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高要區交通運輸局

肇慶市高要區交通運輸局

肇慶市高要區交通運輸局是肇慶市高要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高要區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肇慶市高要區要南二路5號 
  • 所屬地區:肇慶市高要區
  • 所屬部門: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公路、水路、港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擬訂地方性交通運輸行業政策和管理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負責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調控,維護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的招投標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
四、負責組織所屬公路及其設施建設和維護;負責地方公路路政管理,維護公路建設和養護的正常運營秩序。組織實施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組織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協調或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籌集。
五、負責全區港口物流經濟的服務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港口物流經濟招商引資工作。
六、負責道路運輸(含城市公共運輸運輸)、水路運輸的行業管理。承擔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培訓、運輸從業人員培訓等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行業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業、港口碼頭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工作。綜合平衡全區運力投放,維護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健康發展;對交通運輸協會進行業務指導,負責指導城市公路客運工作。
七、負責全區道路運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水路運政、港口和航道行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等方面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配合公路治超檢測站執法工作。
八、負責組織交通運輸行業科研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體制改革;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委託管理的交通戰備和組織重點物資、緊急物資運輸工作。
九、負責直屬單位和指導基層單位職工隊伍建設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的主要領導幹部。負責直屬單位和基層單位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的檢查督促;做好服務基層和聯繫點工作。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催辦、查辦、督辦局部署的重要工作;負責局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審核;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文秘、政務公開、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及後勤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屬房產物業管理工作;負責開展交通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以及對外宣傳等工作。
二、人事股
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擬訂交通教育發展規劃和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人才管理及引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交通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技術工人等級考核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
負責制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審計制度和交通運輸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辦法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經費、專項資金的使用審核、監督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負責協調或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局管交通運輸資金的撥付和監管;負責辦理行業有關票據的領發和檢查;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四、行政審批股
負責交通運輸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審批以及相關協調工作;統籌行政職權的承接、下放、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等,負責行政審批政策諮詢、業務查詢等工作。
五、安全法制監督股(區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組織制定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籌協調道路運輸、港口經營、水路運輸、建設工程、公路運行等交通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教育培訓工作;按規定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法制和普法宣傳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道路運輸管理股
負責指導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客運站(場)經營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公交和農村客運工作,指導管理計程車汽車工作,承辦緊急旅客運輸任務;負責客運貨運等相關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道路普通貨物運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從業人員資格認定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貨運站場(貨運物流)管理;組織實施春節等節假日重要物資、搶險救災及其他指令性道路貨物運輸任務;承擔道路貨運市場統計分析等工作;負責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
七、基建規劃管理股
協助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編制綜合交通體系發展規劃,包括道路、港口岸線及站場發展規劃;協調綜合交通發展重大事項;負責擬訂道路、碼頭項目建設年度計畫;負責縣管許可權道路建設項目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審批、組織竣工驗收,招投標監督;負責碼頭建設項目上報審批;負責縣管許可權道路、碼頭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維護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縣管許可權道路養護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統計、分析、預測、信息引導;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高速公路、鐵路發展規劃建設。
八、路政管理股
負責指導縣管許可權公路路政管理、公路行業信息管理;負責指導實施路產路權管理及後續檢查,指導路政許可有關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港航管理股
負責指導水路運輸經營管理工作;負責水路運政和港口行政管理;培育和發展水路運輸市場,維護水路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對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及船舶代理等輔助性業務的行業管理;負責港口及外輪理貨、引航等港口輔助業的行業管理;組織協調水路多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工作;協助管理水路運輸有關經費的統籌使用;負責組織實施水路重點物資、軍事、防洪搶險、緊急客貨運輸。
十、綜合執法股
負責指導貫徹交通綜合執法法律法規規章;負責交通綜合執法統籌協調,指導交通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各大隊開展日常執法專項執法,負責全局執法力量的統籌調度和執法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轄區普通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監測點建設;負責轄區執法檢測設備原始數據監管工作;負責交通綜合執法隊伍的規範化管理,組織執法業務培訓;負責投訴舉報案件立案工作;負責開展本地區普通公路違法超限運輸非現場執法案件的數據審核、案件處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執法文書、執法裝備、執法服裝、執法車輛及人員的調配管理。負責執法案件的審核、處理和行政處罰;負責受理執法案件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等工作;負責執法案件、檔案卷宗的建立和保管;負責執法案件強制執行跟蹤辦理;負責執法案件的統計匯總分析。
十一、執法一股(執法一大隊)
負責河台、樂城、水南、祿步、小湘等5個鎮的道路運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水路運政、港口和航道行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工作;配合公路治超檢測站執法工作。
十二、執法二股(執法二大隊)
負責南岸、蓮塘、白諸、新橋、活道、大灣等6個鎮(街道)的道路運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水路運政、港口和航道行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工作:配合公路治超檢測站執法工作。
十三、執法三股(執法三大隊)
負責金渡、回龍、蛟塘、白土等4個鎮的道路運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水路運政、港口和航道行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工作;配合公路治超檢測站執法工作。
十四、執法四股(執法四大隊)
負責金利和蜆崗等2個鎮的道路運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水路運政、港口和航道行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工作;配合公路治超檢測站執法工作。
另設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指導交通通信系統各單位、交通運輸行業、局屬各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制定爭創文明單位(行業)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畫,做好各類創建活動的指導、督查、考核、總結工作;參與作風建設、文明執法督查工作,做好交通運輸行業服務指導工作;負責局黨務、紀檢、監察、綜合治理、工會、共青團、女職工、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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