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的喪失

繼承權的喪失,亦稱“繼承權的剝奪”。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發生法定事由時取消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繼承人喪失繼承權:(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繼承權的喪失
  • 別名:繼承權的剝奪
  • 定義: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發生法定事由時取消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