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閩劇保護規定

2021年9月9日,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福州市閩劇保護規定》於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閩劇保護規定
  • 實施時間:2021年11月1日
內容解讀
《福州市閩劇保護規定》共23條,主要圍繞閩劇的保護傳承內容、保護措施、傳承傳播等方面進行規範。《規定》對經費保障、扶持閩劇藝術創作、將閩劇演出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支持民營閩劇演出團隊、加強閩劇演出市場監管、保障閩劇藝術創作表演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等方面作了規定。針對閩劇行業人才流失的問題,法規對專業人才扶持、後繼人才培養、支持名家帶動行業發展等方面作了規定。
此外,該法規明確閩劇這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可獲財政資金扶持,並鼓勵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閩劇的保護、傳承與傳播。同時規定福州同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福州伬藝、福州評話的保護與傳承可以參照該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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