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中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是綏中縣人民政府2004年9月1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中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綏中縣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04年9月1日
- 施行時間:2004年9月1日
《綏中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是綏中縣人民政府2004年9月1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綏中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是綏中縣人民政府2004年9月1日印發的一份檔案。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 為加快醫療保險事業改革,保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需要,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和省政...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綏中縣就業轉失業人員醫療保險政策,保障下崗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及省、市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等部門為了加強和規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定的辦法。引言 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14號 ...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指在家庭(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實行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統籌的醫療保險制度。第三條本辦法適用範圍:凡具有綏中縣行政區域內非農業戶口且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中...
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繳費辦法 城鎮所有...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一個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的政府文書。引言 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
自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持續、穩定運行,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遵循...
第一條 根據《遵義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市醫療保險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一)制定醫療保險的具體細則,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二)監督檢查醫療保險政策、...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
第十條 國家公務員在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1—6級傷殘軍人在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同時享受傷殘軍人醫療補助。具體辦法由市醫療保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級有關政策另行制定。第十一條 職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本金和利息歸個人...
《畢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畢節市人民政府2012年2月16日發布的暫行辦法。發布信息 畢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畢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畢府通〔2012〕5號 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百里杜鵑風景名勝區...
用人單位一次性裁員超過原單位職工人數10%的,超過部分按照原繳費辦法測算核定3年基本醫療保險費交於醫療保障服務中心,用於彌補大量裁員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造成的缺口。第十三條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救助制度,參保單位和個人在...
《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在2000.12.13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證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
(五)基本醫療保險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低水平、廣覆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六)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統一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獨立核算、自求平衡,逐步實現市級統籌。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
撫順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2005 年 6 月 27 日市政府令第 111 號公布 2017 年 8 月 15 日市政府令第 183 號第一次修正 2019 年 10 月 10 日市政府令第188 號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下列單位及人員:(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及職工;(二)城鎮各類所有制企業及職工;(三)中、省直及外地駐營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職工;(四)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
河源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河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頒布日期:2001/3/30 執行日期:2001/3/30 編號:45285法律文號 河社保[2001]16號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完善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
老紅軍、離休人員、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原有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第三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吉林省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檔案有效期為5年。本辦法實施後,我省現行有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內容解讀 《辦法》中所稱...
第一條 為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維護社會安定,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
遵義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於二○○一年二月十八日簽發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提高職工健康水平,促進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第二條 本試行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門診統籌,是指提取部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與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相結合,對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和未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困難企業單位退休人員...
風險調劑基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第六條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包括城鎮非從業居民、農村居民、各類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學齡前兒童、新生兒等),參保人員不得同時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指在家庭(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實行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統籌的醫療保險制度。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範圍:凡具有葫蘆島市行政區域內非農業戶口且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
六盤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本市轄區內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中國小階段學生(包括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在校學生以及在城鎮就學的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
六盤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規則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指實行...
統一建立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調劑金制度(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第二條 參保範圍和參保對象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中國小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特教學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
《撫順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2005 年 6 月 27 日市政府令第 111 號公布 2017 年 8 月 15 日市政府令第 183 號第一次修正 2019 年 10 月 10 日市政府令第188 號第二次修正)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二、覆蓋範圍和繳費辦法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
(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具體管理辦法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要根據城鎮居民的就醫特點和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定點醫療服務協定管理,充分發揮基本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