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美沙酮(簡稱美沙酮)為μ阿片受體激動劑,藥效與嗎啡類似,具有鎮痛作用,並可產生呼吸抑制、縮瞳、鎮靜等作用。與嗎啡比較,具有作用時間較長、不易產生耐受性、藥物依賴性低的特點,是二戰期間德國合成的替代嗎啡的麻醉性鎮痛藥。20世紀60年代初期發現此藥具有治療海洛因依賴脫毒和替代維持治療的藥效作用。
簡介,適應證,套用原則,使用方法,慎用與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
簡介
美沙酮口服吸收良好,服藥後30分鐘起效,4小時血藥濃度達高峰,作用持續時間24~36小時,t1/2為15~18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5%~90%;主要在肝臟代謝,由腎臟及膽汁排泄,反覆給藥有組織蓄積作用。
適應證
1.用於創傷、術後、癌症引起的重度疼痛的鎮痛治療。
2.用於阿片類依賴的脫毒治療。
3.用於阿片類依賴的替代維持治療。
套用原則
1.美沙酮不宜靜脈注射方式給藥,尤其是脫毒治療時禁止注射方式給藥;用於疼痛治療時,可採用口服、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給藥。
2.由於交叉耐受的作用,對阿片類(如海洛因)依賴者進行脫毒治療和替代維持治療時,應根據該患者對阿片依賴的嚴重程度進行美沙酮個體化給藥,初始用藥量宜小以免發生呼吸抑制。在停用毒品(海洛因)後4~6小時套用美沙酮,一般地,初次給藥從15 mg開始,不宜超過30mg/次,如不能緩解戒斷症狀或出現嚴重戒斷反應,則可在6~8小時後視具體情況追加美沙酮用量,追加用量為5~10mg/次。以停藥後72小時內不出現嚴重戒斷反應為原則進行劑量調整,減藥速率可根據患者情況而定,一般第4~6天可減量5~10 mg/日,以後減3~5 mg/日,2至3周完成遞減。
3.在用美沙酮脫毒遞減治療時,減量速率不宜過快,否則會出現戒斷反應;從減量開始至完全停藥的時間應因人而異,一般為2~3周;在減量過程中,出現輕度戒斷反應屬正常現象,這時可套用一些中藥戒毒藥或對症治療,除非出現嚴重戒斷反應,一般不需要重新增加美沙酮劑量。
4.替代維持治療是以足夠適當的劑量為基礎,因此應注意根據患者藥物依賴程度調整好藥物劑量,做到個體化用藥。
使用方法
1. 用於鎮痛:口服:成人5~10 mg/次,2~3次/日,或必要時肌肉或皮下注射5~10 mg/次。三角肌注射血漿峰值高,作用出現較快,因此可採用三角肌注射。極量10mg/次,20 mg/日。
2. 用於阿片類依賴脫毒治療:
阿片類依賴撤藥後發生的急性戒斷症狀是一種“自限性障礙”,如無嚴重身體併發症,大部分急性戒斷症狀經14~21天的時間可達到不同程度的緩解。採用美沙酮替代遞減可使患者痛苦較小和比較安全地度過急性戒斷期。阿片類依賴撤藥後4~6小時會出現戒斷症狀(取決於所依賴藥物的半衰期長短,海洛因一般為4~6小時),48~72小時戒斷症狀反應最為嚴重,此後,戒斷症狀逐漸減輕,經14~21天大部分急性戒斷症狀得到緩解或基本解除。
根據上述阿片類依賴戒斷症狀特點,可採用2~3周美沙酮遞減治療方案,具體見上述套用原則 。
3. 用於阿片類依賴替代維持治療方案:
階段 | 目的 | 給藥劑量範圍 |
初始階段 | 初步緩解戒斷症狀 | 15~30 mg |
早期引入 | 確定個體耐受水平 | 增加或減少5~10 mg(6~24小時以內) |
晚期引入 | 調整確定合適劑量(期望結果) | 增加或減少5~10 mg(5~10天內完成) |
維持階段(穩定階段) | 維持期望效果 | 40~100 mg |
阿片類依賴替代維持治療是為降低因濫用毒品(海洛因)及其導致的社會危害而採取的一種醫學治療措施。美沙酮維持治療(MMT)的藥理學目的是:(1)避免出現戒斷症狀;(2)減輕對毒品的渴求;(3)預防重新濫用毒品。為達到MMT的藥理學目的,足夠、合適的劑量是治療成敗的關鍵因素,這就需要因人而異確定美沙酮的劑量。可參考上述方案確定劑量。
慎用與禁忌
呼吸功能不全者、嬰幼兒、臨產婦(分娩)禁用;妊娠婦女、老年人、肝腎功能不全慎用。
不良反應
與嗎啡類似,但相對較輕,主要有頭痛、眩暈、噁心、出汗、嗜睡、欣快(過量時)、便秘、體位性低血壓;具有成癮性,長期使用應注意組織蓄積產生的過量中毒以及導致的藥物依賴(主要為身體依賴),美沙酮導致的藥物依賴屬中度至重度,表現為突然停藥後出現阿片戒斷症狀;長期使用美沙酮的妊娠婦女,娩出的新生兒可出現戒斷綜合徵,表現為震顫、肌肉強直、煩躁不安(啼哭)、呵欠、噴嚏、嘔吐、腹瀉等,可採取鎮靜和對症治療。美沙酮過量可導致呼吸抑制,呼吸抑制主要表現為昏迷、呼吸變淺變慢,瞳孔縮小呈針尖狀(嚴重呼吸抑制可因腦缺氧而散大),血壓下降,甚至休克,嚴重者可因呼吸抑制而死亡。
注意事項
1.本品可導致呼吸抑制,過量中毒的主要原因是肺水腫,故呼吸功能不全者禁用;忌作麻醉前和麻醉中用藥;美沙酮過量中毒時可套用納絡酮注射劑搶救。
2.對於阿片依賴脫毒治療和替代維持治療者,應遵循不同的治療原則,此外,根據患者藥物依賴嚴重程度和其生理狀況進行個體化用藥。
3.由於反覆慢性用藥導致蓄積及個體差異,故應在連續用藥過程中經常根據治療效果和病人反應及時調整用藥劑量。
4.本品與西咪替丁複合可增強其鎮痛作用,與利福平、苯妥英鈉複合可加快其代謝而誘發戒斷反應;服藥期間慎用鎮靜、催眠藥,禁忌飲酒。
5.異煙肼、吩噻嗪類、尿液鹼化劑可減少本品排泄,複合時需酌情減量。
6.與抗高血壓藥合用可致血壓下降過快,嚴重的可發生暈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