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能力轉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智慧財產權運用》是智慧財產權出版社“來出書”平台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尹鋒林
基本介紹
- ISBN:9787513070706
- 作者:尹鋒林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來出書”平台
- 定價:78.00
《科研能力轉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智慧財產權運用》是智慧財產權出版社“來出書”平台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尹鋒林
《科研能力轉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智慧財產權運用》是智慧財產權出版社“來出書”平台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尹鋒林內容簡介隨著我國經濟的轉型升級,我國經濟越來越需要科技創新驅動發展。為此,我國在2015年修改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並...
有關行政部門、管理機構應當改進和完善科研組織管理方式,制定相關科技規劃、計畫,編制項目指南應當聽取相關行業、企業的意見;組織實施套用類科技項目應當明確項目承擔單位的科技成果轉化義務,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並將科技成果轉化和智慧財產權...
十三五”規劃主要目標任務如期完成,智慧財產權事業實現了大發展、大跨越、大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就,有效支撐了創新型國家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
3.鼓勵開放許可。鼓勵試點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將科技成果中所涉及的專利,以開放許可方式在信息平台發布,提升專利交易談判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進科技成果實施轉化。(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一批主攻硬科技、掌握好專利的企業成長壯大,重點產業領域智慧財產權競爭優勢加速形成,備案認定的專利密集型產品產值超萬億元。二、大力推進專利產業化,加快專利價值實現 (一)梳理盤活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建立市場導向的存量專利篩選評價...
加強高校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支持省內高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技術轉移中心,創建國家技術轉移機構,統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智慧財產權管理,提升市場化運營能力,形成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支持建立中科院科技服務網路江蘇中心,推動中科院科技成果在...
《條例》還明確,在職稱方面設定了智慧財產權、技術經紀這部分職稱,同時作為北京市人才,在戶口、住房等各方面都給予保障,這些制度性安排,有利於科技成果轉化效率的提升。條例發布 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科技、財政、投資、稅收、人才、產業、金融、政府採購、軍民融合、智慧財產權等政策協同,為科技成果轉化創造良好環境。第五條 本市鼓勵國內外科技成果在本市實施轉化,並予以支持。單位和個人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科技創新的若干意見》(晉發〔2015〕12號),促進山西科技創新城(以下簡稱科技城)科技成果轉化,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引導資金。重點用於支持科技成果中試、推廣,智慧財產權創造...
對於兼職的科研人員,兼職期間應當就兼職期限、保密內容、智慧財產權保護、收益分配、後續成果歸屬等與所在單位、兼職單位進行約定。(七)利用本市財政資金設立的套用類科技項目,應當在契約中明確項目承擔者的科技成果轉化義務、項目主管部門...
提升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綜合能力,提高創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效率,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鍊、政策鏈深度融合,加快推進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打造未來發展新優勢,支持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率先建成世界一流科研組織,帶動行業和地方科研組織...
(七)能夠促進軍民科技成果相互轉化的;(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第九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組織實施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套用類、可以轉化的基礎類科技項目時,應當明確項目承擔者的科技成果轉化義務,並將科技成果轉化和智慧財產權創造、...
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企業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服務機構。第十六條 鼓勵和支持科技服務機構依法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專利導航、技術交流合作、技術貿易等活動,引進先進技術和科技成果在本省轉化。第...
省屬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要建立健全技術轉移轉化工作體系和機制,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分配、獎勵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化重大事項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制度。最佳化科技成果轉化流程,明確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成果報告、智慧財產權管理、資產管理...
(一)受理科技成果研發信息披露報告;(二)分析科技成果套用價值;(三)自行或者指導、協助科技成果完成人開展科技成果後續試驗、開發;(四)申請、管理和保護科技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五)制訂、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方案;(六)與科技成果...
鼓勵非財政資金資助的科技成果進行信息匯集。3.實施科技報告和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制度。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科技項目,承擔單位要按照規定及時提交相關科技報告,並將科技成果和相關智慧財產權信息提交科技成果信息系統。鼓勵利用非財政資金設立的...
協調相關部門發布軍用技術轉民用推廣目錄、民用技術轉軍用推薦目錄、國防科技工業智慧財產權轉化目錄等,健全國防科學技術市場需求信息發布制度,促進軍用和民用科學技術在基礎研究、套用研究開發、創新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等方面的銜接與協調。
管理機構應當改進和完善科研組織管理方式,在制定相關科技規劃、計畫和編制項目指南時應當聽取相關行業、企業的意見;在組織實施套用類科技項目時,應當明確項目承擔者的科技成果轉化義務,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並將科技成果轉化和智慧財產權創造、...
第三條 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應當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和市場規律,發揮企業主體作用與政府引導作用,體現智力勞動價值分配導向,遵循自願、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保障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各方主體的利益。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學技術、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等主管部門在組織實施套用類科技項目時,應當明確項目承擔者的科技成果轉化責任和期限,將科技成果轉化和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情況納入科技項目驗收和後評估的指標體系。組織項目驗收時,...
支持企業通過股權交易、依法發行股票和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為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進行融資。第十五條 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科技項目,其承擔者應當按照科技報告制度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提交科技報告,並將科技成果和相關智慧財產權信息...
研究制定傳統文化、傳統知識等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全面落實《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實施方案》,健全上海智慧財產權保護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在科技創新、文化創意、商務、貿易等政策中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內容。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政策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
支持國有企業依託重大科研項目和企業研發平台,培育一批創新程度高、市場競爭力強的原創型、基礎型專利。(責任單位:省智慧財產權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3.加強專利代理能力...
鼓勵利用非財政資金設立的科技項目承擔者將科技成果信息和相關智慧財產權信息匯交到科技成果信息平台。第七條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制度。政府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應當按照規定,向其主管部門報送科技成果轉化情況年度報告;主管部門應當...
第十九條 對於非本單位科研任務,研究開發人員利用本單位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單位可以與研究開發人員協商確定成果權屬。協商不成的,研究開發人員向單位交付物質技術條件使用費後,可以依法享有該項科技成果的智慧財產權。第四章 ...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方案指出,“十三五”期間,推動一批短中期見效、有力帶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套用,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顯著提高,市場化的技術交易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科技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科技成果轉化及其相關活動。第三條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應當尊重市場規律、科技創新規律,體現知識價值分配導向,遵循自願、互利、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保障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組織和參與重大專項實施的部門和單位應將智慧財產權管理納入重大專項實施全過程,掌握智慧財產權動態,保護科技創新成果,明晰智慧財產權權利和義務,促進智慧財產權套用和擴散,全面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第二章 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