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人力政策

積極人力政策是指通過對失業者或潛在失業者的培訓和再培訓,以提高其就業可能性和職業適應性的政策。20 世紀 60 年代後,在科技革命的推動下,已開發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大大加快,一些傳統工業(如鋼鐵、紡織等)迅速衰落,高技術工業(如微電子、宇航、原子能等)蓬勃興起。與此相應,傳統工業部門的工人大量失業,新興高技術工業部門人力短缺。

傳統工業工人的教育水平大都較低,無法向需要高等或較高教育水平的新興工業部門流動,這種結構性失業影響國民經濟的健全發展,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經濟學家認為,以往採用的以失業救濟和失業保險保護人力的政策已無法適應新的形勢,必須大力加強對失業者或可能的失業者的職業培訓和再培訓,加強信息交流,積極開發人力資源,以增強其就業能力和職業適應性。這既能減緩失業壓力,又能部分滿足新興工業對高級人才的需求。20 世紀 60 年代後西方國家職業培訓獲得迅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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