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20年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
- 頒布時間:2020年1月8日
-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20年發布的規定。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20年發布的規定。內容解讀為落實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加強經濟專業人員隊伍建設,更好適應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要求,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修訂印發了《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文...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是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等有關規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的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國家設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列入...
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要取得“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政策制定、實施與監管。國家設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初級、中級經濟專業...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20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人社部規〔202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
助理智慧財產權師)、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師、智慧財產權師)職稱。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並通過評審者,可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通過單獨劃定合格標準或使用標準取得的職稱,在劃定區域內有效。經濟師按照國家規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由崗位津貼、書報費、交通費(又稱小車費)等構成。
經濟師考試是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定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及其的通知》(人職發19931...
“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加蓋鋼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經濟師按照國家規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由崗位...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經濟專業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勵他們在四化建設中作出更大的貢獻,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關於改革職稱評定、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報告》和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規定》,特制訂本條例。第二條 經濟專業職務(簡稱專業職務)是適應經濟專業...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房地產交易活動中,為促成房地產公平交易,從事存量房和新建商品房居間、代理等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專業人員。第三條 國家設立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制度,面向全社會提供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能力水平評價服務,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第四條 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中級)《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中級)》是中國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國家統計局、人事部關於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號)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1]5號)人事部關於修改《經濟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2]2號)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南(初級基礎部分)《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南(初級基礎部分)》是出版的圖書。
取得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國際商務師或其它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第十八條 本規定下發之日前,已獲得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共同頒發的助理國際商務師或國際商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人員,即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或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可換髮相應層次職業資格證書。換髮證書的...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中級)《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中級)》是一本圖書,作者是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編寫委員會
(四)破格申報條件:不具備規定學歷,取得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5年,受聘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3年以上;具備規定的學歷,取得資格年限(5年)或受聘崗位年限中(3年)只一項未達到規定年限的,可按照單破方式進行申報,取得資格年限或崗位受聘年限兩項均未達到規定年限要求的(雙破),不得進行申報。
第二條國家按照有利於經濟發展、社會公認、國際可比、事關公共利益的原則,在涉及國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專業技術工作領域,實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第三條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墓本要求,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從業資格是政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某種專業技術...
第十九條 各地銀行業考試管理機構和登記服務機構,在實施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和登記服務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本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和協會章程。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通過考試取得銀行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經濟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中經濟員或者助理經濟師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相應...
第二十條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可聘任工程師或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第二十一條 境外人員申請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和申請在境內從事工程造價業務的管理辦法,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後另行制定。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有關報考條件、考務工作的解釋權屬人事部;有關考試大綱、參考教材、培訓...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定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與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可以按照規定進行互認轉換。第十八條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具備擬任職級所要求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工作實績、任職年限、紀律作風等方面的基本條件,並在規定任職年限內的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晉升專業技術...
第一條 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職稱工作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包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或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及考核。第四條 ...
(一)取得會計師職稱,是指通過全國統一的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指會計師獨立負責的某方面財務會計工作。資歷年限及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評審年度的當年年底。 (二)本條件中所稱相關部門,是指省級主管部門或省級行業協會。 (三)重大損失是指經濟損失在10萬元-100萬元。 (四)艱苦...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每門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一般為60分及格。各科目每類試題每小題得分均在試卷中規定。評分均按試卷及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的規定執行。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題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0]1號),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每類試題...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這標誌著我國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該《規定》明確規定,我國的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建造師相關 (一)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