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

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

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是經山東省民政廳批准註冊成立的省一級社團法人組織。協會由山東省內多家大型化妝品科研院所、生產企業、商貿公司、零售店家、展覽展會、行業傳媒等機構聯合發起和組建,目的以共同規範和治理我省化妝品市場秩序、整合行業資源,推動和促進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協會成立於2016年3月16日,業務主管單位為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協會旗下設有品牌商分會/渠道商分會/零售商分會/齊魯美妝商學院等多個分支機構,還有教育培訓/進口美妝/政策法規/生物美容/女性創業/金融財稅/電子商務/技術研究等多個專業委員會,累計入會會員單位近500餘家。

協會成立3年以來,積極發揮政府與企業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為實現“立足行業、團結精英、服務會員、反映訴求、實行自律”的宗旨,積極開展了多項倍受政府/社會/企業歡迎的行業活動。先後被《化妝品報》評為“年度優秀化妝品行業協會”、被《中國美妝》評為“年度十佳行業協會”等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
  • 外文名:SHANDONG COSMETICS INDUSTRY ASSOCIATIO
  • 成立時間:2016年3月16日
  • 宗旨:規範行業,服務會員
組織機構,主要職責,建設宗旨,理事成員,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監事,秘書長,協會標誌,協會章程,

組織機構

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的組織機構是理事會。理事由各政府有關部門、人民團體、新聞媒體、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籌委會,下同)以及各有關方面的美業代表協商推舉產生。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兩次。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權。協會的日常工作由常設辦事機構承擔,秘書長、副秘書長專職管理,並向會長負責。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的經費由政府資助和社會贊助。

主要職責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1、獲得行業協會提供的金融信貸、基金投資、項目合作等機會;
2、協會會員在協會會刊上能獲得優惠刊登宣傳或彩頁廣告;
3、免費取得協會每月會刊或優惠供應資料刊物的權利;
4、免費或優惠參加各種學術研討會、產品博覽會、業務交流及協會組織的各種高級培訓、資格考試、出國考察活動;
5、免費獲得行業協會官網提供的會員服務以及通過協會簡訊和微信平台隨時獲得行業資訊;
6、免費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最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信息、學習機會;
7、本協會的會員單位,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有向協會申請幫助、協助的權利;
8、協會將提供維權打假、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顧問服務等方面的協助;
9、享受產品研發技術諮詢、包裝設計諮詢、公司註冊、年檢服務、商標註冊、專利註冊;
10、提供企業公關活動、企業發布會、招商會、展會論壇等各類會議的服務;
11、協會提供的其他福利及權益。

建設宗旨

1、提高山東省化妝品品牌效應,增強化妝品企業的凝聚力,實現企業間公平有序的競爭,營造和諧化妝品的新氣象;
2、規範企業行為,建立健全行業信用體系,促進我省化妝品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進而打造守法、誠信的行業新形象;
3、提高行業的組織化程度,把分散資源有效地聚集起來,發揮團隊整體合力,實現資源共享;
4、細化產業鏈上的分工與協作,降低經營成本,做大做強產業鏈,提高經濟效益。

理事成員

會長

副會長

於秀華 山東琬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鎮 山東雅琳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總經理
葉偉軍 濟南美博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總裁
安妮 山東容大金納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監事長

高春明 監事長 山東福瑞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總經理

監事

董先雨 監事 山東盡善律師事務所律師
劉棟樑 監事 北京市煒衡(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

秘書長

牟雲帆 濟南行者廣告傳媒有限公司 董事長

協會標誌

蝶,通稱為“蝴蝶,節肢動物門、昆蟲綱、鱗翅目、錘角亞目動物的統稱。全世界大約有 14000多種,大部分分布在美洲,尤其在亞馬遜河流域品種最多。中國有 1200種。蝴蝶一般色彩鮮艷,身上有好多條紋,色彩較豐富。
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
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
【美麗】蝴蝶是世界上最美麗、輕盈、靈動的生物之一,也是美麗的象徵,常見於萬紫千紅花簇之間曼妙飛舞和辛勤授粉的身影,代表著化妝品這個美麗的 行業和所有從事創造美、經營美、傳播美的人間使者。
【時尚】蝴蝶身上五彩斑斕、五顏六色賦予蝴蝶標示更多現代和時尚的元素,象徵著化妝品這一時尚新潮、充滿活力而又永不過時的行業特點。
【融合】蝴蝶造型由多個棱形組合而成,代表了行業協會由研發生產、百貨商超、代理貿易、終端零售、電子商務、教育培訓、行業傳媒、展覽展會等多個 相關的機構組成,是化妝品產業鏈緊密有機的融合體。
【變化】蝴蝶造型整體直觀而又具有明顯的網際網路時代特色,象徵著數位化時 代的變異和進化,代表了化妝品行業永遠跟隨時代的腳步,不斷引領時尚的變 化和潮流。

協會章程

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章程
(2019年6月修訂案)
( 2019年6月6日本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
英文名稱:Shandong Cosmetics Industr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SDCIA
第二條 本會是由山東省內從事日化線和專業線化妝品生產與經營的企業自願結成的全省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做好政府部門的參謀助手,反映本省日化線和專業線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願望和要求,在企業、政府之間起好橋樑和紐帶作用;著力於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立足於行業發展,為振興行業服務。
第四條 本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民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第五條 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山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和山東省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六條 本會的辦公住所設在濟南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代表並維護會員及行業的合法權益和共同經濟利益,反映會員和行業的利益訴求。
(二)組織行業企業積極應對貿易糾紛,並協助政府開展相關工作,代表本行業企業進行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申訴等相關工作。
(三)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開展行業調查,發布行業市場信息並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與本行業利益相關的經濟政策和立法等方面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行業利益的決策、立法論證諮詢。
(四)協助政府制訂、修改本行業有關生產和服務的行業標準,組織貫徹實施並進行監督。
(五)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客觀公正地協調和解決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糾紛,組織會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對會員守法經營、照章納稅的教育和監督。
(六)制定行規行約、行業爭議處理規則、行業職業道德準則、行業質量檢查制度,公開檢查和處罰信息,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維護消費者權益和行業整體利益。
(七)協助政府組織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參與和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本行業的質量評比監督工作,承接政府委託的其它任務。
(八)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引進和介紹本行業最新科學、技術、管理和服務模式。
(九)積極組織國內外市場開拓,主辦對內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為本行業的生產、銷售、服務企業提供和創造一個良好的交流舞台和機會。
(十)開展技術培訓與諮詢服務工作,為本行業輸送優秀的從業人員,推動行業的發展和壯大。
(十一)創辦專業刊物和網站,促進信息公開和交流。
(十二)從事與本行業相關的公益事業。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會員實行單位會員制。
第九條 會員條件:
1、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2、擁護本會的章程;
3、在本省日化線或專業線化妝品行業中具有一定的影響;
4、在山東省境內依法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日化線或者專業線化妝品生產與經營的企業。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1、本單位提出入會申請;
2、經秘書處討論通過並且辦理入會手續、繳納會費;
3、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或會員牌匾。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3、參加本會活動的權利;
4、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6、其他依章程享有的權利。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3、接受並完成本會委託的有關任務,提供有關的資料;
4、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5、按章程規定繳納會費;
6、其他依章程應盡的義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或會員牌。會員資格期滿後一年內不繳納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5、決定終止事宜;
6、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7、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8、決定評比達標表彰獎勵事項;
9、制定和修改行業自律公約;
10、制定和修改發展規劃。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需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山東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審查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的權利:
(一)理事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會工作情況、財務情況、重大事項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與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見建議;
(四)向會長(理事長)或理事會提出召開臨時會議的建議權。
第二十條 理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本會利益,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出席理事會會議,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在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越權;
(三)不利用理事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四)不從事損害本會合法利益的活動;
(五)不得泄露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會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謹慎、認真、勤勉、獨立行使被合法賦予的職權;
(七)接受監事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督和合理建議;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本會名譽職務的聘任和解聘;
7、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
8、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9、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10、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1、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四次,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六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涉及改選換屆、人、財、物等重大事項決議的理事會會議,不得以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一條第1、3、5、6、7、8、9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熟悉本行業,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力;
3、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等的刑事處罰,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6、按時繳納會費,積極完成本協會應盡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山東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一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決通過,報山東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條 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的執行機構負責人被罷免或本會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的,本會可根據會員(代表)大會同意變更的決議,報山東省民政廳審核同意後,由新當選的法定代表人代為行使職權,向山東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十一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二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負責本會財務管理及各項開支的審核,確保本會財務賬務準確、公開、透明;
6、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三條 本會設監事會。監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設監事長1名,監事不少於2名,監事中應該有會員(代表)。監事長任期為一屆三年,期滿可以連任。理事和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或監事長。
第三十四條 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並對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
(二)對理事、常務理事執行社會團體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的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提出依程式罷免的建議;
(三)檢查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四)對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財務管理人員損害社會團體利益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五)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社會團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決定其他應由監事會審議的事項。
第三十五條 監事長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忠實、勤勉履行職責。
第三十六條 監事長可以對本會開展活動情況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監事長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本會承擔。
第五章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第三十七條 本會在本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內,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訂章程,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登記證書,在本會授權的範圍內開展活動、發展會員,法律責任由本會承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本會名稱的規範全稱,並不得超出本會的業務範圍。
第三十八條 本會不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第三十九條 本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名稱必須規範,分支機構以“分會”、“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字樣結束,代表機構以“辦事處”、“代表處”字樣結束。
第四十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負責人,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主要負責人連任不超過2屆。
第四十一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財務必須納入本會法定賬戶統一管理。
第四十二條 本會在年度工作報告中將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有關情況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同時,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章 管理制度和矛盾解決機制
第四十三條 本會與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合作開展臨時活動,在開展臨時活動15日前向其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外事機構進行備案。
第四十四條 本會建立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相關管理規程。建立《會員管理辦法》、《信息公開辦法》、《會員代表選舉辦法》、《會費管理辦法》、《理事會表決規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規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和檔案。
第四十五條 本會建立健全證書、印章、檔案、檔案等內部管理制度,並將以上物品和資料由協會秘書處妥善保管於本會辦公住所,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六條 本會證書、印章遺失時,經理事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在公開發布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後,可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重新制發或刻制。如被個人非法侵占,應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返還。
第四十七條 本會建立民主協商和內部矛盾解決機制。如發生內部矛盾不能經過協商解決的,可以通過調解、訴訟等途徑依法解決。
第七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
1、會員繳納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本會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五十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五十一條 本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十二條 本會配備專職或者聘請兼職的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五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四條 本會重大資產配置、處置須經過會員代表大會或者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審議。
第五十五條 本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會遭受損失的,參與審議的理事(常務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常務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五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本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本會發生違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山東省實施〈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辦法》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本會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本會發生違法行為或本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五十七條 本會的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本會所有,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五十八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信息公開與信用承諾
第五十九條 本會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會員公開年度工作報告、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報告、會費收支情況以及經理事會研究認為有必要公開的其他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登記事項、章程、組織機構、接受捐贈、信用承諾、政府轉移或委託事項、可提供服務事項及運行情況等信息。
第六十條 本會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任命或指定1名負責人作為新聞發言人,就本組織的重要活動、重大事件或熱點問題,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行新聞發布會、吹風會、接受採訪等形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新聞發布內容應由本會法定代表人審定,確保正確的輿論導向。
第六十一條 本會建立年度報告制度,年度報告內容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第六十二條 本會重點圍繞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對象和收費標準等建立信用承諾制度,並向社會公開信用承諾內容。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六十三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六十四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山東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核准後生效。
第十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六十五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六十六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山東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審查同意。
第六十七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山東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及有關單位領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六十八條 本會經山東省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六十九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山東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七十條 本章程經2019年6月6日本會第一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七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山東省化妝品行業協會理事會。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自山東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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