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統計行政處罰減輕處罰事項清單

《福建省統計行政處罰減輕處罰事項清單》由福建省統計局印發。

主要背景,實施意義,主要內容,適用原則,

主要背景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在統計領域探索建立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結合福建省司法廳《關於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制度的通知》要求,根據《統計法》《行政處罰法》《統計法實施條例》《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福建省統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減輕處罰清單》。

實施意義

制定並實施《減輕處罰清單》,建立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回應社會關切和企業發展需求,是準確把握法治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需要,是落實包容審慎監管理念、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需要,是保護企業合法權益、激發市場活力的需要,是節約行政資源、嚴格規範和保障統計行政執法的需要。

主要內容

統計調查對象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統計資料行政處罰事項減輕處罰的適用條件和法律依據。

適用原則

堅持過罰相當、公開公正、綜合裁量、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等原則。《減輕處罰清單》可以作為行政處罰裁量考慮的內容,不得直接作為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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