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是加強我國職教師資隊伍建設、培養一批跨世紀專業帶頭人的有效遞徑,將對我國職業教育質量和水平的提高產主深遠影響。
改革開放以來,中等職業教育事業得到長足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也取得顯著成績。一是職教師資隊伍數量迅速擴大。到1998年底,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專任教師總數已達到66.62萬人(不含中師、職業國中教師)。二是師資隊伍學歷層次不斷提高。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的達67.62%,比1984年提高了21.22個百分點;職業高中為37.42%,比1985年提高了18.12個百分點。三是專業結構有了明顯的改變。在中等專業學校教師中,專業課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由1984年的46.72%提高到1998年的66.19%;職業高中由1985年的28.2%提高到1998年的46.71%。四是職稱結構有了較大變化。中等專業學校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職稱的比例由1984年的0.5%提高到1998年的16.9%;職業高中由1991年的3.7%提高到1998年的7.9%。
但是,中等職業教育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加快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要求還很不適應,還存在著專業課教師學歷達標率低、實踐能力差、骨幹教師缺乏等問題。尤其是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教師和專業帶頭人數量嚴重不足,具有碩士學位的教師數量明顯低於普通高中。為實現到2010年從事高中階段教育的專任教師和校長中獲碩士學位者應達到10%的要求,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對於培養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教師和專業帶頭人,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以便更好地為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服務具有重要意義。
二、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基本目標和指導思想
基本目標:在2000年至2005年間,平均每年招收約1000名中等職業學校在職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培養工作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第三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為依據,以全面提高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及業務水平、教學能力為中心,以培養中青年專業帶頭人為重點,建立一支結構合理。勇於創新、能夠覆蓋我國職業教育重點專業、具有“雙師”素質的高水平職教師資隊伍。
三、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幾項縣體規定
1、報名人員條件:報名人員為在中等職業學校從事三年(含三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的在職教師,年齡在40歲(含40歲)以下,應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學歷,教學水平較高,並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資格並根據本地區年度招生名額的2倍予以推薦,報教育部審核備案。
2、考試、錄取及學位授予: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根據培養目標要求,考試科目為政治、英語、數學和職業教育學。其中政治由培養院校單獨組織命題考試,其它課程實行全國聯考。錄取分數線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商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確定。錄取為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人員,學習年限3年,經課程考核合格並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者,可授予碩士學位,此類人員不再參加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全國外語和綜合水平考試。
3、承擔培養任務的學校:承擔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教學工作的學校應已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開展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工作的學校,井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訓基地(具體學校另行審批)。各學校應認真負責做好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有關教學、考試、論文答辯等工作。
4、課程設定與教學: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教師除完成體現職業教育特點的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外,還應適當拓寬知識面,增加相關學科、專業的課程。集中授課的時間不得少於一年。具體課程大綱由教育部組織有決單位制定和編寫。
5、學位論文要求: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要與有關職業教育專業的教學實踐活動相結合,具有一定的套用價值和先進性,能體現綜合運用所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職業教育教學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領導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深入實際,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本地職業教育的發展情況和職教師資隊伍的狀況進行認真的分析,有目的、有重點地做好本地區骨幹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規劃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培養學校要根據本通知的精神,結合有關職教專業的發展情況和本校實際,儘快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實施規劃;要加強領導,建立領導責任制,認真妥善安排,責任落實到人;要精心組織,切實做好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選拔、推薦工作;要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工作,幫助參加學習的教師處理好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矛盾,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
承擔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學校,要把這項工作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日程,保證辦學條件;要努力降低培養成本,學校各管理部門不應收取額外的管理費;要充分發揮教師的積極性,加強與相關中等職業學校、企業的聯繫,努力探索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的新途徑,統籌利用好教學資源,確保教學質量。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為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安排專項經費;中等職業學校要按照師資培養的要求,保證培養經費到位;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教師本人也應負擔部分培養費用。經費負擔的比例,應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會同承擔培養任務的學校,根據本地區的實際協商確定,並加強監督落實。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是我國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大舉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做好協調工作,努力辦出特色、辦出水平,保證培養質量,推動我國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教師和專業帶頭人的培養培訓工作上一新台階。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200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