廣泛使用。
藥物依賴性的預防
對藥物產生依賴後,輕者表現為離不開這種藥物,不吃就難受,並感周身各種不適,只有服用這種藥才自感舒服,此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逐步戒除。
(1)患者要認識到自己的病況,明確
藥物成癮對自身的危害,積極主動配合醫生治療。
(2)逐漸減少依賴藥的服用劑量,原則是“逐漸”減量,切忌大幅度削減用量或完全停用,以使身體逐步適應,否則,由於身體無法耐受會出現
戒斷症狀,且有一定的危險性。
(3)也可以非依賴性或依賴性較低的藥物暫時替代,減輕由於削減依賴藥物用量而出現的不適應症狀。
(4)依賴戒除後,要鞏固住所取得的效果。各類
心理障礙和神經症患者,對於自己的焦慮或失眠等症狀,不可一味地追求藥物,而應設法去除病因,心理疏導、調節生活、體育鍛鍊、
物理治療等均大為有益。切忌重新服用依賴藥物。
(5)藥物依賴嚴重者,會千方百計,不擇手段偷藥、騙藥,揮霍大量金錢買藥,置家人生活於不顧,喪失責任感和進取心,很難自行戒除,此時應在住院條件下積極治療,爭取早日戒除。
(6)要避免
藥物依賴,首先,應該了解哪些藥物是可以
成癮造成依賴的,在最初就要控制;其次,產生藥物依賴後最好去專科醫院就診;另外就是有病了要及時就醫,遵醫囑用藥和治療,不要自行亂用藥物。
以下情形的藥物應進行藥物依賴性的試驗
對於新藥的研究,為發現其是否存在潛在的依賴性,以下情形的藥物應進行藥物依賴性的試驗:
1.與已知具有潛在依賴性化合物結構相似的新的化合物;2.具有麻醉、鎮痛、鎮靜催眠、
中樞興奮、致幻等明顯的
中樞神經系統作用的藥物;
5.原認為不具依賴性,而在臨床研究或臨床套用中發現有依賴性傾向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