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考試也稱作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原子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中級經濟師考試科目 中《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管理、商業行銷、稅務、物資、財政、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人力資源等18個專業。“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要取得“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級經濟師職稱考試
- 外文名:Intermediate economist title examination
- 別稱: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科目規定:《專業知識和實務》
- 相關行業:工商管理、農業、商業管理等
- 報名者:中國公民
考試定義
- 什麼是經濟師考試
- 中級經濟師考試定義。
報名事項
報名條件
報名步驟
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
- 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方法
考試相關
考試科目
註: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定的通知》(人辦發[2002]18號)及有關檔案精神,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旅遊、建築12個專業,其中運輸分為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原子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上午(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下午(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准考證領取
成績查詢
合格標準
教材及大綱
暫行規定
第二條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定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以後不再進行經濟專業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各地區、各部門為評定相應經濟專業職務任職資格進行的考試也不再進行。
第三條按本規定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得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資格不與工資待遇掛鈎。單位根據實際需要自主決定獲得資格人員的職務和工資待遇。
第四條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分甲、乙兩種。甲種考試為該資格應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試。乙種考試為經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考試,凡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必須取得乙種考試合格證書,方能參加甲種考試。
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只設一種,為該資格應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試。
第五條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
1.經濟基礎知識;
2.專業知識和實務(分為工業、農業、商業、物資、外經貿、財政、金融、保險、運輸、勞動、郵電、房地產、旅遊、價格管理十四個專業)。
經濟專業中級資格甲種考試科目為:
1.經濟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綜合考試:
2.專業知識和實務(專業劃分同上)。
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科目為:
1.經濟學;
2.企業管理原理;
3.統計與會計知識;
4.市場行銷;
5.經濟法;
6.經濟數學。
第六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第七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六條所列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第八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甲種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六條所列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本規定發布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第九條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的甲種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全部考試科目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統一印製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
第十條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各科的開考計畫,以兩年為一周期循環安排。考試成績採用單科累積的方式,每門科目考試合格,由人事部頒發單科合格證明。規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後,由人事部頒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經濟專業的中、初級資格中文名稱和英文譯名根據國際通例和各經濟專業部門的工作性質及特點,由主管部門確定,經人事部同意後正式使用。所定名稱與原名稱作用相同。
第十二條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註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五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註冊登記。
第十三條對偽造學歷、資歷或考試作弊,騙取資格證書和乙種考試合格證書的人員,發證機關應取消其資格,收回證書。
第十四條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國務院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人事部負責,委託全國職稱考試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由當地職改領導小組決定。
第十五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本規定解釋權屬人事部。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考試常見問題
由於報名人數激增,造成網路擁擠,請儘量避開報名高峰,選擇低谷期間報考,如夜間1:00-5:00期間報名。
2、准考證、報名信息表列印不出來怎么辦?
如因網速原因而遇到列印准考證、報考信息確認表頁面無法正常顯示或打不開,請到所在地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直接列印。如果是其他問題,請考生仔細閱讀列印報名信息表或准考證須知。
3、考生註冊信息和考生的報名信息是否必須一樣?
不一定。B考生可以用A考生的身份證號註冊,然後在報名信息表裡面填寫B考生自己的報考信息。
4、在登入註冊號進行報名的時候為什麼提示身份證號碼被修改?
出現該情況說明此次輸入的身份證號碼和你首次用這個註冊號進行報名時輸入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
出現這種情況有兩種原因:一是考生在前一次或者本次填錯身份證號;二是該註冊號已經被其他身份證號碼用來報名了。如遇到這樣的情況,只能另外註冊一個號進行報名。
5、網上報名操作一半不會了,怎么辦?
請仔細閱讀“線上報名”欄目中的考試步驟、考試注意事項等提示,按照提示進行操作。如還不會操作,請撥打各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諮詢熱線。
6、如何修改網上報名信息?
用戶在填寫完報名表單後點擊“確認填寫報名信息”之前都可以對自己的報名資料進行修改。一旦提交成功後,4小時以內還可進入“我的後台”查看並修改您的報名信息。4小時之後審核人員開始審核用戶報名資格,用戶將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如有特殊情況請聯繫所在地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7、為什麼無法提交報考信息?
在報名結束時都無法提交報名信息,仍顯示“該頁無法顯示”。建議在報名時注意以下幾點:
一、簡化文本框中輸入的信息,即考生鍵入的字;
二、刪除鍵入字後面的空格;
三、填寫時間最好在20分鐘以內,以免網頁失效,導致考生信息丟失;
四、檢查是否有漏填項目;
五、檢查照片的格式和大小是否符合要求。
如按照以上方法操作問題還沒有解決,請撥打所在地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諮詢熱線。
8、報名成功後,為什麼重新查看報名信息都發現信息不全?
在進行網上報名時如遇到網路堵塞和逾時現象嚴重時,會導致考生報名表數據丟失。請在提交報名表成功後,立即登錄“我的後台”系統查看報名表信息,如發現報名表數據丟失,請立即重新進行報名。
考試規則
2、應考人員除攜帶鋼筆、原子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和按規定可以攜帶的計算器(不含具有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外,不得帶各種書籍、資料、報刊、紙張、提包、手機、尋呼機等與考試無關物品入座。如有攜帶,應統一存放在考場指定地點,開考後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計算工具。考試期間,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3、開考鈴響後才能答題,開考後30分鐘內不得交卷退場。遲到30分鐘以上,一律不得入場,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退場後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4、應考人員答題,必須按規定使用2B鉛筆(只限於塗答題卡)和藍、黑墨水的鋼筆或原子筆,字跡要清楚、工整、塗寫正確。用其它顏色的筆書寫(填塗)的答卷(答題卡)按零分處理,未在規定部位書寫(填塗)的答案無效。
5、應考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試題不清或試卷分發錯誤,可舉手詢問。
6、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安靜。場內禁止吸菸,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答案。應考人員應尊重考場工作人員,接受監考人員得監督和檢查,不得無理取鬧,不得辱罵威脅、報復考場工作人員。
7、應考人員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場,應經監考人員允許並由工作人員專人陪同往返。
8、考試結束鈴響,應考人員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和答題卡翻放,待監考人員收齊試卷和答題卡並允許後,方可離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9、除本考點主考、本考場監考、考點巡視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註冊管理
高級經濟師一般實行申報評審的辦法。
證書領取
就業前景
經濟師具有系統的經濟專業理論知識,有較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能夠獨立地解決較複雜的業務問題,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經濟效益。經濟師合格證書持有者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其工作與管理能力。
在黨和國家巨觀調控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各行業受到廣泛關注。“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加蓋鋼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經濟師按照國家規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由崗位津貼、書報費、交通費等構成。在很多單位,中級經濟師可以享受科級幹部的待遇、高級經濟師可以享受副處級幹部的待遇。達到退休年齡退休時,按照退休時工資標準增加10%發給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