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並建立工作責任制,層層抓好落實。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小組成員由各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局辦公室負責人擔任,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局辦專門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具體實施全局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成員,明確工作職責,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到位、責任到位。
(二)建立落實工作機制情況
按照《條例》要求和上級規定,我局編制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試行)、公開指南(試行),制訂了局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試行),明確了局政府信息公開範圍,規範了局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程式。結合公文運轉流程,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暫行規定。2012年我局繼續出台了《福州市公務員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法(試行)》、《福州市公務員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試行)》,進一步強化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保障。
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日常諮詢、來訪、查閱、申請等工作,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基礎性工作。及時公開應主動公開信息,規範辦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在公文運轉、信息發布、依申請公開過程中落實保密審查和信息公開發布機制。落實好統計報送、年度報告等配套工作制度。
(三)工作亮點和成效
繼續拓寬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和渠道。一是公開與經濟社會發展及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人事人才信息,主動公開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畢業生就業等涉及民生的信息。二是在局網站上規範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完善目錄分類設定,做好信息整合連結,提高信息公布主動性、權威性和時效性。同時通過電子觸控螢幕、公開欄、福州人事信息等載體,積極公開各類信息。三是在便民呼叫訴求平台和局網站上做好網民問答釋疑,及時了解社會動態,傾聽民聲、留心民意、了解民情,認真解決人民民眾關心的有關人事人才工作熱點難點問題,有效化解矛盾。四是在日常工作中及時向人事工作監督員通報人事工作各項動態,並適時邀請他們進行視察和監督,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設立信息公開監督電話和舉報信箱,及時查看並處理民眾舉報、投訴問題,充分發揮公眾監督作用。
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參訓、培訓工作。選派局相關人員參加市政府辦公廳、市數字辦(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等單位舉辦的歷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務和網站建設培訓班,及時傳達上級檔案精神,熟悉相關業務。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知識納入全市公務員初任培訓的內容。
加強檢查督促。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局績效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的基礎上,開展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2012年底、2013年初,局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對各處(室)政府信息公開落實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運行、落到實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
截止目前我局已按規定的報送方式向市檔案館報送了324份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和《指南》、《目錄》各一份。其中,2012年度為38份,歷年累計(2003-2011)286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有:(1)機構設定、主要職能、辦事程式和辦事指南;(2)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3)福州市人才發展規劃;(4)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5)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6)工作動態;(7)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主要通過“中國福州”入口網站、福州市公務員局網站、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對社會普遍關心、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人事人才信息進行公開,並報市檔案局備案。同時,利用局電子觸控螢幕、公告欄結合報刊、廣播、電視、福州便民呼叫中心等媒介,並通過本局設立的依申請公開受理點和市政府入口網站上的依申請公開受理平台向社會公開各項人事人才工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1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次,辦結3件次。其中一份申請是在2011年12月31日受理、2012年1月12日辦結的,計入2012年受理量。2003-2011年累計受理申請20件次。對歷次申請的辦理我局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受理的信息公開申請方式主要為當面申請和網上申請。內容涉及政策諮詢、個人錄用、調動、職稱聘任、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2012年辦結的3份依申請公開件中,同意公開的為2件,同意部分公開的為1件。不存在不予公開的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暫不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迄今為止,尚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是我局政府信息量大,公開工作涉及面廣,應進一步增強主動公開的力度;二是信息公開工作相關配套措施有待進一步細化。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是加大力度、多形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宣傳和學習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員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二是進一步健全制度規範、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操作性和規範性。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一)沒有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附表
指標名稱
| 計量 單位
| 2012 年度
| 歷年累計 (2003-2011)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38
| 286
|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38
| 286
|
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 條
| 3
| 2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15
|
2.網上申請數
| 條
| 3
| 4
|
3.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3
| 20
|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 條
| 2
| 17
|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條
| 1
| 2
|
3.不予公開答覆總數
| 條
| 0
| 1
|
4.其他類型答覆數
| 條
| 0
| 0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行政複議數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