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2021年12月10日十三屆肇慶市政府第1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肇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1日
《肇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2021年12月10日十三屆肇慶市政府第1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肇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肇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2021年12月10日十三屆肇慶市政府第1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肇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內容解讀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肇慶是全國...
為使《辦法》的適用範圍與《肇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保持一致,參照《肇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將《辦法》第二條修改為“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西(北)江乾(支)流、湖泊、水庫等水域內航行、停泊及作業的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有關的活動。”(二)進一步明確鄉鎮自用船舶操作人員培訓要求。
《肇慶市港口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港口建設和經營管理,維護港口安全和經營秩序,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而制定的檔案。第一條為加強港口建設和經營管理,維護港口安全和經營秩序,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廣東省港口管理條例》以及《港口建設管理規定》(原交通部令(2007)年第5號)、《港口...
組織落實2021年度市人大立法工作計畫和政府規章制定計畫,起草審核了《肇慶市供電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草案)》《肇慶市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等地方性法規,以及制定《肇慶市水上交通安全規定(送審稿)》和《肇慶市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修訂送審稿)》等規章。2.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出...
《廣東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定的辦法。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維護渡運秩序,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
(五)完善水上搜救預案體系建設。完善水上搜救預案體系建設,完善《肇慶市水上險情應急預案》《肇慶市處置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提升水上搜救規範化、科學化水平。(市水上搜救分中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六)強化水上搜救技術支撐。鼓勵支持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有關單位開展水上公共安全學科研究...
肇慶海事局,政府機構。2020年11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主要職責 1.貫徹和執行國家海洋管理、環境保護、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2.按照授權,負責轄區內船舶登記工作;負責規定範圍內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受理外國籍...
九、河道采砂收益使用和管理 河道采砂收益可用於河道采砂管理和各相關部門的執法、河道工程建設維護以及市確定的其他項目等開支。具體使用和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報市政府批准。十、有關事項 肇慶市已有規定與本工作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工作方案執行。
第一條 為了維護橋樑水域通航秩序,保護橋樑和過往船舶(包括浮動設施,下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橋樑水域範圍內船舶航行、停泊、作業,以及與水上交通安全有關的橋樑建設、...
第七條 村民委員會的管理職責是:(一)有必要的應設專職的鄉鎮運輸船舶管理人員;(二)教育村民嚴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規定,組織村民制定“村民安全公約”;(三)檢查督促本村運輸船舶所有者或經營者和船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證照、保險,做到本村沒有無牌證或證件不齊的船舶和船員參加營業運輸;組織船舶聯組,實行村...
第一條 為了加強港珠澳大橋廣東水域通航安全管理,保障港珠澳大橋和過往船舶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港珠澳大橋廣東水域的船舶航行、停泊、作業,以及影響水上交通安全的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船舶包括浮動設施。第三條 海事管理機構依法對...
《廣東省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頒布以來,各地加強了鄉鎮運輸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但是,由於安全責任制特別是鄉鎮政府的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實,無牌無證營運的情況相當嚴重,交通事故頻繁。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內河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和《管理規定》,深入開展...
第六條 船舶應當按照長江航道管理部門公布的維護水深控制吃水,遵守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富餘水深要求。第七條 客運企業和散裝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岸基監控制度,運用自動識別系統(AIS)等信息化手段,對所屬客船和散裝危險化學品船實施動態監控,掌握船舶航行、停泊、作業情況,並督促船舶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通航秩序,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長江幹線通航水域從事航行、停泊和作業以及與水上交通安全有關的活動,應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
《廣東省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頒布以來,各地加強了鄉鎮運輸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但是,由於安全責任制特別是鄉鎮政府的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實,許多應該設立運輸管理機構的鄉鎮還未建立機構,也沒有專職管理人員,使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不能適應水上運輸業發展的需要,無牌無證營運的情...
肇慶市高要區交通運輸局是肇慶市高要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公路、水路、港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擬訂地方性交通運輸行業政策和管理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二、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
根據《中共肇慶市委 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肇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肇發〔2009〕24號),設立肇慶市交通運輸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機關單位。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含城市公共運輸運輸)、水路運輸的行業管理。承擔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培訓、運輸從業人員培訓等道路...
肇慶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6日 關於加強全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2013〕36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
為了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汕頭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5年10月29日汕頭市第十三屆人民...
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 (2005年4月29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2005年5月26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深圳海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促進深圳經濟和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
《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經珠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10年7月21日通過,2010年9月29日經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公布於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10月20日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