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研究》是2005年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冬梅。
基本介紹
- 書名: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研究
- 作者:楊冬梅
- 出版社:中國工人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年
- 定價:95 元
- ISBN:7500835523
《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研究》是2005年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冬梅。
《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研究》是2005年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冬梅。...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職工董事、職工監事是指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的董事和監事。第四條 對公司負有管理監督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監督檢查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201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規範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健全公司制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
監事會是指由股東大會或職工大會選舉產生的獨立行使監督公司業務執行狀況、財務狀況和其他公司重大事務的權力的股份公司的法定必設專門監督機關。它是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監事會制度是公司法人機關權力制衡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工作實用手冊》是2015年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振洲、王京廣。內容簡介 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儘管已經有了二十多年的歷史,但作為職工參與決策和源頭監督的一項重要設計,仍然需要我們努力實踐探索、推動發展...
一職工董事、監事制度的含義 二職工董事、監事制度發展簡史 三國有企業中的職工董事、監事 四歐洲職工董事、監事制度發達的客觀條件 第三節德國的共同決定體制與獨具特色的職工監事制度 一德國共同決定體制的緣起與形成 二新《共同決定法》...
第六節歐洲的職代會制度(249)第七節職工代表大會在規章制度形成中的作用(254)第八章職工董事、職工監事(263)第一節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的理論、制度與實踐:國外考察與 評論(263)第二節我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的現狀與問題(...
企業應當為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提供必要的條件。第三條 企業應當依法實行平等協商、集體契約、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和企務公開等制度。第四條 職工應當依法行使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權利,支持企業的合法經營管理活動。第五條 市總工會負責全市...
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以下簡稱職工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職工監事符合條件的一般應兼任公司監察或審計部門負責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第六條 監事會成員、監事長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為3年,任期屆滿經考核...
第九章 推行職工董事及職工監事制度的法律保障 節 我國職工參與公司型國有企業治理的現狀、問題及成因分析 第二節 構建和完善職工參與公司型國有企業治理制度的法律保障 第四篇 銀行參與公司內部監督的法律問題研究——銀行參與國有企業...
三是“一定形式”主要包括機構參與即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和代表參與即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參與;四是“一定程度”既包括廣度(職工參與管理事務的範圍),又包括深度(職工對所管理事項介入的程度),準確把握職工參與的度是實現這一制度初衷的...
第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出席監事會會議,對會議研究事項發表意見,就會議事項行使表決權,審議監事會報告;(二)根據需要列席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以及監事會履行職責有關的其他會議,對所議事項進行質詢或提出意見建議;(三)...
第三條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均應實行職工代表大會(含職工大會,下同)和廠務公開制度;凡依法設立董事會、監事會的公司制企業應實行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制度。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通過與同級總工會召開聯席會議或者其他方式,聽取...
第八條 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一)審議通過集體契約草案和專項集體契約草案;(二)選舉和罷免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參加集體協商的職工方代表,選舉依法進入破產程式企業的債權人會議和債權人委員會中的職工代表,聽取上述人員的履行...
企業應當建立民主管理制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平等協商和集體契約、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企業事務公開等形式,組織職工參與管理,保障職工行使民主權利。職工應當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支持企業依法經營和管理。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
《關於弘揚工匠精神和培育大國工匠機制研究》等多項全國總工會、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世界銀行、全國工會學研究會、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等重點課題,出版《平衡與和諧——轉型期工會與勞動關係問題研究》《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研究...
(四)關於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公司制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中設立公司職工代表有明確規定。為了切實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我們在條例草案中對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的設立和產生、地位和職責、罷免和保護作出了...
3. 建立健全職工董事、監事制度 在建立和健全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董事、監事制度中,要適當提高職工代表參加的比例,要明確董事、監事會的職責,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以便使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黨委會...
現代企業制度主要表現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民主管理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現代企業制度下的企業民主管理主要有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制度、職工董事制度、職工監事制度等。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企業民主管理...
重大決策應當聽取職工意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堅持和完善職工董事制度、職工監事制度,保證職工代表有序參與公司治理。第五章:黨員隊伍建設 第十八條 國有企業黨組織應當堅持集中教育和經常...
企業應當建立民主管理制度。企業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平等協商、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等制度以及與企業相適應的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國有企業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代表大會。第四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企業...
(三)審議通過經協商的集體契約草案、企業改制中職工安置方案;(四)監督履行集體契約、勞動契約情況,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決定以及辦理職工代表大會提案情況,實行廠務公開制度情況,實行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情況;(五)依法選舉、監督...
第三條 企業應當按照合法、公開、公正的原則,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企業事務公開制度。公司制企業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的,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建立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制度。企業應當尊重和保障職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權、...
第三條 企業民主管理,是指企業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廠務公開、工資集體協商和職工董事、職工監事以及與企業相適應的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企業管理和監督的活動。 第四條 市、區縣、鎮(街道)企業民主管理領導機構負責統籌規劃...
第三條 企業應當建立民主管理制度。企業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企業民主管理的形式還包括企務公開、設立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等。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對企業民主管理工作實施監督。地方總工會、產業...
第三十四條 公司制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工會組織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接受職工的監督。工會應當做好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的推薦、選舉、培訓等工作,幫助企業建立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制度,支持職工董事、職工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