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門(樓)牌編制安裝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進一步提升縣城形象,更好地服務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人民民眾,全力抓好我縣標準化地址庫建設工作,縣人民政府決定從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門(樓)牌編制攻堅戰。為確保攻堅戰取得實效,根據《地名標誌管理辦法》和(GB17733.1-2008)《地名標牌-城鄉》國家標準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門(樓)牌編制安裝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現將《習水縣門(樓)牌編制安裝攻堅戰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15年3月19日
習水縣門(樓)牌編制安裝攻堅戰
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縣城形象,更好地服務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人民民眾,全力抓好我縣標準化地址庫建設工作,縣人民政府決定從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門(樓)牌編制攻堅戰。為確保攻堅戰取得實效,根據《地名標誌管理辦法》和(GB17733.1-2008)《地名標牌-城鄉》國家標準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5年12月30以前完成全縣門(樓)牌編號、製作、安裝工作,建立我縣門(樓)牌編號、製作、安裝和管理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居民住所、經營場所的位置,便於各部門開展管理提供標準地址,為居民辦理戶口簿、身份證、房產證等個人資料提供準確的住所信息,使全縣門(樓)牌設定更加規範,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攻堅戰有序開展,成立縣門(樓)牌編制攻堅戰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黃定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吳弟松縣公安局政委
成 員:羅愛民縣政府辦副主任
楊彪 縣民政局局長
塗衛東 縣住建局長
劉維清 縣財政局長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由分管治安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此次攻堅戰的組織、協調及日常工作,各鄉鎮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本轄區具體的攻堅工作。
三、範圍和對象
全縣村組、街、路、巷、居民小區、單位宿舍區、新建住宅區、新建街道、新命名的街、路兩邊門面和其他無號、無牌住戶。
四、工作步驟
門(樓)牌編制任務十分繁重,全縣務必於2015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具體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14年1月1日至3月10日)
1.各鄉鎮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成立攻堅戰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定細化門(樓)牌編制攻堅戰實施方案。
2.縣、鎮(鄉)要抽調專人搭建專班,並組織為期3-5日的培訓。
3.層層印發資料、表格,做好宣傳發動和協調工作
(二)調查摸底階段(2015年3月11日—4月30日)
1.調查摸底按以下順序進行:主要街道-次要街道-巷-居民住宅。
2.調查摸底、建立台帳。以鎮(鄉)為單位在轄區深入實地逐路、逐街、逐巷、逐院、逐樓、逐門、逐戶進行調查,登記造冊,如實填寫《實有房屋及人口信息採集表》、《實有房屋及單位信息採集表》及《習水縣公安局門(樓)牌號編制登記表》,並製作樓棟、單元的平面示意圖,為製作和安裝門(樓)牌做好準備。
3.2015年4月30日前,縣民政局要完成全縣街、路、巷的命名、更名工作。
(三)編制階段(2015年5月1日—6月30日)
按照《遵義市門(樓)牌編制安裝暫行規定》的要求,以鎮、鄉及工業經濟區為單位,根據調查摸底的情況,確定城區(鄉鎮)每條街路巷的起止、走向及單雙號,並按照門(樓)牌號碼編制的原則、順序、要求,實施門(樓)牌統一編碼,對照《實有房屋及人口信息採集表》、《實有房屋及單位信息採集表》、《習水縣公安局門(樓)牌號編制登記表》及樓棟、單元平面示意圖,逐門、逐樓、逐戶登記並編制、核實門(樓)號。
1.2015年5月30日前,要根據主要街道-次要街道-巷-居民住宅的順序完成主要街道、次要街道門(樓)牌號碼編制工作。
2.2015年6月30日前,要完成巷、居(村民)住宅門(樓)牌號碼編制工作。
(四)製作安裝階段(2015年7月1日—11月10日)
門(樓)牌製作安裝按《地名標牌城鄉》GB 17733.1-2008強制性標準執行,做到標牌規格統一,村、街、路、巷、樓、門牌設定數量滿足要求。
1.門(樓)牌的製作由財政出資統一製作。
2.製作及安裝上牆,應採取完成一條街製作安裝一條街,完成一個小區製作安裝一個小區模式開展。整體工作應於11月10日前完成,縣、鎮(鄉)兩級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職責分別開展監督指導工作。
3.建立標準檔案。各鎮、鄉及工業經濟區要建立門(樓)牌檔案,將新編制的村、街、路、巷、樓、門號連同各行政單位原來使用的門(樓)牌號,登記整理成冊,科學建立台賬。待省、市管理系統搭建後,逐條輸入電腦,建立數位化檔案。
門(樓)牌的製作、安裝按照《遵義市門(樓)牌編制安裝暫行規定》要求,做到統一規範,整齊美觀,方便民眾。
(五)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2月31日)
由門樓(牌)編制領導小組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攻堅戰工作進行檢查驗收,總結好的經驗,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遲緩,未按期完成編制、安裝任務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和責任倒查,並責令限期完成門(樓)牌編制任務。
五、職責分工
在門(樓)牌編制攻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縣門(樓)牌編制攻堅戰工作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一)縣門(樓)牌編制攻堅戰辦公室:負責制定全縣門(樓)牌編制攻堅戰工作方案;及時調度各單位的工作進度;負責匯報和協調解決攻堅戰工作中重大問題;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縣民政局:按照工作步驟要求於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縣轄各街、路、居民區等信城鎮道路的命名、更名工作,攻堅戰結束後,對新建街(路)、巷及時命名。各鎮鄉民政部門要按地名標誌設定的基本原則做好本鎮鄉地名標誌設定工作。
(三)縣公安局:組織開展門(樓)牌編制培訓,組織推進門(樓)牌調查摸底、編制、製作、安裝、建檔、錄入等工作;對各鎮(鄉)推進情況進行督察、考核;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縣住建局: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門樓牌編制要求,在當地派出所指導下完成新建樓房、小區門(樓)牌編制安裝工作,辦理房產登記時,需按門(樓)牌編制的標準地名辦理登記。
(五)縣財政局:負責測算並落實門樓牌製作、安裝經費。
(六)各鎮、鄉要根據方案要求,成立門樓牌編制專班,抽調專人按照本方案要求開展轄區內門(樓)牌調查摸底、編制、製作、安裝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門(樓)牌編制工作是一項民生工程,是城鄉經濟發展的一項基礎工作,對提升城市整體形象,方便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人民民眾開展各種社會活動具有重要作用,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攻堅戰取得實效。
(二)明確責任,突出重點。門樓牌編制安裝是一項系統工程,時間跨度長,任務重,各成員單位在門樓(牌)編制管理上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按照“尊重歷史、保持穩定、方便查找、便於管理”的原則,明確責任,突出重點,先城區後農村,城市主要道路和繁華路段等優先編制安裝。同時,要以這次編制安裝門樓(牌)為契機,提高實有人口地址管理工作的準確性。
(三)深入宣傳,廣泛發動。領導小組及各單位要將宣傳工作要貫徹始終,通過報紙、廣播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一要廣泛宣傳門(樓)牌編制安裝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二要宣傳損壞破壞門(樓)牌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三要宣傳門(樓)牌編制安裝是樹立打造美好習水對外名片的有效載體,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格局。
(四)有序推進,嚴格紀律。門(樓)牌編制工作是推進全縣標準化地址管理的前置措施,各單位、各鎮鄉要按照方案要求,認真組織,抽調專人精確調度按期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指導、督促、檢查,確保年內完成工作任務。對敷衍塞責,工作滯後的,要進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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