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水平考試專業設定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

《職業水平考試專業設定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 》是人事部辦公廳和交通部辦公廳聯合發布的檔案。

職業水平考試專業設定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
人事部辦公廳 交通部辦公廳
國人廳發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 )、交通廳(委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
2006年5月,人事部、交通部聯合印發了 《關於印發〈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的通知》(國人部發51號)。根據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崗位需要,現對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專業設定有關問題補充規定如下:
一、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分為機動車機電維修技術、機動車整形技術和機動車檢測評估與運用技術3個專業。
二、從事機動車檢測維修及相關業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考試時,應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選擇其中一個專業,並在填寫相應表格時註明其專業名稱。
人事部辦公廳
交通部辦公廳
二00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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