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 作者: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定價:2 元
- ISBN:9787509302415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五章講到準入和退出管理。第二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準人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 件的低收人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
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政策體系的組成部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要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及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各地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辦法》是寧夏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辦法。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實施廉租住房和經濟...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應當由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土地供應計畫中優先安排,並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第十八條 新建廉租住房,採取配套建設與相對集中建設相結合的方式。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或者普通...
第三條 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下簡稱市內四區)經濟適用住房和單位集資房的管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大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和單位集資房的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住房保障機構實施。建設...
本辦法所稱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本市城區範圍內,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第四條 市住房保障部門是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環保、...
本辦法所稱的租賃補貼,是指廉租住房保障部門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的補貼標準發放租金補貼,由其自行租賃住房。本辦法所稱的實物配租,是指廉租住房保障部門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提供住房,並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標準計收租金...
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是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但需要注意一點的是本試行辦法於2016年5月1日正式失效,由《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代替。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
本辦法所稱城鎮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符合市政府規定的標準條件的家庭。第四條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工作。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
第二條 凡在運城市中心城市範圍內(包括鹽湖區.空港經濟開發區及運城經濟開發區)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在運城市中心城市範圍內,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市統計...
《江蘇省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已於2008年11月25日經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逐步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房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工作的組織實施。市、區發展改革、建設、國土規劃、環保、民政、財政、監察、公安、價格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有關工作。街道辦事處按本...
(國發[2007]24號)、建設部等九部委發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令[2007]162號)和《陝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陝政發[2011]42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徐州市市區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逐步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根據《江蘇省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50號)、《江蘇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蘇民發〔2009〕8號...
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辦法(試行)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本市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 號)、《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第...
《唐山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施行區域是唐山市,目的是為解決成真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各轄區和縣(市)人民政府...
2004年9月2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山東省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予以廢止。檔案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的通知 魯政辦發〔2008〕16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
本辦法所稱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制訂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明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標、措施,並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辦法(試行)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本市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 號)、《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第...
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的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應當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中,明確廉租住房總建築面積、套數、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後移交或者回購等事項。第十七條 用於配租的廉租住房,...
第十三條 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只能按本辦法的規定購買1套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不再參加企業職工集資建房或購買、租住其他政策性住房,不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第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其銷售基準...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工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指導協調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工作。市、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的具體管理工作。發展和改革、價格、監察、民政、財政、城鄉規劃、國土資源、人口...
揭陽市市區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辦法是一項由揭陽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市區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保障市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
第二條 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以下稱市區)區域內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市、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工作。市、區住房保障機構負責轄區內經濟適用住房的...
住建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發出通知,針對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作出有關規定。明確廉租房家庭再購買其他住房的,應當辦理廉租房退出手續;對騙取廉租住房保障、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長期空置,違規轉租、出借、調換和轉讓廉租...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建成區(不含上街區)範圍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交易等管理工作。第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遵循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第五條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本市經濟...
2007年9月26日《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公布實施,《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同時廢止。背景介紹 本辦法是在城市住房價格居高不下的情況下為了保證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要,保持和諧穩定而制訂的.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城鎮...
嚴格廉租住房的準入、退出機制,有效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保[2007]162號)和山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州行政區域內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本著量力而行、適度保障、分步實施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