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羅平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羅平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號)和《中共羅平縣委、羅平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羅平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羅發〔2019〕8號)精神,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羅平縣政府督查室的名義和印章。

現任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陳雲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Luoping 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陳雲書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承辦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檔案、指示在全縣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縣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審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縣委轉由縣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和檢查督辦。
(三)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和審核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公文。
(四)研究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直部門、單位請示縣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縣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對縣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七)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九)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工作。指導監督、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絡、協調新聞單位搞好羅平的宣傳報導工作。
(十)負責縣人民政府的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
(十一)負責放管服改革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督查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配備、購置、使用、處置的管理與審核工作;負責指導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使用管理。
(十三)完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對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收到的各級各類檔案(含電子公文、請示、報告、傳真、密碼電報)的簽收、登記、擬辦、分辦、傳閱、催辦、清退和歸檔工作;負責登記、轉辦與反饋縣長批示意見、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擬辦意見;負責接轉和處理日常電話,做好領導批示意見的傳達與反饋;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主任辦公會議、辦公室職工會議以及各類綜合型會議的議題收集、會議通知、會務安排、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撰寫,有關會議決定事項的辦理和落實工作;負責對縣人民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章和縣長簽字章3枚印章的管理、保密、使用和服務工作;負責草擬、初核縣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領導的綜合性文稿,縣政府向省、市政府的重要匯報材料和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的綜合性檔案;根據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要部署,調查了解和掌握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時篩選和整理有關資料,供縣政府領導參閱;負責辦理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部門向縣政府的經費請示事項;負責縣政府大事記、領導日誌、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編工作;負責縣政府年鑑材料和史志的編撰工作;負責辦理需要綜合協調的事項,做好與市政府辦公室、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等部門的協調聯繫工作。
(二)秘書一科。負責縣長的公務綜合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縣長的文電收發、登記、分辦等工作,做好縣長批示和簽發文電的督促落實,以及檔案資料的管理、保密、清理、歸檔等工作;負責縣長出席的會議、調研等公務活動以及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上級領導到羅平調研公務活動的方案擬定、組織安排、綜合調度等工作;負責縣長辦公會、縣長主持召開的各類專題會議的議題收集、會議準備、會議記錄、決定事項的辦理和落實;負責縣長重要文稿的協調組織、起草修改和整理、報批、歸檔等工作;負責縣長大事記、領導日誌、講話材料、活動圖片等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負責縣長分管部門及各位副縣長、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向縣人民政府請示匯報事項的承接、報送工作,並按縣長批示、指示要求進行分辦移交,抓好相關事項辦理和督促落實工作。
(三)秘書二科。負責縣政府領導的日常政務和事務服務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並及時進行情況反饋,對有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縣政府領導公務活動、外出調研、學習考察的聯繫、情況記錄、決定事項的處理等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及本科室檔案、資料的管理及清理移交工作;負責按照縣政府領導要求起草講話及社會事務、經濟建設、科教文衛等相關檔案;負責按照工作分工草擬由縣政府辦公室承辦的文稿,核校、修改、覆核對口職能部門的各類代擬稿件;負責辦理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直各部門向縣政府請示的有關事項,對綜合科轉辦的文電進行登記、傳閱或傳遞;負責縣政府領導召集的各類專題會議、辦公會議的會前準備、會中管理服務和會後資料、記錄整理,指導縣直部門承辦會議,督促辦理會議決定事項;負責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特別是對口部門的工作情況和工作動態,及時篩選有關資料供縣政府領導參閱;參與《羅平要情》《政情政務》和《羅平政務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並及時向有關科室提供。
(四)辦文科。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公文的上報或下發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制發公文的校對、印發等工作;負責落實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召開會議的檔案、材料的印製、分發、清退工作;負責中央、省、市、縣涉密檔案的簽收、登記、承辦、傳閱、歸檔、清退工作;負責指導縣政府系統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書、照片、音像、實物檔案及圖書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保管、利用和定期移交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要保密工作。
(五)信息科。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各種信息的收集撰寫和上報下傳;負責開展政務調研,編制《羅平要情》《羅平政務信息》,為縣委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的協調、指導、培訓和服務工作,抓好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工作的信息反饋;負責信息資料的收集、歸類、開發、管理和信息刊物等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負責編好縣政府宣傳欄、政務公開欄;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的宣傳報導工作。
(六)行政科。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日常接待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財務預決算和財務管理核算工作;負責做好職工工資統發、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等工作;負責做好縣政府辦公室的財產管理,以及辦公用品、設備和其他物品的購置、使用和管理;負責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召開的綜合性會議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政府機關辦公區保全人員、辦公室臨時人員的聘用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機關所屬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房地產權管理、維修管理;負責縣政府大院的水、電、衛生、安全管理及綠化、美化工作;負責落實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安排的工作任務。
(七)督辦科。負責縣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政府決定事項、縣政府領導批示事項貫徹落實情況、重點項目推進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分解落實政府工作目標任務及政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等議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承辦交由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對全縣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並負責督促檢查辦理工作情況;負責上級機關和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轉來的批辦件的督辦工作;擬定一個時期的全面和專項重點督辦方案,將督查督辦任務分解立項落實到有關鄉(鎮)、街道和縣直各部門,明確職責和要求,並跟蹤督查落實進展情況;負責做好縣政府領導和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和重點事項落實情況的反饋、通報及匯報工作;負責對全縣性及縣政府領導召開的會議進行簽到和紀律督查;負責放管服改革的綜合協調;縣人民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八)總值班室。負責縣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做好應急值守、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部門開展政務值班工作;負責向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報告縣內發生的突發事件和重要情況;負責做好來信、來訪、來電記錄,並做好移交分辦、情況反饋工作;組織做好全縣為民服務網路專線電話工作;負責電子政務交換系統日常運轉和管理,做好機要文書和傳真收發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節假日的值班安排和情況上報工作;協助做好縣政府辦公室辦公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九)公務用車管理辦公室。負責做好全縣公務用車編制、配備、購置、使用的管理與審核工作;負責全縣公務用車的處置(調配、變價出售、報廢)工作;負責完善公務用車改革配套制度,做好公務用車平台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做好公務用車平台管理服務中心建設。
(十)人事科。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黨的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編制管理、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縣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黨組中心組學習、專題民主生活會、學習教育活動等縣人民政府黨組的相關業務工作;負責起草縣政府辦公室黨組織工作計畫、總結、重要報告;負責黨委開展的重大教育活動的具體組織實施;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推薦、聯絡和活動組織工作;負責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女等民眾團體組織建設;負責掛鈎聯繫幫扶工作。

行政編制

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28名。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4名(副科級);縣政府辦督查員1名(副科級)。
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陳雲書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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