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織財務管理規程

《社會組織財務管理規程》是2020年07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組織財務管理規程
  • 外文名:Regulation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financial management
  • 標準編號: T/BFA NPO 00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6月15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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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劉瑞、李明利、陶仁田、於化龍、馬俊、李文茂、史玉強、叢屹、王焱、葉龍、韓秀雲、藜穎露、藺青、趙月月、王自勇、王申清、劉滿授。

起草單位

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環渤海金融業聯合會、天津市社會組織聯合會、河北省社會組織促進會、北京京益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天津市商業聯合會、天津市工程機械行業協會、河北省資本研究會、天津市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北京龍馬金點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天津財經大學、天津市新疆商會、天津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等。

適用範圍

為規範社會組織財務行為,加強社會組織財務管理,維護社會組織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填補社會組織會計政策制度空白,完善社會組織的政策規範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法規政策檔案的規定和要求,制定本規程,本規程適用於在各級民政部門依法登記註冊社會組織和在相關部門備案的社會組織。

主要內容

社會組織財務管理規程
Regulation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financial management
第一條 總則
第二條 財務系統
第三條 財務人員
第四條 會計核算
第五條 收入管理
第六條 支出管理
第七條 現金管理
第八條 固資管理
第九條 稅收管理
第十條 票據管理
第十一條 非現資產捐贈
第十二條 受託代理業務
第十三條 長期股權投資
第十四條 限定性淨資產
第十五條 註冊/開辦資金
第十六條 境外非政府組織
第十七條 資產減值損失
第十八條 出資設立民非
第十九條 關聯交易披露
第二十條 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十一條 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政府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記賬憑證示例
附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附錄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附錄三: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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