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0年,我局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按照省、市有關部署和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概述,政府信息,

概述

2010年,我局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按照省、市有關部署和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1、積極推進行政審批過程透明和結果公開,全面公開審批項目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辦理時限等信息,方便公眾辦理。除涉密信息以外,將建設項目審批和驗收、輻射安全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核發、建築工地午夜間審批等環保審批結果全部向社會公開。
2、進一步加大政策公開力度,在出台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監管、開展機動車尾氣超標車輛專項整治行動等公共決策過程中,通過網站和新聞媒體向公眾公開,開展政策解讀,方便公眾了解,推動政策落實。
3、加大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力度,定期通報空氣品質、重點河流斷面水質狀況等環境質量信息,主動公開機關職責、內設機構、以及180項行政職權和權力運行流程圖等依法行政類信息,督促、指導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站、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市環保宣教處等直屬事業單位開展信息公開工作。
4、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大力支持“中國福州”入口網站建設,不斷加強“福州環境保護”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建設,切實加強與省、市主流媒體和環保行業媒體的合作,定期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使公眾獲取信息更加便捷,參與方式更加多樣。
5、 不斷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由局領導分管信息公開工作,局辦公室具體負責信息公開有關工作,指定專門人員負責信息公開 具體業務的辦理。不斷完善《福州市環境保護局信息公開指南》和《福州市環境保護局信息公開目錄》,不斷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等制 度,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有序推進。
6、 積極組織局機關幹部、職工學習《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通過“福州市環境保護”網站和對外辦事視窗,加強對政府環保信息公開 工作的宣傳,努力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要求融入環保各項工作中,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

政府信息

1、2010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1條。自2003年至2010年底,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14條。
2、2010年,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環保宣傳教育、污染控制、環保執法、環保行政許可、環保工作動態、環境監測科研、生態環境保護、環境質量狀況公報等方面的內容。
3、2010年, 我局通過入口網站、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報等等多種形式公開政府信息,信息公開的主要場所是“福州環境保護”網站。同時,我局還通過《福州日報》、《福州晚 報》和《中國環境報》、《環境與發展報》等新聞媒體,及時公開環境質量狀況、環保工作動態等信息。全年所有主動公開信息的紙質材料均送交福州市檔案館,方 便公眾查閱。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1、201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件。其中,當面申請3件,網上申請4件。主要涉及要求公開特定地段項目環評報告、特定點位環境監測數據、特定時段給予行政處罰的企業名單等。自2003年至2010年底,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件。
2、我局對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及時在網上或書面進行妥善答覆。其中,同意公開的1件;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的5件;申請的政府信息內容我局已主動公開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未收費。自2003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均未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未發生針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自2003至2010年底,均未發生針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今後打算
當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拓展;二是公開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宣傳和引導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今 後,我局將更加深入地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署,積極總結以往經驗,更紮實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深化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 為,嚴格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程式,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二是拓展信息公開內容。及時更新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積極推進環境狀況、行政處罰 等信息的公開。三是提高信息公開工作質量。認真貫徹落實《信息公開條例》和《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不斷提高信息公開意識和業務水平,推動信息公開 工作深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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