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辦法

《臨沂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辦法》加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促進農村公路可持續發展。

2023年,臨沂市政府辦公室印發《臨沂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辦法
  • 實施時間:2023年5月1日
內容解讀
《辦法》分《總則》《路長制管理》《管理養護》《養護資金》《監督與考核》《附則》六章,共三十四條。一是細化責任分工。明確市人民政府負總責,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履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主體責任,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承擔管護責任,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承擔監督指導責任。二是全面推行“路長制”管理。在全省中首次將“路長制”管理寫入地方政策性檔案,並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科學設定縣、鄉、村各級路長,建立調度、考核等制度,將“路長制”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三是規範管理養護。明確每年養護計畫里程不得低於農村公路總里程的7%,養護工程嚴格執行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推進養護市場化改革,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模式;推進農村公路路面技術狀況自動化快速檢測,逐步提高四級及以下公路自動化檢測比例;加強信用監管,明確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和信用評價體系;加強農村公路路產路權保護,建立“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四是明確養護資金籌集與使用。規定了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資金總額最低標準,縣級政府建立養護工程補助機制。五是強化監督與考核。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機制,考核結果與獎補資金掛鈎,強化考核結果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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