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和創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

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和創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導語,正文,

導語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中央、省委關於推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創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精神,適應流動人口管理“市民化待遇、人性化管理、親情化服務”的新要求,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現就進一步加強和創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服務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正文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創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服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黨中央、國務院針對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服務管理的創新工作,是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切實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必要措施,是推進人口城鎮化、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客觀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途徑。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確定了“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戰略目標,明確提出要“切實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也將“關愛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農村留守兒童行動計畫”列為十個重大項目之一予以推動。各級各相關部門應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教育公平、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和創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服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以積極的態度和服務的精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加大投入,落實措施,統籌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教育問題。
二、強化政策保障。繼續堅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國小為主解決”的原則,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按照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實際接收人數,對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足額撥付教育經費;根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流入的數量、分布和變化趨勢等情況,合理規劃學校布局和發展,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較多的地區尤其要注重做好教育資源統籌,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強化校長、教師的配備和交流,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基本需求,滿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享受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暢通入學渠道。各地應根據我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服務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0〕69號)要求,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由公辦中國小校充分吸納,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通過電腦派位等方式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對符合接收條件但受學位限制未能進入公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其實際居住地址和個人申請,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協調安排到經審批設立的民辦學校。所有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或其他民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當地學生一樣享受省里統一規定的免費政策,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部納入政府資助範圍。
現距新學年開學已不到2個月時間,據調查了解,一些地方特別是進城務工人員較為集中的市、縣(區)仍未按照閩教基〔2010〕69號文要求開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新學年入學情況的摸底測算,對今年義務教育學位是否適應需求心中無數。此種狀況極可能造成今秋開學時因估計不足而出現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困難,或即使入了學教科書的供應又出現短缺,使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落實受到影響。因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在7月下旬以發布新聞、張貼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申請報名地點,引導進城務工人員到暫住片區內指定視窗申請學位,並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相關招生政策和入學辦理流程的宣傳。通過接受學位申請,對今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數進行大致摸底,在此基礎上,一方面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計畫的統籌安排,另一方面根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數量的增加情況,在8月5日之前向省新華發行集團當地分公司追加教科書訂數,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課前到書,人手一冊”。
各地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幼稚園建設”惠民實事項目,加快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積極擴充學前教育資源,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體系,滿足包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內的所有學齡前兒童的入園需求。同時,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對於國中畢業後沒有繼續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校要動員其參加“兩後生”職業技術培訓,並提供就業幫助,使他們成為新一代高素質的勞動者。
四、加強教育教學管理。針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群體的特點,加強班級管理,將城市學生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統一編班、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在選配班幹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構成;加強行為習慣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城市學生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互相尊重、互幫互學,使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儘快融入新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中;加強教學管理,摸清學習基礎,有針對性地採取教學幫扶措施,使他們儘快跟上教學進度;加強安全教育,通過學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等有關知識,使他們學會自護自救知識;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親職教育的指導,及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情況,提高其親職教育水平;加強中國小新課程管理系統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及時在網路上審批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籍的異動信息,進行動態化服務和管理,形成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之間信息溝通機制,避免中途輟學。
五、加強對以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為主的民辦學校的管理和扶持。嚴格民辦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學校的準入條件,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本區域內民辦學校的規範和清理工作,對於基本達到設定標準的民辦學校,應在促其完成相關整改工作的基礎上儘快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對於未經批准、非法舉辦、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經整改仍不合格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並妥善安排好在校學生的就學。加強對民辦學校的扶持,通過將民辦學校校長和教師統一納入培訓計畫及共同開展教研等形式,指導民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校不斷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切實保障在民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權利。
六、強化教育督導與評估檢查。各地要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政策落實情況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將其列入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工作重點認真抓好落實。在教育質量檢查與評估過程中,要針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流動性大、學業水平存在差異等特點進行實事求是的評估,提高學校的辦學積極性。為確保做好今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工作,省教育廳將於近期組織專項工作組到各地開展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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