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廂區發展和改革局

莆田市城廂區發展和改革局

莆田市城廂區發展和改革局是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城廂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莆田市城廂區霞林街道荔華東大道269號城廂區人民政府7層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價格巨觀管理、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信息化等有關規章和政策。擬主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區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受區政府委託向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承擔統籌全區經濟發展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區內外經濟形勢,跟蹤和預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協調推進經濟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四)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區級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區級預算內投資。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含核准、備案、下同)、審核以及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重大建設項目評價的管理和協調。加強中央和省級、市級、區級預算內投資項目事中事後鑑定。統籌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監督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
(五)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相關產業發展規劃、重大政策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參與擬訂和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規劃。牽頭擬訂交通運輸、能源保障總體規劃,協調綜合運輸、能源保障體系建設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產業技術進步、項目成果轉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提出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區域開發、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區域協調發展。
(七)參與全區對外招商項目推介。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目標和政策。參與全區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以研究提出防範外債風險措施。負責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積極融入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根據國內外兩個市場與我區有關重要商品的供求情況,調整糧食等重要商品區內供求的總量與進出口計畫。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擬訂全區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參與擬訂教育、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民政、體育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負責協調推進生態文明領域改革工作,深入實施生態區戰略,研究提出全區生態文明建設戰略、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協調推進融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建設工作。指導推進綠色發展,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銜接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項目建設。
(十一)監測、預警市場價格,分析價格形勢,組織實施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負責組織實施相關價格目錄。管理國家、省、市、區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價格調節基金政策。落實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價格調控管理。負責價格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和調查及信息公開。
(十二)擬訂年度區重點項目建議名單。組織編制實施區重點項目年度工作目標計畫,並對項目年度目標計畫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檢查、督促、指導區重點項目的建設,協調推動解決區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十三)牽頭推進全區營商環境建設,研究提出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跟蹤督促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落實。組織開展全區營商環境評估和績效考評。
(十四)牽頭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政策規章、標準體系,推進全區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問題。承擔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管相關職責。健全重大項目融資對接長效機制。推動政府出資的產業投資基金髮展。
(十五)組織開展區際、區際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指導協調區際、區內、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聯繫外地政府駐莆辦事機構。承擔區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我區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國家、省、市及我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目錄,組織實施區級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含救災物資,下同)的收儲、輪換、管理,落實有關運用計畫和指令。
(十七)管理我區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儲備,負責區級儲備糧行政管理。承擔區內糧食和物資儲備供求變化監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十八)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區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十九)根據我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和管理。擬訂我區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國家投資項目。
(二十)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市場體系的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以及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
(二十二)組織起草並實施我區信息化(包括電子政務和數字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信息化技術規範和標準。
(二十三)具體承擔數字經濟牽頭抓總、巨觀指導、統籌協調、監測分析和組織推進相關工作。負責數字經濟產業布局,統籌推進產業數位化和數字產業化工作,推進數字經濟新興領域產業發展。推動信息化領域自主可控核心技術發展。推動信息化領域的產學研用結合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推進電子政務重大項目建設,推進電子政務業務協同工作。統籌推進智慧社會建設。負責電子政務績效管理工作。
(二十四)統籌推動大數據開發套用。負責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大數據匯聚、管理、開放、套用、安全等標準規範。負責全區公共信息資源整合匯聚和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和開發。推動社會數據匯聚整合、互聯互通。
(二十五)負責信息化投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信息化相關專項投資計畫,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信息化和網路安全基礎設施、公共平台建設。負責信息化項目管理,依法審批區級相關信息化項目。
(二十六)負責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七)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交通運輸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以及審定工作,協調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有關重大問題,配合上級做好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及地方民用機場規劃和建設工作,配合做好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的審核、上報工作,協調重大交通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區交通運輸局參與交通運輸總體規劃,並負責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的審核工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工程建設工作。
2.與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關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能源行業規劃與行業政策,審核、轉報、安排能源重大項目,協調能源重大項目建設和前期工作。配合做好天然氣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組織擬訂能源行業規劃,規範能源市場運行秩序,監測分析能源生產、使用情況,提出能源綜合調控目標,負責電力等能源的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與協調,負責全區電力市場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電、油、氣及其重要物資的供需銜接、調度及陸上長輸油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負責電力應急管理。
3.與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運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的採購、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4.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糧食進入批發、零售或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和衛生安全監管的職責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5.根據市發改委與市國資委的職責分工,市國資委下屬的城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具體負責承儲區級儲備糧油的經營管理,對其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達本區的中央、省、市投資項目基本建設計畫,由城廂區糧食購銷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區發展和改革局依法對城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承儲的區級事權糧油政策執行和區級儲備糧油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6.與區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統籌負責信息化產業、數字經濟發展和信息化項目建設等工作。區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網路安全工作,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網路新技術套用的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化重大突發事件與有關應急工作。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負責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業,以及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

領導分工

陳志軍(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
鄭靈輝(局黨組副書記):
協助負責黨組會、局務會,黨建和黨風廉政工作、意識形態、、輿論宣傳、黨務公開、政務公開、信訪投訴、文秘檔案、信息、機要保密、突發應急、績效管理、精神文明、效能建設、機關行政事務、機關安全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門:局辦公室部分工作
程秀蓮(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負責項目審批、行政許可、公共服務、審改、體改、招投標管理、組織人事、教育培訓、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共青團、婦女等工作。
分管部門:行政審批股、人教計財股
蔡慶明(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負責綜合規劃、營商環境、信用信息、招商管理、平台建設、政策法規、數字辦、工業、社會事業、服務業、項目資金申請協調等工作。
分管部門:綜合規劃股、產業投資股、營商信用股、數字經濟股
蔡東明(局黨組成員):
協助負責鐵路建設、交通能源、局工會、紀律檢查、計畫生育、區域協作等工作。
分管部門:局辦公室部分工作
陳成瑞(局黨組成員):
協助負責扶貧、農業、綜治平安、掃黑除惡、軍民融合、城鄉一體化等工作。
分管部門:局辦公室部分工作、產業投資股部分工作
林梅紅(副局長):
協助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重點項目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分管部門:產業投資股
劉德新(局務會成員):
協助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防汛、安全生產等工作。
分管部門:儲備監督檢查股(糧儲綜合股)
鄭憲星(主任科員):
協助負責價格認證、價格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門:價格管理股
按照黨組全面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切實履行領導職責,主要領導負全責、黨組成員各司其職,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實行“一崗雙責”的原則,團結協作、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建立工作協作A、B崗制度:鄭靈輝和鄭憲星互為A、B崗,程秀蓮和蔡東明互為A、B崗,蔡慶明和林梅紅互為A、B崗,陳成瑞和劉德新互為A、B崗。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綜合性材料起草、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效能建設、績效管理、綜治平安、精神文明、12345訴求、入口網站維護、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黨風廉政、黨建、督辦協調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工作、局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分解並督促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答覆工作。
(二)人教計財股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學習教育、計畫生育、工資核定、人事統計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開展職稱評定、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考核、任免檔案起草及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開展離退休幹部工作。貫徹執行財經法律法規,加強財務管理。負責編制局機關預決算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業經費,指導和監督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負責全局國有資產實物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財務管理等。
(三)綜合規劃股
組織研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分析研究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及我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對策建議。開展全區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研究,提出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調控的措施建議。提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負責綜合性報告的起草。
(四)重點項目管理股
負責省、市、區重點項目(含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重大產業和民生項目,下同)跟蹤管理、協調推進、調試督辦、檢查通報等工作。擬訂區重點項目建設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辦法。負責省、市重點項目篩選上報工作,組織上報省、市重點項目年度工作目標計畫。負責區重點項目篩選工作,撰寫區重點項目建議名單,組織和編制實施區重點項目年度工作目標計畫。負責項目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跟蹤重大項目進展,研究分析省、市、區重點項目建設情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收集匯總、指導協調項目前期工作及建設中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加強省、市、區重點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參與交通、能源、市政、農林水等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及工業、服務業、社會事業等省、市、區重點項目的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開展省、市、區重點項目“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
(五)產業投資股
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漁業、氣象等 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參與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按照上級關於林業、漁業、水利、氣象等領域預算內投資安排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和推進實施工作。
(六)營商信用股
擬訂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制度、政策,完善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指導鎮(街道)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督促檢查有關制度、政策措施的落實。研究提出全區企業債融資的發展目標和政策建議,指導推動發行企業債券,負責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管。組織開展重點領域、重大項目融資對接。推動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髮展。
(七)行政審批股
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局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工作制度,牽頭負責全局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辦理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包括城建和區屬單位業務用戶建設項目,農業、林業、水利、漁業、氣象等建設項目,交通能源建設項目,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和重大科技建設項目,工業建設項目,商貿流通、現代物流等服務業領域建設項目,社會事業領域建設項目)、糧食收購等審批、核准、備案。核准必須進行招投標項目的招標事項。作為區發改局駐行政服務中心的視窗,受理承辦日常業務。負責投資項目辦理過程中的有關諮詢服務工作。
(八)價格管理股
負責起草價格工作規範性檔案、綜合性文稿。負責組織實施省市定價目錄、省市定價聽證目錄。負責管理國家、省、市、區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收費報告和收費政策評估制度,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名單和收費項目。
(九)儲備監督檢查股/糧食綜合股
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全區地方儲備糧的規模,區級儲備糧布局、品種結構、購銷計畫、輪換計畫以及動用區級儲備糧的意見。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儲備訂單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組織實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歸口承擔糧食相關統計工作。
(十)數字經濟股
牽頭研究和組織實施提出信息化和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研究起草和組織實施相關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統籌和推進平台經濟發展相關工作。組織監測分析數字經濟運行情況。負責組織開展數據招商及重大推進活動。負責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實體經濟嘗試融合。負責推進信息消費工作。組織編制信息化(電子政務)和數字經濟發展專項投資計畫,負責數字經濟相關分工範圍內信息化項目管理。統籌推進智慧社會建設和數字城廂建設,協調融入數字中國建設峰會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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