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羅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羅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號)和《中共羅平縣委、羅平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羅平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羅發〔2019〕8號)精神,羅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羅平縣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外文名:Luoping County Federation of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
  • 機構屬性:羅平縣合作經濟組織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服務地區:羅平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定全縣合作經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
(二)對全縣供銷社系統企業單位、合作經濟組織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和教育培訓。監督社有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督促其完善內部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對全縣供銷社系統的財務、會計及財產等進行管理,監管社有資產,行使出資人職責,落實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對全縣供銷社系統的經營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研究提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三)加快推進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改造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整合農村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完善農副產品現代購銷網路;最佳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健全農村流通信息網路;強化農產品市場網路體系建設。
(四)發揮組織體系完整的優勢,強化服務功能。加強專業合作服務,強化農村綜合服務,完善行業協會服務。積極參與構建新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促進合作經濟的發展。發揮合作經濟組織特長和優勢,全面參與鄉村振興戰略。
(五)推進全縣供銷社改革,開放辦社。推進社有企業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加快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企業經營機制。廣泛吸納各類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專業大戶合作辦社,共同發展。參與煙花爆竹的經營和管理,完善購銷管理機制。發展電子商務和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拓展供銷合作社新業,探索新的發展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
(六)指導鄉鎮(街道)供銷合作社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開拓城鄉市場,推進鄉村流通體系的建立完善,積極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
(七)組織開展對職工、社員和農民的教育培訓。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農產品經紀人、農民實用技能等培訓。
(八)完成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工作計畫,工作方案,工作總結,制度建設,會議材料,簡報等文秘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辦公室任務信息,收發、登記、傳遞、交辦、督辦;接待、會務、來信來訪登記、物資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分解羅平縣供銷社系統考核任務,協調綜合目標考核責任制落實和綜合考核相關工作。負責縣社及基層社理事會、社員代表大會日常工作。負責檔案、保密、工信、統戰、民族宗教僑務、移動、電信、郵政相關工作。
(二)合作指導科。宣傳和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對供銷社改革和發展提出指導性的意見建議。指導好基層社和合作社開展好相關工作,落實好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專業協會“兩社一會”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合作社理論探討、商貿交易、重大課題調研,博覽會等工作。
做好總社業務統計聯網直報工作;負責系統統計工作和統計業務組織、指導、服務和監督工作;牽頭做好行業年度業績考核工作,負責全系統發展指標任務分解、督辦、考核和落實工作。做好綜合改革工作、縣委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負責供銷系統的防汛抗旱、防火等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食用菌產業發展、合作社發展基金、農村合作金融組織、資金互助社、社員股金、其他合作金融組織建設以及新開發產業的相關工作。負責公、檢、法、司及信訪、綜治維穩相關工作;
(三)經濟發展科。負責按照國家政策提出羅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改革發展方案。負責重大項目投資工作。負責指導農村現代流通網路體系建設及其他建設項目的項目儲備、評估、申報、審批、實施、監督工作。負責龍頭企業、基層社、配送中心、超市、農貿市場相關的項目工作。
負責農村電子商務發展、電子商務考核目標任務分解、督辦、考核和落實工作,指導管理供銷系統信息化網路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各種經濟發展活動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協調並配合市場監管局做好供銷系統產品質量、標準和認證工作。對全縣供銷社系統的安全生產、經營、倉儲、煙花爆竹儲存行銷等環節進行安全監督指導;指導各級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搞好“防火、防盜、防鼠、防霉變”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組織指導直屬企業和基層社的工商登記和年檢工作。
(四)財務科。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財務會計日常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會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負責全系統財務指標任務分解、督辦、考核和落實工作。負責管理好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指導和監督管理食用菌產業、合作社發展基金、農村合作金融組織、資金互助社、社員股金、其他合作金融組織以及新開發產業,防範財務風險。
對下屬企業單位的資產、投資、收益、稅收、盈餘的分配行使監督管理權,依法維護供銷社的合法權益。負責清產核資、財務稽查工作。負責財政、稅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金融辦、人行羅平支行、環境保護、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統計相關工作。負責縣社所屬企業單位財務指標的擬定、報批、下達、控制、考核和預算外資金管理並進行監督指導。
(五)人事科。負責黨務、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教育、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工青婦、民間組織等工作。負責系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和《勞動法》的貫徹執行。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縣社及基層社監事會日常工作。負責供銷系統工作人員年底考核、考評、培訓和民主生活會相關工作。負責系統脫貧攻堅及掛鈎聯繫點工作。

行政編制

羅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事業編制15名。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3 名(副科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地圖信息

地址:萬達路與042縣道交叉口西南150米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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