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制度,是指社會組織任命或指定有關人員,就本組織的重要活動、重大事件或熱點問題,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行新聞發布會、吹風會、接受採訪等形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規範性安排。
全國性和省級社會組織在各級各類社會組織中職責較重、影響較大,率先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有利於傳遞社會組織正能量,有利於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2016年6月13日,民政部為加強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工作,推動建立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制度,就本組織的重要活動、重大事件或熱點問題,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行新聞發布會、吹風會等形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確保公眾的知情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制度
- 成立時間: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