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集鎮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意見

福建省集鎮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意見

《福建省集鎮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意見》是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集鎮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18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通知發布,通知內容,

通知發布

各市、縣(區)住建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現將《福建省集鎮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月18日

通知內容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戰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推動《全方位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超越行動計畫》以及《福建省“十四五”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有效實施,有序推進全省集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鄉村振興“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針為總體遵循,以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為總體目標,通過集鎮環境綜合整治,在提升環境質量的基礎上,著力打造公共空間、塑造集鎮特色、提升集鎮溫度、培育集鎮業態、實施共同締造,實現集鎮品質整體提升,增加集鎮發展動能,為鄉村振興和人民民眾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環境和空間載體,打造一有品質、有溫度、有活力的新時代集鎮,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二、工作目標以鄉鎮政府駐地建成區重點,兼顧周邊村莊,進行整體謀劃、系統推進,全面實施以污水垃圾治理、既有建築整治、公共空間打造、地域特色塑造、管理秩序規範、綠化水平提升、安全韌性強化等7個方面為主要內容,以共同締造為重要工作方式的集鎮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提升集鎮環境品質。到2025年,全省完成100個集鎮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污水垃圾治理
1.生活污水治理。
全面推進以縣域為單位打捆打包鄉鎮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改造、管網鋪設和運營管護實施市場化,加快完善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新建管網全面實施雨污分流,既有管網結合鎮村改造、道路建設等逐步實現雨污分流,提高生活污水處理率、設施負荷率和出水達標率,到2025年,重點鎮鄉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75%。
2.生活垃圾治理。
完善垃圾中轉站、垃圾箱等環衛設施,實現垃圾及時收集、外運處理。大力推進以縣域為單位打捆打包村莊保潔、生活垃圾轉運、公廁管護實施市場化運營,提升治理的專業化、規範化水平。推進垃圾分類處理,提高減量化、資源化處理水平。
3.公廁建設管護。
集鎮建成區按常住人口每萬人座標準配建水沖式公廁,做到布局合理、滿足需要。加快改造升級一批老舊水沖式公廁。推動既有公廁實施無障礙改造,新建公廁配建無障礙設施。將公廁管護納入保潔範圍,鼓勵引入第三方專業管護。
(二)實施既有建築整治
4.既有裸房整治。
將集鎮建成區裸房優先納入本地區裸房整治。裸房整治在色彩、材質等方面應與農房建築立面圖集相銜接,與建築本體和周邊環境相融合、相協調,提升整治效果。積極探索一層及以下整治、二層以上填平補齊、色彩協調等低成本整治法。出台實施居民出資參與、財政“以獎代補”的政策,鼓勵各地引入金融機構對裸房整治提供貸款支持。
5.其他房屋整治。
對非裸房的其他房屋採取牆面清潔、色彩協調、填平補齊等區域性建築風貌協調措施。做好對傳統風貌建築的保護整治,彰顯集鎮的文化底蘊和品味,禁止隨意拆除或擅自改變傳統風貌建築原有的高度、體量、外觀形象及色彩等行為。
(三)著力公共空間打造
6.梳理空間載體。
拆除廢舊房或利用街巷邊角地盤活存量用地,打造小型交流休閒空間;改造利用閒置或利用率低的鎮村公共建築(如舊影劇院、舊校舍等),打造休閒、產業等功能空間;活化利用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打造休閒、文化等空間;依託鎮區周邊山水林田河湖海等景觀資源,打造觀景平台和休閒步道、登山棧道、濱水漫道等休閒、健身空間;對建築密度高、缺乏休憩空間的區域,通過在步行過道上布置兩側長凳、摺疊座凳等方式,見縫插針打造“微休憩”小空間。
7.打造人文空間。
堅持鄉村建設為農民而建,積極打造惠及老人、兒童、婦女、返鄉下鄉青年、外來打工人員等各類人群的公共空間,傳遞人文關懷,提升集鎮溫度。通過新建改造、活化利用,為老人配置長者食堂、長者娛養中心、大眾茶館等空間,為兒童配置公益圖書館、國學館、兒童活動場地等託管、學習、玩樂空間,為婦女配置廣場舞運動、攀談等休閒娛樂空間,為返鄉下鄉青年、外來打工人員提供創業、休閒交流、文化生活空間和運動健身場所。充分挖掘當地人文資源,建設文史館、民俗館、文化廣場等各類文化空間。鼓勵既有的公廁、公園、步棧道、學校、醫院、超市、理髮店、銀行、政務服務中心等公共空間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新建的因地制宜配備無障礙、防滑、扶手、聲控燈光等適老型設施,滿足老人或殘障人士在居住區或周邊生活圈無障礙生活、安全便利出行等基本需求。
8.拓展產業空間。
利用集鎮環境改善的契機,對小而散、無地方特色的產業空間進行梳理整合、特色化改造和合理布局,打造特色小吃、農特產品展銷、旅遊觀光、民宿等產業空間,把集鎮打造成本地農特產品的線下體驗站和鄉村旅遊集散地,實現“視窗在鎮、基地在村、增收在民”,發揮集鎮對村莊產業的帶動作用。通過完善集鎮的產業空間、人文空間和公共服務設施,提升集鎮的吸引力和承載力,升級傳統業態、培育新興業態,發揮集鎮在服務城鄉融合、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上的區域核心作用。
(四)塑造集鎮地域特色
9.地域建築特色。
挖掘梳理提煉具有地域特色的傳統建築元素,並充分運用到既有建築整治、新建建築風貌管控中,突出地域特色。注重保護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及其空間環境,突出傳統建築特色。
10.地域文化特色。
挖掘梳理並在整治中充分套用當地人文歷史故事及民間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傳統手工藝技能等非物質文化資源,植入集鎮整治項目,呈現地域文化特色。鼓勵挖掘當地人文精神,形成特質形象和符號,促進文化修復和鄉風文明。
11.地域產業特色。
挖掘梳理當地特色小吃、特色農產品,提升品質、植入文創,結合農特產品展銷中心、美食門店、圩場等產業空間打造,開展線下體驗、線上銷售,加強質量、服務、價格管理,打造品牌產業。
(五)規範集鎮管理秩序
12.治理“道亂占”。
加強道路路域環境綜合治理,逐步實現田路分家、路宅分家,改善道路交通功能,取締占道經營;道路、橋樑建築界限內嚴禁堆放雜物、垃圾,拆除各類違章建築;取締建成區內所有公路橋下空間違法堆物、違法施工和違法建築等。
13.治理“車亂停”。
完善路網體系,打通“斷頭路”。修補破損路,提高路面完好率。有條件的鄉鎮鎮區主幹道應鋪設瀝青,提高人行道透水鋪裝水平。挖掘停車設施供給潛力,分散建設小型停車場,鼓勵相關單位和企業共享停車場,通過“化整為零”、就近分散依靠,減少主要街道停車量,有條件的鎮區建設一條步行街,培育業態氛圍。鎮區至少有一個停車場建有充電樁。施劃停車泊位,加強管理執法,規範停車秩序。
14.治理“攤亂擺”。
合理劃定街道攤販設定點,全面取締違規經營、亂設攤點等行為,加強聯合執法,規範經營秩序。實施集鎮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加大對擅自設立的集貿市場及市場秩序髒亂差等現象的整治改造力度,引導各類工商戶進入集貿市場設攤點經營。
15.治理“線亂拉”。
完成桿線梳理,清理廢棄桿塔、線路、違法交越和搭掛,歸併整理雜亂無序線纜,有條件的桿線下地,統一規範新設線路,讓出“乾淨的天際線”。
(六)提升集鎮綠化水平
16.拓展綠化空間。
實施“拆舊補綠、見縫插綠、院內增綠、隔牆透綠”。有條件的拆舊、拆違補綠,沒有條件的利用街巷邊角地、建築間夾縫地插種喬木增綠補綠;拆除沿街封閉圍牆,改造成透空式欄桿或柵欄式花牆,不能拆除的院內增種高出圍牆的高大喬木增綠,推動綠地資源共享;沒有空間的鼓勵民眾通過盆栽或者種植爬藤類植物進行點綴或垂直綠化;鎮區周邊有較大空地的可以因地制宜種植小片林。
17.提升綠化水平。
探索符合集鎮實際的綠化手法,規模不大、建築密度高、缺乏綠化用地的集鎮,適合以鄉村模式打造的,不求種植密度,不做行列式種植,應採用適宜本地種植的樹種,彩葉樹種與常綠樹種相結合,突出樹木的季相變化和地方特色,選取的苗木,樹幹、樹冠在場地許可條件下宜大,景觀效果要明顯,同時易於管護。通過微整治,實施庭院美化和周邊田園整理,形成富有鄉土特色、低成本低維護的綠化環境。要用生態化的手法打造景觀空間,公園綠地植物應以自然群落式種植為主,道路、鋪裝場地用材應經濟、實用、安全、美觀,河湖水系採用生態型護坡駁岸。
(七)強化集鎮安全韌性
18.突出安全管控。
深入實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突出集鎮建成區人員密集、違規加層擴建、涉及公共安全等的重點整治,全面實施經營性自建房掛牌巡檢,抓緊抓實風險處置,確保第一時間消除安全隱患。深化瓶裝液化氣市場整治,嚴厲打擊“黑氣”,整治非法經營、非法儲存、非法充裝問題。持續開展餐飲場所用氣安全檢查,實施餐飲場所燃氣安全掛牌巡檢,重點排查農村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用氣器具、連線管、減壓閥和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八)探索共同締造方式
19.全程共同締造。
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發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積極探索以“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的共同締造方式開展集鎮環境綜合整治。村民全程參與整治方案謀劃,提出整治項目需求;開展房前屋後整治、美麗庭院建設,投工投勞參與公共空間整治,鼓勵社會各界捐資捐物支持長者食堂、公益圖書館等公益設施建設運營;鼓勵村民認管公共空間、認養公共區域綠化植物,共同維護整治成果。
20.開展陪護服務。
鼓勵台灣建築師(文創)團隊參與集鎮環境綜合整治,充分發揮社區營造經驗,開展陪護式服務,促進集鎮系統整治和共同締造。鼓勵規劃設計團隊配備建築、市政、景觀、文化創意、產業培育、運營招商等多專業人才,為集鎮環境綜合整治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住建廳負責制定集鎮環境綜合整治支持政策、成效要素,組織指導評估。設區市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工作指導和督促落實。縣級建立由縣級政府分管領導直接抓,住建、農業農村、文旅、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民政、城管、財政等相關部門、相關鄉鎮政府和村兩委參與的工作機制,整合資源、適時會商、協調推動工作。
(二)落實資金保障。
省市加大資金支持,縣級統籌部門和鄉鎮,積極拓寬籌資渠道,從各級各部門補助、本級財政預算、金融機構支持、專項債、社會資本參與、民眾投入、鄉賢捐資等方面,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力度。
(三)強化宣傳培訓。
開展形式多樣的集鎮環境整治宣傳引導,廣泛動員,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提高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組織縣、鎮、村幹部民眾赴優秀案例地區對標學習考察、借鑑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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