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定於2020年8月27日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20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定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 有效
- 公布日期: 2020/12/7
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定於2020年8月27日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20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准。
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定於2020年8月27日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20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非物質文...
《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是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傳承和發展福建歷史文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於2019年3月28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
採取培訓、進修、交流任職等方式,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員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中做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福州市軟木畫技藝保護規定於2021年6月24日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2021年7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軟木畫技藝的保護,...
福州壽山石雕被列入第一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規定》從管理體制、保護措施、人才培養、產業扶持等方面來保護、傳承、傳播、發展壽山石雕刻技藝。其中,在產業扶持方面的措施,包括規劃建設壽山石雕文化綜合產業基地、壽山石雕文化生態保護...
此外,該法規明確閩劇這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可獲財政資金扶持,並鼓勵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閩劇的保護、傳承與傳播。同時規定福州同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福州伬藝、福州評話的保護與傳承可以參照...
《福州市廊橋保護管理辦法》是福州市施行的辦法。福州市廊橋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市廊橋的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福建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
第十條鼓勵社會力量挖掘“福州海絲遺產”有關的民間傳統技藝,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間傳統技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十一條“福州海絲遺產”保護規劃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參照國家文物局《...
法規規定,擬列入保護名錄的項目,應組織專家論證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閩菜技藝保護名錄項目採取數位化發掘、登記建檔、支持帶徒傳藝、支持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項目等保護措施。閩菜技藝文化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四)其他需要保護的物質文化遺產。第七條 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街區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收集、建檔、公布和展示宣傳等工作,搶救和保護街區內民間特色傳統商業習俗信仰、傳統工藝美術、民間舞蹈、民間歌謠,以及福州民俗、禮儀、節慶等反映...
第一條 為加強福建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維護和培育文化生態,傳承弘揚福建優秀傳統文化,堅定文化自信,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國家級文化生態...
三是進一步完善“保護傳承”規定,從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基地、展館和大師工作室建設、帶徒授藝、補助津貼、智慧財產權保護、珍稀礦產資源和天然原材料的規劃保護等方面進行保護傳承傳統文化。四是增加了“發展促進”內容,從資金支持、產業集群、...
第一條 為了保護傳統工藝美術,促進傳統工藝美術事業的繁榮與發展,根據《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傳統工藝美術,是指歷史悠久,技藝精湛,世代相傳,以傳統工藝和製作...
鼓勵茉莉花茶傳統製作技藝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名錄的茉莉花茶製作技藝給予保護,對傳承人給予獎勵和資助。支持傳承人通過帶徒授藝等方式傳承優秀的茉莉花茶製作技藝。第十七條 鼓勵...
第十九條 “福建土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繼承、保護和弘揚與“福建土樓”相依存的民俗風情、民間藝術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收集和保存文化、藝術、工藝珍品,設定“福建土樓”博物館、陳列室,出版、展示、宣傳“福建...
第二十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海絲史跡承載的歷史信息、藝術和科學價值,以及與其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挖掘、研究和宣傳工作,推動海上絲綢之路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第二十四條具備條件的海絲史跡應當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
第二條 福州歷史文化名城的規劃、保護、利用和管理,適用本條例。法律、法規對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的保護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嚴格保護的原則,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條 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制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資料等級標準和出入境標準。其中經文物部門認定為文物的,適用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第十六條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相關實物資料的保護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規章...
(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門類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十大門類分別為: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
為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2021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全文 《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
第九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第十條 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第二章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
第十七條 對具有重大保護價值的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申報國家級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名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國家級民間傳統文化藝術之鄉以及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等項目。第十八條 傳承人、...
《“十四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是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國家“十四五”文化改革發展規劃和《“十四五”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
第九條 市文化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項目的履約保護;建立申報項目儲備庫,對具有泉州特色、國際影響、厚重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範化。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台。抓緊制定和起草與文物保護法相配套的...
(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檔案;(十)其他保護工作檔案。第三節 歷史建築保護 第四十條 城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公布的歷史建築設定保護標誌,建立歷史建築檔案,並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與文化(文物)主管部門備案...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制度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基本制度,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08年起施行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對於鼓勵和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
201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79項。其中,新增項目名錄68項,第一至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擴展項目7項,第一至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新增保護單位4項。 [6]...
條例全文 福建省傳統風貌建築保護條例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認定與退出 第三章 保護與利用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傳統風貌建築的保護利用,傳承地域特色建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