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習水縣委辦公室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習水縣委辦公室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是習水縣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加快縣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發布的實施方案。

中共習水縣委辦公室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習水縣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區)黨(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縣委各部門,縣級國家機關各部門,人武部,經開區,創新區,各人民團體,省市駐習及縣屬企事業單位:
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習水縣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習水縣委辦公室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27日
習水縣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習水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的批覆》(黔府函〔2015〕319號)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加快我縣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安排、精心組織,依法辦事、嚴密程式,確保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順利完成,進一步加強基層政權建設,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加快脫貧攻堅步伐,為“守底線、走新路、奔小康”和建設“七個習水”奠定堅實基礎。
整體交接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一)著眼全局,統籌安排。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涉及諸多部門和個人的切身利益,必須立足全局,統籌安排。要堅持講大局、講原則、講政策,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部門工作服從全縣大局,個人行動服從組織安排,確保政令統一,銜接有序,交接順利。
(二)依法辦事,嚴格程式。要把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與當前各項工作有機結合,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學界定各項工作。各項交接工作要嚴格依法辦事,建立交接工作檔案,依法履行工作程式。
(三)因地制宜,科學定位。以有利於發展和穩定為前提,進一步整合資源,最佳化結構,強化功能,重新定位發展規劃。進一步完善城鄉建設和發展規劃,發揮好優勢,促進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四)科學配置,精幹高效。要著眼於組織體系創新,按照“小政府、大服務”的要求,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精幹管理機構。要探索建立新的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進工作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辦事效率,創造良好的行政環境。
二、調整內容
根據黔府函〔2015〕319號檔案批覆,撤銷習水縣東皇鎮建制,設定新的東皇街道、杉王街道、九龍街道。從隆興鎮行政區劃中析置馬臨街道。新設定的鎮、街道所轄地域分別如下:
(一)撤銷習水縣東皇鎮建制,設定東皇街道、杉王街道、九龍街道,各街道分別設立辦事處,為縣人民政府正科級派出機構。
1、東皇街道轄原東皇鎮杉王社區、天生社區、礦中社區、銀龍社區、關坪村、白坭村、大壩村、大陸村,街道辦事處駐大陸村。
2、杉王街道轄原東皇鎮黑鹿社區、虹頂社區、大榜村、木楠村、羊九村、太平村、天鵝池村、長嵌溝村,街道辦事處駐虹頂社區。
3、九龍街道轄原東皇鎮府東社區、府西社區、新華社區、伏龍村、圖書村、黃木坪村、馬皇壩村,街道辦事處駐府西社區。
(二)從習水縣隆興鎮行政區劃中析置馬臨街道,設立辦事處,為縣人民政府正科級派出機構。新析置的馬臨街道轄原隆興鎮臨峰村、尚華村、五一村、向陽村、沔山村,街道辦事處駐臨峰村。析置後的隆興鎮轄隆興社區、柑甜村、龍溪村、永勝村、新光村、陶罐村、淋灘村、濱江村,鎮人民政府駐隆興社區。
(三)撤銷習水縣民化鄉、二郎鄉、二里鄉、桃林鄉、大坡鄉、三岔河鄉、程寨鄉建制,分別設定民化鎮、二郎鎮、二里鎮、桃林鎮、大坡鎮、三岔河鎮、程寨鎮,撤鄉設鎮後行政區域和政府駐地不變。
(四)行政區劃調整後,習水縣轄東皇街道、杉王街道、九龍街道、馬臨街道、民化鎮、土城鎮、同民鎮、醒民鎮、隆興鎮、習酒鎮、回龍鎮、桑木鎮、二郎鎮、永安鎮、二里鎮、官店鎮、桃林鎮、良村鎮、溫水鎮、仙源鎮、大坡鎮、寨壩鎮、三岔河鎮、程寨鎮、雙龍鄉、坭壩鄉,共4個街道、20個鎮、2個鄉。
三、組織領導
成立習水縣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陳釗(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王仲勇(縣委副書記)
楊松(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
陳黔堯(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安家興(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部長)
邱會儒(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
李建生(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冷預春(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龔小松(縣委辦公室主任)
羅維(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劉傑(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察局局長)
趙紅光(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呂金明(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李加鴻(縣委政法委副書記)
姚大武(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金亦農(縣編委辦主任)
吳弟松(縣公安局局長)
袁曉寧(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劉維清(縣財政局局長)
倪軍華(縣民政局負責人)
羅曦(縣審計局局長)
康林(縣統計局局長)
劉坤(縣信訪局局長)
羅文舉(縣司法局局長)
袁濤(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局長)
稅新紅(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塗衛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劉自力(縣教育局局長)
葉曉林(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
楊建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楊輝(縣檔案局局長)
何亞可(縣國稅局局長)
蔣志文(縣地稅局局長)
涉及調整的鄉鎮(區)黨(工)委、政府(管委)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辦公室,冷預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龔小松、羅維、呂金明、黃俊慈、劉維清、倪軍華同志任副主任,成員由相關單位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八個工作組,負責抓好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各項工作的落實。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王仲勇
成員:龔小松、羅維、黃俊慈、倪軍華
縣委辦公室牽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負責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的統籌、調度、協調;做好信息上傳下達、檔案制定、會議籌備等綜合性工作;研究並協調處理其他相關事宜。
(二)業務指導暨勘界確權組
組長:冷預春
成員:陳明勝、倪軍華、稅新紅、塗衛東
民政局牽頭,各鄉鎮(區)、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配合。民政局負責做好全縣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的業務指導。做好各行政區域的劃分及命名,各行政區域勘界、地圖製作,對涉及行政區劃調整鄉(鎮)的村、居(社區)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原印章的回收,新印章的刻制及牌匾的製作等;組織部負責對涉及行政區劃調整鄉(鎮)黨委、政府原印章的回收,並負責新印章的刻制及牌匾的製作;縣機關延伸到鄉鎮的機構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收回,並負責對新印章的刻制及牌匾的製作。
(三)財務、資產清查和統計、檔案管理工作組
組長:陳黔堯
成員:劉傑、劉維清、羅曦、康林
縣財政局牽頭,縣紀委(監察局)、審計局、統計局、檔案局、農牧局、國稅局、地稅局和各鄉鎮(區)配合。負責涉及行政區劃調整鄉鎮(區)所有資產、債權債務的清查和核對;對區劃調整鄉鎮(區)資產移交指導、協調,交接期間要凍結鄉鎮(區)所有銀行賬戶;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各自職能範圍內的資產交接工作;負責理順財稅管理體制,明確財稅管理許可權及範圍;負責統計、檔案資料的建立、收集、整理、管理、歸檔等工作。
(四)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組
組長:安家興
成員:呂金明、趙紅光、金亦農
縣委組織部牽頭,縣編委辦、人社局等有關部門配合。負責現任科級幹部、離退休幹部職工、機關幹部職工及其他財政供養人員的清查登記及調整配備工作。負責鄉鎮機構編制和實有在編人員劃轉和監督交接工作;負責做好調整鄉鎮在冊幹部、職工檔案、行政關係、工資關係等資料的核准和交接;處理交接工作中出現的幹部人事問題。
(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及安全保衛組
組長:邱會儒
成員:李加鴻、吳弟松、劉坤
縣委政法委牽頭,縣公安局、信訪局等部門配合。徵求縣級幹部、離退休幹部、縣直部門及幹部職工、鄉鎮(區)幹部職工、黨員民眾意見和村支“兩委”意見,形成行政區劃調整交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制定維穩預案。處理行政區劃調整交接過程中的來信來訪,對發現的不穩定因素,及時做好處置和化解工作;做好行政區劃調整交接過程中的安全保衛和維穩工作。
(六)後勤保障組
組長:陳黔堯
成員:倪軍華、劉維清
縣民政局牽頭,縣財政局等部門配合。負責做好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的經費落實等後勤保障工作。
(七)紀檢監察組
組長:李建生
成員:劉傑、劉坤
縣紀委(監察局)牽頭,縣信訪局和各鄉鎮(區)配合,負責對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案件、上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和督辦。
(八)宣傳組
組長:楊 松
成員:姚大武、葉曉林、張元鴻、倪軍華
縣委宣傳部牽頭,縣文廣局、民政局、外宣中心等部門和各鄉鎮(區)配合,加強對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提高社會知曉率。
四、時間安排
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分為三個階段,確保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一)準備工作和宣傳動員階段(2016年4月20日—2016年5月31日),主要工作任務:
1、召開全縣鄉鎮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動員會。
2、完成組織人事調整配備考察準備工作,各街道辦事處人事調整直接宣布併到位開展工作,撤鄉設鎮涉及鄉鎮宣布人事調整決定成立籌備委員會併到位開展工作。
3、開展撤鄉設鎮涉及鄉鎮黨代表、人大代表選舉。
4、編制各街道辦事處和撤鄉設鎮涉及各鎮內設機構、職能、人員編制“三定”方案並上報縣人民政府審批。
5、完成東皇街道、九龍街道、杉王街道和調整後各社區的勘界業務工作。
6、完成東皇街道、九龍街道、杉王街道的辦公場所準備工作。
(二)實施完善階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20日),主要工作任務:
1、召開撤鄉設鎮涉及鄉鎮黨代會、人代會,選舉產生撤鄉設鎮的鎮黨委、政府領導班子。
2、開展東皇鎮資產負債清理和幹部人事分割和安排工作。
3、完成各街道辦事處和撤鄉設鎮涉及各鎮內設機構和職能部門設定並明確人員到位開展工作。
4、完善東皇街道、杉王街道、九龍街道村居調整管轄有關事項。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務:
1、召開習水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總結大會。
2、資料清理歸檔,編印《習水縣鄉鎮行政區劃調整資料文集》。
3、編印《習水縣行政區劃圖》及《習水縣行政區劃資料手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責任意識,抓好實施工作。涉及行政區劃調整鄉鎮和縣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工作,做好調查研究,妥善解決好交接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確保交接工作有序進行。
(二)嚴肅工作紀律,杜絕各類問題。涉及行政區劃調整的鄉鎮(區)黨政領導班子和幹部職工,要堅守崗位、恪盡職守,正常開展工作,確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資產不失”,行政區劃調整交接工作健康有序進行。要認真做好保密工作,對所有檔案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的集中清理和分類,凡屬涉密檔案都要登記造冊、歸檔立卷,做好交接工作,避免檔案丟失;對需要銷毀的涉密檔案,必須由保密部門統一登記、清繳和銷毀。對整體交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必須及時報告,重要事項必須按規定逐級請示。
(三)堅持實事求是,兼顧各方利益。要堅持事權與財權相統一,債權債務整體劃轉。調整中凡涉及資產、債權、債務,需經審計部門認定後,進行整體劃轉;兼顧各方利益,科學界定稅源,合理核定體制調整相關基數,報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做好四個街道辦事處基礎數據的統計整理,為體制調整打好基礎。
(四)加強部門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通力合作,不得以任何藉口拖延、干擾、影響、妨礙區劃調整工作,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和順利銜接。
(五)加大監督力度,嚴格責任追究。紀檢監察和督查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於違反紀律、影響和干擾區劃調整工作正常進行的,要視情節輕重嚴肅追究責任,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對因領導不力、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六)強化宣傳動員,確保平穩過渡。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涉及面廣,影響面大,敏感度高。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適時、充分地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宣傳欄等各種媒介,大力宣傳行政區劃調整的目的、意義、內容和要求。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幹部職工講政治、講大局、講團結,在行政區劃調整工作中做到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個人服從組織安排。要通過認真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傳遞正能量,化解矛盾,打擊造謠惑眾和非組織行為,確保人心不散,工作不斷,秩序不亂。要深入細緻地做好民眾工作,講清政策,打消民眾思想顧慮,爭取廣大民眾的理解和支持,確保全縣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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