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節目標及協調、銜接和平衡匯總各主要行業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荔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的國民經濟
- 研究:提出總量平衡
- 引導: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
主要職責
區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
2、做好全區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引導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搞好資源開發、扶貧開發、生產力布局、第三產業發展、城市化、生態環境建設等規劃工作,引導和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最佳化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促進可持續發展。
3、研究分析本區社會資金平衡、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運行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監測、預測,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對策措施建議;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對策建議,負責全區企業債券監督管理工作。
4、提出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重點建設項目計畫;負責安排或轉報區重大建設項目和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負責全區重大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開工報告、後評價等的管理和協調,會同區有關主管部門審查項目初步設計,並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審批或上報項目。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5、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的發展目標及對策;開展對外招商引資項目的篩選、儲備、推介工作。
6、加強對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革和穩定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協調和指導;做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7、負責區級重要商品、物資儲備和戰略儲備。
8、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9、做好國民經濟動員工作;負責協調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之間的關係。
10、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區物價局的職責
2、負責制定和調整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組織召開價格聽證會。
3、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收費年審工作。
4、開展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負責本區違價案件的審理,依法處理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5、開展價格監測、成本調查、負責市場價格總水平的監測、分析、預警工作。
6、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配合有關部門共同管理、監督、使用。
7、負責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物價檢查分局、價格認證中心工作。
8、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有關規定派駐的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