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處罰暫行規定》在1997.02.18由福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處罰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97年02月18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3月10日
- 頒布單位: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處罰暫行規定》在1997.02.18由福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福州市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處罰暫行規定》在1997.02.18由福州市人民政府頒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福州市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處罰暫行規定》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頒發,請遵照執...
福州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具體情況,制定嚴於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第八條 在主要幹道兩側及其建築物、構築物臨街的門前、窗外、陽台、外廊、屋頂等不得懸掛、堆放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搭建、封閉陽台或者破牆開店必須符合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徵得同意後,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臨街飲食...
對不符合規定標準的公共廁所,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造或者重建。第二十七條 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當在人行道按環境衛生要求設定果皮箱等衛生設施,並定期組織清掏、保潔、維修。機場、車站、碼頭、停車場、影劇院、體育場(館)、遊樂場、商場、醫院、公園風景區等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199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應制定與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市容和環境...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專業人員管理與民眾管理...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專業人員管理與民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國務院...
清淤疏浚、生態補水、污水截流及調蓄、處理設施、駁岸修葺、河床治理、生態恢復、配套管理用房建設、修建碼頭等城市內河綜合治理工程,以及在城市內河管理範圍內建設相關管線、橋樑、道路、排污口、雨水口及其他建(構)築物的,應當符合內河專項規劃的要求,以及生態環境、市容環境衛生、海綿城市建設、排水防澇等有關規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包含城市市容管理規定、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和違反相關規定受到的處罰等內容。《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作...
城鎮市容環境衛生標準彙編 《城鎮市容環境衛生標準彙編》是2001年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相關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職責負責本轄區內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第六條市容和環境衛生實行綜合執法。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強制等職權,由市、縣(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實施。法律、行政法規...
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16年10月19日三明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檔案全文 總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
《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有序、優美、宜居的城市環境,促進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泉州市實際制定的條例。 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20年8月27日...
第一條 根據《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對違反《條例》的行為進行處罰,除其他市容環境衛生規章另有規定的外,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和市容環境衛生監察組織按照規定的職權執行。第四條 對建設工程施工...
《市容環境衛生設備產品系列標準套用實施指南》是2021年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共分12章。第1章對國內外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發展及標準進行了梳理分析;第2章對清掃保潔相關設備產品的基本性能、套用選型進行了分析;第3章對公共廁所的設定、安裝以及設備產品的基本性能進行了分析;第4章對垃圾收集轉運設備產品...
寧德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20年8月27日寧德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和諧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環境,使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與本行政區...
《貴陽市市容環境衛生監察處罰規定》是貴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南明、雲岩、小河區,其他區、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區域內,適用本辦法。第...
《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經2007年11月22日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2008年4月2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批准。該《條例》分總則、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市容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法律責任、附則8章59條,...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鞍山市城區。第三條 市、區城建管理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所轄區域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街道辦事處在所在區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可對違反《條例》一次性...
黑龍江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 黑龍江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在1993.11.17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三章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第四章 罰則 第五章 附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辦法第三條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行使本行政區域內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行政執法職責;...
《南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處罰辦法》已經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代理市長 王武龍 一九九四年二月十八日 南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處罰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南京市市容管理規定》...
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建設、使用。新建住宅小區在竣工時,開發商應向屬地環衛部門完成該小區生活垃圾處理相關工作的一次性移交。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凌空排放空調器冷卻水的,依據《廣東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第(七)項的規定責令...
中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9年12月25日中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20年7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有關...
各區、縣(市)市容環衛主管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各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或沒有實行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縣(市)市容環衛、規劃等主管部門(以下統稱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2024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蘇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正式施行。修訂信息 (2006年8月31日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制定2006年9月2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2006年8月31日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制定 2006年9...
同年3月,經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武漢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為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和《條例》執法主體。同時,各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局與區城市管理辦公室合併組建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街仍為環境衛生管理所,居民委員會...
1998年6月19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3年6月27日南昌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3年 8月 1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的《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正案》第一次修正)...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建設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促進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浙江省實際而制定,適用於該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建成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管理。該條例共...
(一)保持責任區內市容整潔,無亂擺設、堆放、搭建、張貼、塗刻等;(二)保持責任區內環境衛生整潔,無暴露垃圾、糞便、污水和引發病媒生物滋生的其他污染源;(三)保持責任區內環境衛生設施整潔、完好。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對責任區內違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要求行為人清理,並可以向...
江門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7年8月30日江門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28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