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大改造
- 外文名:Three Great Remolding;
- 拼音:[sān dà gǎi zào]
- 起止時間:1953年-1956年底
- 發起人:毛澤東
- 針對目標: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
- 意義:使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資料私有制轉向社會主義公有制
- 缺點:後期存在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等缺點
- 基本任務:生產資料私有制轉變為社會主義公有制
簡介,歷史背景,過程,結果,農業社會主義改造,手工業社會主義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歷史意義,土地改革後的問題,對農民“兩個積極性” 的誤判,農村進行社會主義改造,農業合作化高潮,加快發展與反對冒進,改造完成,意義,
簡介
三大改造,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三個行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全國在1953年春天土地改革基本完成,1953年8月毛澤東同志在一個批示中指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基本上實現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條總路線應該是照耀我們各項工作的燈塔,各項工作離開它就要犯'右傾'或‘左傾’的錯誤。”
也就是說在整個過渡時期要實現“一化三改”。“一化”即社會主義工業化,就是要發展生產力。“三改”就是要改變生產關係:即對農業、手工業實行合作化,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實行公私合營。當時毛澤東同志估計這個過渡時期,大約需要十八年,即三年恢復時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1953年),加上三個五年計畫。他認為中國“大約在五十年到七十年的時間內,就是十個五年計畫到十五個五年計畫的時期內,可以建成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
歷史背景
1952年9月,毛澤東在一次中央會議上提出:“我們現在就要開始用10年到15年的時間,基本上完成到社會主義的過渡。”第二年6月,中共中央公布了過渡時期總路線,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逐步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這是總路線的主體;二是逐步實現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這是總路線的兩翼。1952年下半年至1956年,新中國僅僅用了4年時間,就完成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實現了把生產資料私有制轉變為社會主義公有制,使中國從新民主主義社會跨入了社會主義社會,我國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從此,中國進入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
過程
隨著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的開展,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也迅速邁開了步伐。
為了進一步提高農業生產力,逐步克服農業同工商業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中共中央積極引導農民組織起來,走集體化的道路。1955年,全國掀起農業合作化的高潮。
第二年,90%以上的農戶參加了農業生產合作社。與此同時,90%以上的手工業者也參加了手工業生產合作社。
在農業合作化高潮的推動下,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也迅速展開。在這個改造過程中,我國實行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從以加工訂貨為主逐步向公私合營過渡。1956年初,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出現了全行業公私合營的浪潮,並迅速席捲全國。
結果
到1956年底,我國基本上完成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在“三大改造”後期,由於發展速度過於迅猛,工作過於急促和粗糙,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一些偏差。
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標誌著社會主義公有制形成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從此,社會主義制度在我國基本建立起來,我國開始進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20世紀中國的一次歷史性巨變。
農業社會主義改造
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又叫農業合作化運動。
從1951年12月開始,黨中央頒發了一系列的決議,規定了我國的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到1956年底,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在經歷了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三階段後基本完成,全國加入合作社的農戶達96.3%。
通過合作化道路,把農民個體經濟逐步轉變為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理論和實踐。1953年春,中國土地改革基本完成,獲得土地的農民有著極大的生產積極性,但分散、脆弱的農業個體經濟既不能滿足工業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又有兩極分化的危險(原因)。中國共產黨當時認為只有組織起來互助合作,才能發展生產,共同富裕。
1953年,先後發布了《 中共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 》和《中共中央關於發展農業合作社的決議》,中國農村開始了互助合作運動引導他們參加農業生產合作社,走集體化和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道路。到1956年底,基本實現了農業合作化。
大概過程為:互助小組→初級社→高級社
手工業社會主義改造
通過合作化道路,把個體手工業轉變為社會主義勞動民眾集體所有制經濟的理論和實踐。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從1953年11月開始至1956年底結束,全國90%以上的手工業者加入了合作社。
從1953年起,中國共產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指導下,決定逐步對手工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改造採取合作化的形式和逐步過渡的步驟,從手工業生產合作小組、手工業供銷合作社,再發展為手工業生產合作社。1956年底參加手工業合作組織的人數已占全國手工業從業人數的91.7%,基本上完成了對個體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大概過程為:生產小組→生產合作社
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
隨著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完成,資產階級作為一個階級被消滅了。至此我國建立起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並進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大概內容為:公私合營,贖買政策
歷史意義
我國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在理論上和實踐上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極大地促進了工、農、商業的社會變革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實現了把生產資料私有制轉變為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任務。政治上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在我國初步建立;經濟上社會主義計畫經濟在我國基本確立;為我國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開闢了道路;從此進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中國歷史上最深刻的社會變革。
但在社會主義改造工作的後期,也存在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等缺點。
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標誌著社會主義制度在中國的確立,實現了中國歷史上最深刻、最偉大的社會變革,為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奠定了基礎。
(1)社會主義改造的勝利,在一個幾億人口的大國中,能夠比較順利地實現消滅私有制這樣複雜、困難和深刻的社會變革,不但沒有造成生產力的破壞,反而促進了工農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並且得到人民民眾的普遍擁護而沒有引起巨大的社會動盪,這的確是偉大的歷史性勝利。
(2)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國社會的經濟結構發生了根本變化,幾千年來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階級剝削制度基本上被消滅,社會主義經濟成了國民經濟中的主導成分,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在中國基本確立。它與1954年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確立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一起,完成了歷史上最深刻、最偉大的社會變革,中國從新民主主義社會進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3)中國共產黨在實踐中把馬列主義的基本原理同中國社會主義革命的具體實際相結合,創造性地開闢了一條適合中國特點的社會主義改造道路,以新的經驗和思想豐富了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
(4)社會主義改造的勝利,大大解放了我國的社會生產力,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為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開闢了廣闊的前景。
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是20世紀中國歷史上的第二次歷史性巨變。這是中國從古未有的人民革命的大勝利,為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了前提,奠定了基礎。
土地改革後的問題
土地改革後的中國農村,基本上實現了“中農化”。在老解放區,由於種種原因又出現了土地買賣和兩級分化的現象。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農民得到土地後,下一步該怎么辦?根據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必須進一步對農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把農民引到互助合作的道路上來。
土地改革後的農村都建立了互助合作組,由於土地買賣和兩級分化,有的地區不少互助組癱瘓了。1950年7月,山西省委組織考察組到武鄉縣進行考察後寫出了《山西武鄉農村考察報告》,同年山西省長治地委也寫出了《關於組織起來的情況與問題的報告》。兩個報告持相同的觀點,認為要解決互助組消沉渙散的問題,必須使互助組增加新的內容,才能夠有效的增加生產。那么山西所說的新內容是什麼呢?那就是要把互助組轉變成以土地入股為特點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山西省委在寫給華北局的《把老區互助組提高一步》的報告中還主張用增加公共積累、擴大初級社按勞分配部分的比重這些新因素,限制富農發展,逐步戰勝農民的自發趨勢,逐步動搖、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礎。
當時,劉少奇和華北局對山西省委的上述主張持不同意見,認為:鞏固互助組的主要問題是充實互助組的生產內容,而不是去動搖其私有的基礎。強調搞農業集體化,那是將來的任務,並要以國家工業的強大發展和農業機器的大量使用為條件。華北局對山西省委報告的批覆和劉少奇同志的批語和他在不同場合的講話都對山西的主張提出了批評。劉少奇認為山西的做法是“錯誤的、危險的、空想的農業社會主義思想”。
但是毛澤東不同意劉少奇和東北局的意見,並明確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見。從這裡也可以看到,在我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初期是存在著爭論的。後來,劉少奇和華北局的薄一波、劉瀾濤遵從了毛澤東。從而在中央“統一了思想認識”並早在過渡時期總路線提出前於1951年9月,中央召開的第一次互助合作會議上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後又經修改,於同年12月下發各級黨委試行。一直到1953年2月經毛澤東進一步修改後才作出正式《決議》發給全黨實施。
對農民“兩個積極性” 的誤判
在土地改革後,農村面臨的中心任務是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業生產力,改善廣大農民的生活狀況。這時由於農民生產積極性高漲,農業生產力已經獲得一定程度的解放。但是,毛澤東認為個體農民靠單幹增產是有限的,必須發展互助合作,強調合作比單幹強。他還認為土改後的農村陣地,社會主義(即集體所有制)不去占領,資本主義就必然會去占領。
他指出資本主義也可以增產,但時間會更長,且是一條痛苦的道路,農民又會兩級分化。他強調:我們不能走資本主義道路,只能走社會主義道路,即社會主義大農業的道路。他認為民主革命時期,工農聯盟是建立在土地革命基礎上的。在土地革命完成後,農民已經不再滿足於此了。共產黨要有新的利益給他們,這就是社會主義。他指出:以前那個反地主、打土豪、分田地的聯盟是暫時的,土改後農民又會發生分化,所以只有領導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農民富裕起來了才能進一步鞏固工農聯盟。
這時,有一些地區,實際上已經出現了兩級分化的現象。一部分農戶由於天災、人禍又陷入貧困之中,還有一些鰥、寡、孤、獨的貧困戶的困難,互助組也無力解決,因此他們不得不出賣剛分得的土地。毛澤東認為:為了防止少數農戶又走向貧困化,為了阻止農民賣田賣地,唯一的辦法就是搞合作化,總之他從各個方面強調了對農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農村進行社會主義改造
毛澤東還認為,對土改後的農村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不僅必要,而且也是可能的。他提出,土改後的農民有兩個積極性(這一思想也反映在1951年的決議草案中):一是作為個體經濟、小私有者的農民有自發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積極性;一是作為勞動者的農民又有互助合作並接受共產黨的領導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積極性。對農民的這兩個積極性,他雖然也指出不能忽視和粗暴地挫傷農民的這種個體經濟的積極性,並且要求在政策上鞏固地聯合中農,允許富農經濟的發展。但是他更多的是強調作為勞動者的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積極性。並在實際工作中,對當時農民的這兩種積極性存在著誤判。
本來應該充分地估計並發揮獲得土地後作為小私有者的農民高漲的勞動生產積極性,並可以使農業生產獲得一個穩定發展的時期。由於這種誤判,相反的卻強調了革命的不停頓,強調了土改後應趁熱打鐵立即進行對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引導農民走互助合作化的道路。而這時共產黨在農民中的威信是空前的。只要是共產黨、毛主席說的話,農民都相信,因為他們認定共產黨代表他們的根本利益。
在1953年11月4日的一次講話中,毛澤東還強調了辦合作社應切合實際,應考慮到可能性,即條件問題。包括政治條件、經濟條件和幹部條件。可是在辦社條件是否成熟問題上,這時也有兩種不同的認識:一種認識是剛剛獲得土地的、小私有者的農民在政治上還沒有走社會主義道路的思想準備,認為社會主義不能建立在小農的基礎上,農業社會主義改造應該是在工業化之後。而毛澤東卻認為可以先合作化後機械化,他還提出要破除沒有農業機器不能辦社的迷信。毛澤東指出:有些人只看見合作化必須有機械化,而沒有看到機械化也需要合作化,沒有看到只有農業增產了才能給工業提供物質基礎。建國初期,工業化的積累還主要靠農業。他強調沒有農業合作化農業生產搞不上去,就不會有工業化,也就不會有農業的機械化。關於幹部問題,他強調可以在發展中去培養。他嚴厲地批判了鄧子恢“確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的主張是資產階級觀念(雖然法律上當時規定了保護私有)。關於合作化以後社員成分問題,毛澤東指出:在合作社開始推廣或推廣不久的地區應該是貧農、新下中農(這兩者在全體農民中占60-70%)、老下中農、新老上中農和地主、富農。
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基本組織形式
對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組織形式是合作社。毛澤東認為,為了逐步提高農民的覺悟、逐步地使農民適應新的變化,避免大的震動,應分三步走。即: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首先組織帶有社會主義萌芽的幾戶或十幾戶在一起的農業生產互助組;然後在互助組的基礎上,號召農民組織以土地、農具、牲畜入股和統一經營為特點的小型的帶有半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初級社;最後在生產發展和農民覺悟進一步提高的基礎上,組織大型的、按勞分配的、完全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高級社。並強調在一般情況下都應該遵循上述步驟,同時他也認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走直路,直接搞合作社。
農業合作化高潮
在合作化的初期,在發展速度問題上,毛澤東還是持謹慎態度的。他強調要注意“條件是否成熟”,認為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快一點,條件不成熟的地區就慢一點。他提出在反右的同時也要注意防左。他強調堅持“自願互利”的原則;強調控制發展數字和合理地攤派;強調要積極引導、穩步前進,建社要合乎章程。他特別提出要正確對待中農。指出對待小農經濟只能是改造,而不是消滅。還強調檢驗成敗的關鍵主要是看是否能增產,看新的生產關係是否適合生產力發展的要求。他強調發展合作社要做到數多、質高、成本低並達到增產的目的。根據以上原則,他認為老解放區與新解放區、漢族地區與少數民族地區、先進地區與落後地區等均應有所不同。
1953年10月毛澤東還具體地進行了安排。他提出,在新解放區,無論大、中、小縣要在1954年春天辦好1-2個合作社。他強調說:“至少一個,至多三個”。並說“多了就是冒進,少了就是右傾” 。他指出在土地改革尚未完成的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可以暫時不搞,落後地區也可以推遲搞,可以到1954年秋天以後再搞。他最初提出的規劃是:1953年冬到1954年秋收前全國發展合作社(初級社)三萬二千多個,到1957年可以發展到七十萬個,也可以發展為一百多萬個。這也是第一次提出的規劃。這時的構想主要還是發展小型社。一般每社規模約70-80戶或到一百戶,幾百戶的社應是少數。與此同時,可以建立少數“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農場,到1957年可達3038個並有一定程度上的機械化。建設國營農場是為了更多的為國家提供商品糧食。
但是合作社發展的實際情況是:到1951年12月農業合作社還只有一百四十多個,到1954年秋已發展到十萬多個,到1955年6月經過初步整頓後,還有六十五萬個。這個速度已經超過了原來的規劃。到了1955年7月毛澤東認為全國農村形勢發生了變化,已經出現了一個新的社會主義民眾運動的高潮。他的這個判斷是根據基層送上來的一批報告作出的。他對每份報告都作了批語,這些批語得出的結論就是,農村合作化的社會主義高潮已經到來或即將到來。當時中國農村已有五億人口,毛澤東要求由上面派出大量幹部去指導和幫助合作化運動。
可是,正在這時,浙江對合作化卻採取了“堅決收縮”的方針。一下子解散了共約四十萬農戶的大批合作社。毛澤東認為這是一種驚惶失措的情緒表現,批判這是一種前怕龍,後怕虎的小腳女人思想。他強調說,民眾運動已經走到了領導的前頭,而我們的一些領導卻跟不上運動。具體的就是批判當時負責農村工作的鄧子恢。毛澤東認為鄧子恢錯誤的性質屬於右傾,屬於經驗主義,並認為他是代表了富裕中農和富農的利益。毛澤東正是在這時強調說:“我們應該相信民眾,我們應該相信黨,這是兩條根本的原理。如果懷疑這兩條原理,那就什麼事情都做不成了。”(《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173頁)應該相信民眾什麼呢?那就是要相信廣大農民民眾有著走社會主義合作化道路的積極性。這是一個嚴重的誤判。正是基於這個判斷,所以在以後的發展中,採取民眾運動的方式,不顧廣大貧下中農在土改後的真實願望,粗暴地侵犯中農利益,導致了嚴重的後果。
在批判小腳女人之後,毛澤東認為《農業合作化的一場辯論》已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合作化要大發展,這是農民民眾的要求;2.晚解放區、山區、落後鄉、災區都能發展;3.少數民族地區也可以辦社;4.沒有資金、沒有大車、沒有牛、沒有富裕中農參加也可以辦社;5.“辦社容易,鞏固也不難”;6.沒有農業機器不能辦社的迷信也能完全破除;7.合作社不能隨便解散;8.如不趕快上馬(辦合作社),就要破壞工農聯盟等等……。同時,對一切反對、懷疑加快發展合作社的意見都打了回去,從而也打破了大發展的一切阻力。毛澤東認為過去的爭議已經解決了。
正是由於對農民兩個積極性的誤判,由於對小腳女人的批判,促使農村形勢發生了根本的“變化”。農業合作社的發展掀起了高潮。到1955年的12月下旬,中國的一億一千萬農戶中,已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農戶,即七千多萬農戶回響號召加入了半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業合作社。而在1955年7月31日毛澤東在報告中提到的數字是:加入合作社的農戶有一千六百九十萬戶。也就是說幾個月的時間,就有五千幾百萬農戶加入了合作社。對這種顯然違反發展規律的反常現象,毛澤東卻興奮地說:“這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選自(《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222頁) 他甚至認為:“這件事告訴我們,只需要1956年一個年頭,就可以基本上完成農業方面的半社會主義合作化。再有三年到四年,即到1959年,或者1960年,就可以基本上完成合作社由半社會主義到全社會主義的轉變”。(《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222-223頁)這樣,原本以為需五年,三年卻實現了三大改造的完成。如江蘇省崑山縣的一個鄉兩年就實現了合作化;河北省刑台縣東川口村“只花了一個多月時間就使全村合作化了”。河北省遵化市有一個王國藩合作社,這是一個由二十三戶貧農組成的合作社,是一個只有三條驢腿的合作社,是一個被稱為“窮棒子的合作社”。毛澤東對這個社大加讚揚,認為它代表了整個國家的形象,代表了五億農民的方向,它說明“雞毛可以上天”。
加快發展與反對冒進
在合作化運動高潮形勢的推動下,各地不顧實際條件是否成熟都加快了發展的步伐。在這種情況下,由於侵犯了富裕中農的實際利益,引起了他們很大的牴觸情緒。於是他們在那裡變賣生產資料、抽逃資金、有的還串連、組織中農合作社(被稱為假合作社)……。他們的這種種行為被稱為是態度“最壞”的表現。而實際上,這正說明在合作化過程中涉及到各階層的直接利益,當然態度也會不一樣。這才是正常的表現。
這時,毛澤東不僅要求加速合作社的發展,而且他還以安徽佛子嶺水庫的一個鄉,縱橫幾十里辦成一個大規模的農、林、牧綜合經營的合作社為例,強調大社有其優越性,認為不論是平原還是山區都可以辦大社。這樣全國農村很快就實現了合作化,而且是高級社、是大社。在此過程中,不僅富裕中農有牴觸,就是貧下中農,心中也感到困惑,因為合作化是要消滅土地和生產資料的私有制,實現按勞分配,他們剛剛從土改中得到的土地,通過合作化又被拿走了。如果說土地改革是剝奪剝奪者的話,那么合作化則使農民再次失去了對土地的所有權與使用權。
實際上在合作化,問題上黨內一直存在著鬥爭,即加快發展與反對冒進的鬥爭,1952、1953、1954年,年年如此。頭一年冬季有一個發展、反右傾,第二年春季就有一個反冒進。毛澤東認為那些反冒進者是代表了中農、特別是富裕中農的利益。正是根據此,毛澤東也擔心將來會有人“翻案”。他說“想翻案的人不少。他們認為合作化搞不成器,我們搞的這一套將來統統要翻,說我們並非馬克思主義,而是機會主義。但是,據我看來,大勢所趨,這個案是翻不了的。”(《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216頁
改造完成
在中國建立社會主義社會,是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確定了的奮鬥目標,也是全國各族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長期為之奮鬥的目標。
新中國成立後,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開始了有步驟地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轉變。經過三年經濟恢復工作之後,1952年底,中共中央提出了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明確規定:“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並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這個“一化三改”的總路線,其實質和主要任務是實現國家工業化,而為了實現國家工業化,就必須實現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全面確立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
按照總路線的要求,黨從1953年起,在大力推進工業化建設的同時,開展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社會主義改造的主要任務是:把資本主義私人所有制改造成為全民所有制,把以農民和手工業者個體勞動為基礎的私人所有制改造成為勞動民眾集體所有制。
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實際上就是農業的合作化。1953年,中共中央先後作出兩個關於農業合作化的決議,規定了我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中國農村的合作化,就是在這兩個決議的指導下開始的。到1956年底,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在經歷了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三個階段後基本完成,全國加入合作社的農戶達96.3%。中國農村在發展穩定的氣氛中完成了幾千年的分散個體勞動向集體所有、集體經營的歷史性轉變。
在推進農業合作化的同時,從1953年11月開始至1956年底,黨採取“積極領導、穩步前進”的方針,以生產合作小組、供銷合作社、生產合作社等形式,從供銷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對手工業逐步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全國90%以上的手工業者加入了合作社。
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從1953年下半年即開始進行。對於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是三大改造的重點。國家需要資本主義工商業有一定的發展,因為它有有利於國計民生的一面;但資本主義工商業又存在著不利於國計民生的一面。為了把原來落後、混亂、畸形發展的資本主義工商業逐步引上社會主義改造的道路,從1953年起,中國共產黨在全國範圍內果斷地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了大規模的社會主義改造。改造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把資本主義轉變為國家資本主義;第二步是把國家資本主義轉變為社會主義。1953年6月,中共中央根據中央統戰部的調查,起草了《關於利用、限制、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意見》。9月,毛澤東同民主黨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座談,指出國家資本主義是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必經道路。10月,中華全國工商聯合會召開了會員代表大會,大會傳達了中共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政策。在過渡時期總路線指引下,到1954年底,主要的大型私營工業企業多數已經通過公私合營的方式轉變為公私合營企業。在商業方面,則在國家掌握一切重要貨源的情況下,通過使私營商業執行經銷代銷業務的方式向國家資本主義商業轉變。1955年下半年,不少大中城市出現了資本主義工商業全行業公私合營的趨勢。11月,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區黨委負責人會議,加強了對全行業公私合營的領導。這時,農業合作化高潮的興起,最後地斷絕了資本主義和農村的聯繫,資本主義工商業全行業公私合營的條件已經成熟。全行業公私合營,是國家資本主義的最高形式,是使資本主義所有制轉變為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具有決定意義的重大步驟。1956年1月10日,北京首先宣布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接著,上海、天津、廣州、武漢、西安、重慶、瀋陽等大城市以及50多箇中等城市相繼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在1956年的第一季度末,全國全行業公私合營的私營工業已達到99%,私營商業達到85%,基本上完成了對資本主義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高潮中,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後發出一系列指示,對民族工商業者的選舉權、工作和生活作了充分保障,對民族資產階級實行“和平贖買”政策,使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能夠接受,擁護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通過國家資本主義形式,資本主義工商業逐步改造為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而且在所有制改造中,也實現了人的改造,剝削者轉變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從而為實現國家的工業化和推動各項建設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到1956年已經基本上完成,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在中國全面地建立起來了。這是中國進入社會主義社會的最主要的標誌。中國社會從此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八大正是依據這一形勢,宣布了社會主義制度在我國已經基本上建立起來,並且據此對國內的主要矛盾作出正確判斷,對黨和國家的主要任務作出明確規定。
儘管在社會主義改造的後期,存在著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形式過於單一的問題。但是,整個來說,在一個幾億人口的大國比較順利地實現如此複雜、困難和深刻的社會變革,促進了工農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的確是個偉大的歷史性勝利。
事實已經表明,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建立,為當代中國的一切發展進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
意義
改造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把資本主義轉變為國家資本主義;第二步是把國家資本主義轉變為社會主義。1953年6月,中共中央根據中央統戰部的調查,起草了《關於利用、限制、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意見》。9月,毛澤東同民主黨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座談,指出國家資本主義是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必經道路。10月,中華全國工商聯合會召開了會員代表大會,大會傳達了中共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政策。在過渡時期總路線指引下,到1954年底,主要的大型私營工業企業多數已經通過公私合營的方式轉變為公私合營企業。在商業方面,則在國家掌握一切重要貨源的情況下,通過使私營商業執行經銷代銷業務的方式向國家資本主義商業轉變。1955年下半年,不少大中城市出現了資本主義工商業全行業公私合營的趨勢。11月,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區黨委負責人會議,加強了對全行業公私合營的領導。這時,農業合作化高潮的興起,最後地斷絕了資本主義和農村的聯繫,資本主義工商業全行業公私合營的條件已經成熟。全行業公私合營,是國家資本主義的最高形式,是使資本主義所有制轉變為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具有決定意義的重大步驟。1956年1月10日,北京首先宣布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
接著,上海、天津、廣州、武漢、西安、重慶、瀋陽等大城市以及50多個中等城市相繼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在1956年的第一季度末,全國全行業公私合營的私營工業已達到99%,私營商業達到85%,基本上完成了對資本主義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高潮中,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後發出一系列指示,對民族工商業者的選舉權、工作和生活作了充分保障,使民族工商業者在不太勉強的情況下接受社會主義,從而保證了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順利進行。在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高潮中,也存在著過急過快和過粗的問題。同一時期,中國共產黨還順利地開展和完成了對於農業和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工作。社會主義三大改造的勝利完成,為新中國從新民主主義社會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