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進村村民委員會是舊時建立此村委會命名的地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進村村民委員會
- 性質:地名
- 所屬區域:江蘇省
- 羅馬字母拼寫:Liánjìn Cūn Cūnmínwěiyuánhuì
聯進村村民委員會是舊時建立此村委會命名的地名。
聯進村村民委員會是舊時建立此村委會命名的地名。地名含義以聯合起來,共同前進之意,故名。歷史沿革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屬延陵區安息鄉。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屬麥溪區麥溪鎮。建國後屬延陵區安息鄉。1956年屬延陵區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係由法律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辦理本居住...
這些單位如需要居民委員會或其下屬委員會協助工作,應當經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機關同意並統一安排。村民委員會 設定於農村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它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適應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和政社分開的體制改革建立起來的。1982年憲法規定了村民委員會的名稱、性質、任務和機構,並經過試點和推廣,在廣大農村...
聯群村村民委員會是1983年設立的地名。地名含義 名稱系初級社名的沿用,為聯繫民眾之意。歷史沿革 解放初屬新港鄉龔家、胡三2個行政村和吳孫、斜勒2個行政村的一部分;1953年先後組建聯群、金星、聯新3個初級社;1956年9月合併為躍進、共建、聯新3個高級社;1958年10月成立公社時,聯新、躍進2個高級社與大...
農村自治組織是指由中國大陸地區鄉(鎮)所轄的行政村的村民選舉產生的民眾性自治組織。簡介 村民委員會是農村自治組織 其產生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
聯合村村民委員會,屬於山區。距離鎮30.00公里, 國土面積19.90平方公里,海拔1556.83米,年平均氣溫17.08℃,年降水量1480.07毫米,適宜種植玉米、水稻等農作物。有耕地3629.00畝,其中人均耕地2.62畝;有林地23443.50畝。全村轄22個村民小組,有農戶363戶,有鄉村人口1384人,其中農業人口1384人,勞動力518人...
村民委員會選舉中的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2013年5月2日 選舉規程 第一章 村民選舉委員會的產生 一、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委員會的選舉。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議事原則。村民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應當根據村民居住狀況、...
第八條村民委員會的候選人由依法享有選舉權利的村民十人以上聯合提名,或者由村民小組提名。第九條村民委員會或者村選舉委員會應將依法提出的全部候選人列入候選人名單,在投票選舉的五天以前公布。第十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一般實行差額選舉;根據候選人提名、醞釀的情況,也可以實行等額選舉。村民委員會實行差額選舉的,...
第四條 村民委員會的職責如下:(一)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積極維護社會治安,保持社會穩定;(二)召集、主持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執行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三)尊重村合作經濟組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穩定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健全統分結合的...
北京市農村村民委員會暫行組織條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結合本市農村情況,制定本暫行組織條例。第二條各區、縣農村按照村民居住地區設立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是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第三條村民委員會在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進行工作。第四條村民委員會的任務如下:(一)...
第四條 村民委員會依法行使的自治權力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二章 村民委員會 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人口多少、歷史習慣和經濟發展情況,按照便於民眾自治的原則設立。村民委員會一般設在自然村;幾個自然村可以聯合設立村民委員會;大的自然村可以設立幾個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
胡聯村村民委員會是重慶市地名,根據寓意及職責得名。地名含義 原名胡仕科,1958年取名胡聯村,寓意村民心心相聯,故名胡聯村。因需處理本村民眾自治事務,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故設立胡聯村村民委員會。歷史沿革 1981年演變為胡聯大隊,隸屬大溪公社。1983年改大隊為村,隸屬大溪鄉。2003年合...
友聯村村民委員會,2013年廢止的地名。地名含義 村名系初級社名的沿用,為友好聯合之意。歷史沿革 解放初屬新港鄉中港、東港2個行政村和韋馱、吳孫2個行政村一部分;1954年5月建為勤豐、新豐、風暴、友誼、新建5個初級社;1956年9月除新建初級社外合併為友聯高級社;1958年10月成立時,與黎明、群利、年豐3個...
第七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員會應當教育和引導村民加強民族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幫助。第八條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人口多少,按照便於民眾自治的原則設立。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範圍調整,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條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
第一條 為規範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各村的具體職數由鄉、民族鄉、鎮(以下簡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的規模大小和工作任務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中...
蓋聯村村民委員會是重慶市地名,根據其地理位置、組成形式及職責得名。地名含義 由於該地地處木桶蓋,由幾個村聯合建社,故名蓋聯村。因需處理本村民眾自治事務,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故設立蓋聯村村民委員會。歷史沿革 1981年演變為蓋聯大隊,隸屬海洋公社。1983年改大隊為村,隸屬海洋鄉。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具體人數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提出意見,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中,要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兩個以上自然村聯合設立村民委員會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村合併為一個行政村後設立村民委員會的,...
1943年改稱村政府,於廣輝、包述全、臧喜榮、臧明儒、於廣進先後任村長。1958年9月,人民公社成立後改稱大隊管理委員會,臧喜榮、王樹先後任大隊長。1968年6月,大隊管理委員會改稱大隊革命委員會,張祥本、於作善、張祥林先後任革委會主任。1980年,復稱大隊管理委員會。1984年,始稱村民委員會,下設民政、...
溪聯村村民委員會是重慶市的地名,根據其地理位置及職責而得名。歷史沿革 1981年演變為溪聯大隊,隸屬海洋公社。1983年改大隊為村,隸屬海洋鄉。2003年合村並組時撤銷併入壩聯村,隸屬海洋鄉。地名含義 多條溪流流經此地,故名溪聯村。因需處理本村民眾自治事務,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故...
河北省村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1990年6月20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村民委員會 第三章 村民會議 第四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促進農村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加強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具體人數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定,並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備案。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婦女應當有適當的名額,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幾個自然村聯合設立村民委員會的,其成員分布應當考慮村落狀況。第三條 村民委員會...
牛頭寨自然村,隸屬於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聯合村民委員會,屬於壩區。面積2.01平方公里,海拔1914.00米,年平均氣溫0.00℃,年降水量0.00毫米,適宜種植等農作物。村情概況 聯合行政村牛頭寨自然村,屬於壩區。距離村委會0.10公里,距離鎮1.00公里, 國土面積2.01平方公里,海拔1914.00米,年平均氣溫0.00℃,...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在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內容 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保障農村村民依法實行自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村...
《撫順市村民委員會工作規定》業經市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望貫徹執行。撫順市村民委員會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以下簡稱《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的作用,適應農村改革和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村民...
第一條 為了規範村民委員會選舉,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具體職數根據村的規模大小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
第二章 村民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 第三章第三章 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 第四章第四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第三條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指導、支持和幫助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村民委員會辦理有關行政管理事務,並對委託的事務依法承擔責任。第四條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
第四條 村民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和引導村民履行法定義務,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二)穩定和完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支持和組織村民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私營經濟和個體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三)...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2000年12月2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2年11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訂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維護村民的...
5、支持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推動農村社區建設;6、多民族居住的村,村民委員會應當教育和引導各民族村民增進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幫助;7、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遵守並組織實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辦事公道,廉潔奉公,熱心為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