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從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共五年,代表人數一共一千二百多名,一共舉行了五次會議,都在首都北京召開。其中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9月15日開幕,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根據憲法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織國務院,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其他四次會議於1955年至1958年每年各舉行一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簡稱:一屆全國人大
  • 任期:1954-1959
  • 代表人數:1200多
  • 會議次數:5次
大會簡介,代表構成,代表名單,上海市(63人),山西省(24人),山東省(77人),內蒙古自治區(13人),天津市(28人),北京市(28人),本溪市(5人),四川省(87人),甘肅省(25人),吉林省(11人),安徽省(39人),江西省(21人),江蘇省(67人),西安市(8人),西康省(14人),西藏(9人),昌都(3人),武漢市(15人),河北省(52人),河南省(56人),長春市(8人),青海省(9人),哈爾濱市(12人),軍隊(60人),重慶市(16人),旅大市(12人),浙江省(35人),陝西省(19人),湖北省(33人),湖南省(50人),華僑(30人),貴州省(26人),雲南省(45人),黑龍江省(18人),新疆省(21人),福建省(18人),廣州市(16人),廣西省(38人),廣東省(46人),撫順市(7人),熱河省(7人),鞍山市(6人),遼寧省(24人),瀋陽市(25人),歷次會議,第一次會議,第二次會議,第三次會議,第四次會議,第五次會議,

大會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之前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行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產生和舉行標誌著一切權力開始由全國人民普選產生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集中行使。由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決定產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國家主席為毛澤東,第一屆常務委員會委員長為劉少奇,第一屆國務院總理為周恩來

代表構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共有一千二百多名代表。在這些代表中,包括了中國當時所有的民主階級和民主黨派的代表人物,包括了工農業勞動模範,武裝部隊的英雄人物,著名的文學、藝術、科學、教育工作者,工商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包括了中國各民族各階層人民的代表。這個會議有一百七十七名少數民族的代表出席。這是表示中國歷史上幾千年來空前未有的團結統一的一次大會。
出席這個代表大會會議的代表中,包括了戊戌變法時期、辛亥革命時期、五四運動時期、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抗日戰爭時期、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這許多歷史時期的政治的社會的活動家。他們的年齡從十八歲到九十歲以上的都有。舊時代中被壓迫在社會最底層的婦女,在這個會議中有一百四十七名代表。
1954年9月15日《人民日報》社論指出:有了這樣廣泛的代表性,這個代表大會會議所討論和決定的一切,就將完滿地表達全國人民的意志,恰當地照顧到不同地區和不同民族的歷史特點,照顧到不同階級和不同階層的特殊利益和要求。這就使得我們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其他一切國家機關能夠更廣泛更鞏固地團結全國人民,勝利地完成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偉大事業。

代表名單

上海市(63人)

王志莘、王性堯、王禹、王淑貞、王菊生、王樹森、白楊、朱順餘、江豐、吳克堅、吳若安、吳梅生、吳綪、吳耀宗、宋慶齡、沈克非、沈志遠、沈鈞儒、沈德建、貝時璋、周信芳、孟憲承、杭佩蘭、林漢達、金仲華、胡子嬰、胡厥文、胡愈之、計浩然、夏衍、袁雪芬、袁瑢、馬彥祥、張方佐、張元濟、張祺、郭棣活、陳石英、陳建功、陳望道、陳雲、陳毅、陸阿狗、盛丕華、湯桂芬、湯蒂因、賀綠汀、項叔翔、馮德培、黃佐臨、楊之華、楊逸棠、葉企孫、裔式娟、榮毅仁、趙祖康、劉靖基、劉鴻生、潘漢年、蕢延芳、錢端升、瞿希賢、魏如
  • 1956年6月15日補選:劉述周

山西省(24人)

王世英、王凱山、王貴英、申紀蘭、曲耀離、吳春安、宋子純、李順達、李輝、辛安亭、武新宇、南漢宸、胡文秀、馬六孩、康永和、張道中、張稼夫、曹煥文、郭玉恩、郭蘭英、陶魯笳、陸景雲、鄧初民、韓忠仁

山東省(77人)

丁玲、丁履德、王洵才、王美恭、王祝晨、王家楫、王深林、王統照、丘金、史東山、安力夫、朱學范、江隆基、何基灃、余心清、吳若岩、吳溉之、呂鴻賓、李田英、李順章、李澄之、沈雁冰、辛志超、邢西萍、周仁、林遵、段君毅、胡可、胡繩、胡耀邦、韋愨、唐亮、夏征農、孫曉村、徐佐夏、晁哲甫、栗再溫、郝建秀、崔德錫、張天民、張公制、張秀岩、張伯秋、張含英、張東木、許之楨、許滌新、陳少敏、陳孟元、陳雷、曾廣福、程子華、童第周、舒同、華崗、馮沅君、楊克冰、楊純、董純才、董琰、趙丹、趙志強、劉子久、劉民生、劉同誥、劉長勝、劉寧一、滕虎忱、鄧拓、錢三強、錢昌照、錢瑛、閻揆要、謝覺哉、韓練成、魏秀英、酆雲鶴
  • 1956年6月15日補選:趙健民、李廣文、王路賓、郎鹹芬

內蒙古自治區(13人)

王再天、王殿興、王鐸、周北峰、奎璧、胡和勒泰、烏蘭、烏蘭夫、特木爾巴根、傅作義、劉秀梅、噶喇藏、蘇謙益
  • 1956年6月15日補選:布和

天津市(28人)

王光英、朱憲彝、朱繼聖、吳冷西、吳德、李純青、李頡伯、李燭塵、周叔弢、俞靄峰、馬思聰、張國藩、畢鳴岐、郭秀雲、陶孟和、傅鴻賓、黃火青、楊石先、楊成武、葛連芳、劉長福、劉格平、劉蔭福、錢嘉光、薄一波、羅雲、譚志清、譚真

北京市(28人)

毛澤東、吳晗、李永、李樹森、周恩來、林巧稚、范瑾、殷維臣、浦潔修、馬玉槐、張友漁、張奚若、張曉梅、梁思成、梅蘭芳、郭樹德、彭真、舒舍予、華羅庚、黃潤萍、載濤、劉少奇、劉世梅、劉英源、劉德珍、樂松生、蔣南翔、諸福棠

本溪市(5人)

呂正操、李恩業、杜者蘅、張維楨、劉瀾波

四川省(87人)

丁道衡、于江震、巴金、王文鼎、王宇輝、王道周、王維舟、田漢、伍修權、朱德、艾蕪、但懋辛、吳玉章、吳昱恆、宋裕和、李一氓、李大章、李伯釗、李初梨、李劼人、李宗林、李筱亭、李賦都、沙汀、周欽岳、周澤昭、邵荃麟、侯外廬、施復亮、胡風、范禎輝、夏康農、孫志遠、徐伯昕、徐崇林、桑吉悅希、索觀瀛、能海、袁志先、張文治、張秀熟、張泗洲、張經武、張際春、張瀾、梁華、章乃器、郭沫若、陳文貴、陳剛、陳曉嵐、陳離、彭劭農、彭迪先、程子健、童少生、華爾功成烈、賀誠、陽翰笙、黃汲清、黃魚門、楊代蒂、楊義平、賈培之、廖井丹、廖蘇華、熊克武、熊尚元、裴昌會、趙世蘭、趙超構、劉文輝、劉承釗、潘大逵、鄧芳芝、鄧錫侯、盧子鶴、蕭龍友、閻紅彥、薩空了、薩福均、謝立惠、鐘體乾、藍田、羅文才、羅世發、蘇新
  • 1955年7月16日補選:陳書舫
  • 1957年6月29日補選:柯召、侯光炯、曾庶凡、谷志標、郎毓秀

甘肅省(25人)

任謙、吳鴻賓、邢肇棠、周有才、孫殿才、馬紹文、馬錫五、馬鴻賓、馬騰靄、張仲良、張治中、張德生、郭孟和、陳成義、盛彤笙、黃正清、楊子恆、楊明軒、楊復興、楊靜仁、達理札雅、鄧寶珊、鄭立齋、霍維德、薛萬祥

吉林省(11人)

於開泉、朱德海、李夢齡、金信淑、金時龍、栗又文、閔剛侯、解方、趙慶夫、韓恩、關山復

安徽省(39人)

方令孺、朱蘊山、江庸、何世琨、何謙堂、余亞農、李有安、李步新、李克農、李達、汪世銘、汪胡楨、沈其益、周新民、周鯁生、查夷平、查謙、孫仲德、孫起孟、孫德和、馬樂庭、張如心、張勁夫、張會亭、梁希、梅汝璈、章伯鈞、章蘊、許傑、陳蔭南、曾希聖、程士范、項南、黃岩、葉篤義、趙朴初、潘鍔、鄭久鴻、黎錦熙

江西省(21人)

危秀英、朱仙舫、吳有訓、李友秀、易瑞生、邵式平、姚依林、許德珩、郭清泗、陳劭先、陳奇涵、陳翊科、程孝剛、黃家駟、楊惟義、趙承嘏、劉之綱、劉俊秀、劉建華、潘震亞、羅隆基

江蘇省(67人)

丁西林、王世泰、王崑崙、王紹鏊、王新章、王學文、史良、伍雲甫、朱兆雪、冷遹、吳貽芳、李士海、李明揚、李承乾、李維光、沙千里、周培源、季方、邱一涵、邵宗漢、金善寶、侯德榜、俞寰澄、柯仲平、柯慶施、柳亞子、胡文耀、胡耐秋、胡喬木、茅以升、徐肖冰、徐芝寅、張志讓、張絅伯、張曼筠、張聞天、章漢夫、許立群、許聞天、陳永康、陳克寒、陳忠經、陸定一、陸淵雷、惠浴宇、斯行健、華君武、費孝通、黃炎培、楊俊生、葉聖陶、達浦生、廖魯言、管文蔚、劉國鈞、劉導生、潘梓年、潘菽、鄭振鐸、鄭辟疆、錢正英、錢俊瑞、錢孫卿、錢偉長、薛暮橋、儲安平、羅瓊
  • 1956年6月15日補選:陳光、何碧輝
  • 1957年6月29日補選:宮維楨

西安市(8人)

方仲如、成柏仁、李象九、馬平甫、習仲勛、趙占魁、趙伯平、嚴信民
  • 1955年7月16日補選:熊應棟

西康省(14人)

王海民、平錯汪階、瓦渣木基、伍文才、安登銀、林甲鏞、果基木古、阿旺嘉錯、阿侯魯木子、降央伯姆、夏克刀登、張為炯、張榮、廖志高

西藏(9人)

赤江·羅桑意西、協饒登珠、阿沛·阿旺晉美、范明、計晉美、羅桑慈勒倫珠卻吉堅贊、張國華、堯西·澤仁卓瑪、丹增嘉措

昌都(3人)

王其梅、邦達多吉、格桑旺堆

武漢市(15人)

王任重、王維綱、朱早弟、朱玖、吳運鐸、李冬青、李國偉、夏以焜、馬哲民、陳經畲、傅景文、彭仰欽、鄧子恢、鄭紹文、薩本炘

河北省(52人)

于學忠、元興、王芸生、王昆、王葆真、王德厚、王德滋、平傑三、田秀涓、田華、田德民、石志仁、戎冠秀、吳文燾、吳韞山、李培之、李國鈞、李鳳蘭、李德全、林鐵、昝凌、苗鳳剛、孫文淑、耿長鎖、馬卓洲、馬紫笙、馬約翰、馬萬水、高樹勛、張霖之、張蘇、張礪生、張岩、陳翰笙、曾三、程硯秋、楊秀峰、葛步海、董昕、榮高棠、甄榮典、齊燕銘、劉白羽、劉仙洲、劉清揚、劉貫一、劉寶忠、劉瀾濤、蔡樹彬、薛迅、藍公武、羅瑞卿

河南省(56人)

孔祥禎、尹達、王化雲、王偉、王毅齋、吳作人、吳芝圃、宋川、宋璉、李世璋、李雪峰、李景韓、杜延慶、汪菊潛、孟夫唐、孟雨、屈武、林礪儒、秉志、侯連瀛、范文瀾、孫香雲、師哲、徐子榮、馬運五、馬豫真、高鎮五、常香玉、康克清、張伯聲、張軫、張雲川、曹靖華、郭則沉、陳士矩、陳鳳桐、嵇文甫、曾傳六、須愷、馮至、楊廷寶、楊鐘健、楊蘊玉、楊顯東、賈心齋、賈拓夫、趙文甫、趙樹理、劉九學、劉名榜、劉景范、鄧穎超、魯定華、賴若愚、魏巍、蘇殿選
  • 1956年6月15日補選:傅子誠

長春市(8人)

呂振羽、范永、張德馨、傅雨田、喻德淵、曾澤生、馮仲雲、劉亞雄

青海省(9人)

札喜旺徐、汪鋒、周仁山、官保加、松布、夏茸尕布、孫作賓、馬興泰、喜饒嘉錯

哈爾濱市(12人)

於毅夫、王孫慈、白希清、石增榮、任仲夷、李昌、車向忱、郭明秋、楊茂林、劉佩芝、褚應璜、蘇長有

軍隊(60人)

丁志輝、王兆才、王有根、王宏坤、王新亭、王維福、王震、甘泗淇、朱良才、江雪山、宋忠福、李天佑、李天煥、李志民、周士第、周文江、周桓、周純全、林彪、洪學智、徐立清、徐向前、馬春雨、崔建功、張明、張宗遜、張英才、許世友、許光達、郭恩志、陳明仁、陳錫聯、陶峙岳、陸昌榮、傅鐘、彭德懷、粟裕、賀炳炎、賀龍、黃醜和、黃克誠、楊在先、董其武、廖漢生、趙毛臣、趙仁虎、劉子林、劉伯承、劉亞樓、劉梅村、劉善本、鄧華、鄭長華、蕭克、蕭勁光、蕭華、賴傳珠、聶榮臻、羅榮桓、譚政

重慶市(16人)

王懷琛、任白戈、何源海、李秉中、沈谷南、胡子昂、馬焱山、曹荻秋、陳淑蘭、黃榮昌、楊如坤、劉蘭畦、蔡樹藩、蕭松立、賴際發、鮮英

旅大市(12人)

丁貴堂、王玉吉、李風女、姜培祿、范希孟、唐立言、張大煜、張天翼、喬傳珏、劉立富、歐陽欽、鄧兆祥

浙江省(35人)

文芸、王國松、包達三、朱之光、何燮侯、宋雲彬、李士豪、沈茲九、沙文漢、周建人、竺可楨、邱清華、邵力子、俞平伯、姚順甫、洪式閭、倪斐君、馬敘倫、馬寅初、張杏花、張琴秋、許寶駒、陳見真、陳叔通、陳雙田、陸士嘉、馮雪峰、馮賓符、楊思一、趙忠堯、劉開渠、錢崇澍、羅祥根、嚴景耀、顧功敘
  • 1956年6月15日補選:葉熙春
  • 1958年2月1日補選:吳憲、俞仲武、俞佐宸、徐赤文、唐巽澤、董聿茂、潘天壽、霍士廉

陝西省(19人)

于振瀛、王德彪、安文欽、李鳳蓮、李敷仁、李馥清、孟天祿、馬明方、張鳳翽、曹冠群、許敬章、楊芝芳、蒲忠智、趙壽山、潘自力、韓兆鶚、韓夏存、韓望塵、蘇資琛
  • 1957年6月29日補選:王首道

湖北省(33人)

王樹聲、王濤、朱君允、吳德峰、李文宜、李四光、李先念、李西屏、李書城、李范一、周小燕、胡克實、涂長望、袁牧之、張執一、張難先、張體學、曹禺、梅龔彬、陳舜英、陳緒宗、湯用彤、楊剛、楊獻珍、董必武、熊晉槐、劉建勛、蔡以田、鄧裕志、薛愚、戴芳瀾、聶國青、饒興禮
  • 1956年6月15日補選:劉西元

湖南省(50人)

王季范、王福海、石邦智、向德、朱早觀、吳通行、呂驥、李呈桂、李明灝、李貞、李哲人、李維漢、李濤、沈其震、狄超白、言仁海、周立波、周谷城、周震鱗、周禮、易禮容、林伯渠、帥孟奇、唐生智、徐特立、康菊英、曹孟君、章士釗、符定一、陶大有、曾昭掄、曾憲植、程潛、舒新城、賀貴嚴、楊定安、董純、雷天覺、趙自現、齊白石、劉斐、歐陽予倩、翦伯贊、蔡暢、蕭三、謝晉、曠經榮、羅叔章、譚余保、譚惕吾
  • 1955年7月16日補選:易湘蘇
  • 1956年6月15日補選:吳煥彧、葉財林
  • 1957年6月29日補選:曹伯聞

華僑(30人)

方君壯、司徒美堂、伍禪、何香凝、吳益修、李喚群、李廣臣、周錚、官文森、邱及、洪絲絲、徐四民、馬玉聲、康鳴球、張國基、張翼、莊希泉、莊明理、陳其瑗、陳嘉庚、彭澤民、黃長水、葉貽東、廖承志、廖勝、鄧軍凱、黎和興、謝應瑞、蟻美厚、蘇振壽
  • 1956年6月15日補選:唐明照、吳桓興

貴州省(26人)

王天錫、王德安、田君亮、申雲浦、艾思奇、吳志珍、吳通明、李仿堯、周素園、洪深、茅顯祺、徐健生、高克林、陳永昶、陳永康、陳曾固、陳職民、陸慶美、陸鎮藩、楊漢先、蒙素芬、趙樹華、劉春、歐百川、羅登義、嚴希純
  • 1956年6月15日補選:周林、彭桓武

雲南省(45人)

刀有良、刀京版、王少岩、召存信、白小松、朱家璧、余海清、李光華、李光榮、李和才、李能、李桂英、李琢庵、周保中、和萬寶、松謀、胡忠華、徐嘉瑞、秦仁昌、馬堅、高士其、張子齋、張沖、張惠英、梅益、普照、曾文昌、黃洛峰、楚圖南、董福生、雷春國、熊開友、裴阿欠、趙鐘奇、劉榮顯、歐根、潘朔端、鄭敦、盧漢、龍明傳、龍雲、謝富治、魏崖景、羅毅、龔綬

黑龍江省(18人)

巴彥胡、王一倫、王喜明、任國棟、李延祿、李范五、林納、金白山、孫孝菊、高崇民、崔國山、梁軍、陳雷、陶淑範、楊顯亭、鄧國章、韓幽桐、關寶祥

新疆省(21人)

王恩茂、伊敏馬合蘇木、安尼瓦爾·加庫林、艾斯海提、呂劍人、依敏諾夫、帕提漢·蘇古爾巴也夫、阿不列孜·木漢買提、阿衣木江、禹占林、美爾尼沙漢·艾尼、馬木提尼牙孜、張邦英、買買提·尼牙孜哈日、買買提艾沙、達夏甫、穆義提、鮑爾漢、賽力瑪·塔力甫瓦、賽夫拉也夫、賽福鼎

福建省(18人)

王亞南、田富達、李質忠、何遂、林一心、吳傳玉(逝世)、侯振亞、莊長恭、張鼎丞、陳紹寬、覃修典、虞宏正、劉永生、劉崇樂、鄭依姆、謝冰心、謝雪紅、蘇華(辭職)
  • 1956年6月15日補選:葉飛、張俊秀

廣州市(16人)

孔憲忠、王生保、丘哲、朱光、吳有恆、林克明、林志澄、林榮曜、夏之栩、張文超、梁伯強、許崇清、許廣平、曾志、馮乃超、鄭天保
  • 1956年6月15日補選:谷源松
  • 1957年6月29日補選:徐劍鳴、鄭鐵如

廣西省(38人)

丘玉池、成仿吾、李任仁、李濟深、金寶生、韋章平、韋國清、區棠亮、張雲逸、張聲震、梁華新、莫乃群、莫壽全、郭城、陳此生、陳基義、陳漫遠、陳銘樞、覃波、覃應機、費振東、黃征、黃紹竑、黃現璠、黃榮、黃蓮輝、楊文貴、楊東蓴、雷榮珂、趙世同、趙樂群、潘古、蔣在球、黎明、盧紹武、謝扶民、謝鶴籌、藍昌法

廣東省(46人)

丁穎、方方、王國興、古大存、古元、伍晉南、李伯球、李堅真、杜國庠、汪漢國、周揚、林文彪、林平、林鏘雲、柯麟、徐鑄成、區夢覺、張文、張振南、張慶春、陳汝棠、陳其尤、陳垣、陳斯德、陳煥鏞、曾生、馮白駒、黃琪翔、黃鼎臣、黃潔、黃藥眠、葉劍英、雷潔瓊、廖似光、廖夢醒、劉思慕、蔡廷鍇、蔡楚生、蔡翹、蔣光鼐、鄧文釗、龍三公、簡玉階、戴愛蓮、羅明燏、譚平山

撫順市(7人)

王崇倫、金直夫、張子富、費廣泰、楊海波、趙國強、韓光

熱河省(7人)

王國權、李耀先、栗德萃、楊雨民、爾德尼、趙斌、劉長貴

鞍山市(6人)

沈策、孟泰、邵象華、胡兆森、張明山、韓天石
  • 1956年6月15日補選:楊士傑

遼寧省(24人)

毛鶴年、王錚、佟玉蘭、吳英愷、吳鳳岐、宋黎、李川江、李砥平、李濤、谷發明、邱新野、哈圖、施玉海、韋玉璽、高揚、張文春、張學思、章澤、陳舜瑤、寧武、楊竺坡、劉洪達、鄭奎福、錢仲舉
  • 1957年6月29日補選:劉慎諤

瀋陽市(25人)

王文山、白朗、朱維仁、吳執中、呂去病、李成君、李錫奎、林楓、姜萬壽、馬世芬、馬恆昌、高方啟、高鳳琴、張振發、章央芬、莫文祥、焦若愚、黃歐東、萬毅、靳樹樑、趙國有、鄭錫坤、羅常培、鞏天民、嚴濟慈

歷次會議

第一次會議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開。代表總人數1226人(其中女代表147人,少數民族代表178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致開幕詞。會議聽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劉少奇《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我國偉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在於從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下面,最後也從資本主義的束縛和小生產的限制下面,解放我國的生產力,使我國國民經濟能夠沿著社會主義的道路而得到有計畫的迅速的發展,以便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並且鞏固我們國家的獨立和安全。”
會議制定和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人民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會議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令繼續有效的決議》。
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為副主席,劉少奇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董必武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鼎丞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大會根據毛澤東主席的提名,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

第二次會議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55年7月5日至7月30日在北京召開。會議代表1118人。會議聽取了國務院副總理、國家計畫委員會主任李富春《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畫的報告》,國務院副總理、財政部長李先念《關於1954年國家決算和1955年國家預算的報告》,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彭德懷《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草案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真《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報告》,國務院副總理鄧子恢《關於根治黃河水害和開發黃河水利的綜合規劃的報告》,國務院副總理陳雲《關於糧食的統購統銷問題》的報告。會議期間周恩來總理作了國際形勢和中國外交政策的發言,提出簽訂亞洲和太平洋地區集體和平公約的建議。
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畫(1953-1957)》、《關於根治黃河水害和開發黃河水利的綜合規劃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關於授權常務委員會制定單行法規的決議》、關於撤銷熱河省、西康省並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的決議;關於撤銷燃料工業部、設立煤炭工業部、電力工業部、石油工業部、農產品採購部,並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第二條第一款條、文的決議。
會議還決定了各部部長的人選。

第三次會議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56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在北京召開。會議代表1041人。會議聽取國務院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李先念《關於1955年國家決算和1956年國家預算的報告》,農業部長廖魯言作關於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草案)的說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彭真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會議期間國務院副總理陳雲、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維漢分別就商業工作與工商關係問題、關於統一戰線作了發言。國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周恩來作了目前國際形勢、中國外交政策和解放台灣問題的發言。
會議批准1955年國家決算和1956年國家預算,通過了《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修改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決議。會議還通過了這次會議的提案審查意見。

第四次會議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57年6月26日至7月15日在北京召開。會議代表1079人。會議聽取了周恩來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和《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報告》。會議還分別聽取了國務院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李先念《關於1956年國家決算和1957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薄一波《關於1956年度國民經濟計畫的執行結果和1957年度國民經濟計畫草案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鼎丞作關於1956年以來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董必武《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真《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及國務院副總理兼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烏蘭夫《關於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的報告》。
會議通過決議,批准政府工作報告;批准1956年國家決算,修正批准1957年國家預算、關於1956年國家決算和1957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1957年度國民經濟計畫、關於1956年度國民經濟計畫的執行結果和1957年度國民經濟計畫的報告;批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還通過關於第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問題的決議、關於成立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決議、關於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的決議和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報告等決議。

第五次會議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1958年2月1日至2月11日在北京召開。會議代表1015人。會議聽取國務院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李先念《關於1957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58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薄一波《關於1958年度國民經濟計畫草案的報告》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關於當前文字改革工作和漢語拼音方案的報告》及周恩來總理關於目前國際形勢和中國外交政策的報告。
會議通過關於1957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58年國家預算及1958年度國民經濟計畫的決議,原則批准1957年國家預算的執行情況,修正批准1958年國家預算和“關於1957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58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1958年度國民經濟計畫和“關於1958年國民經濟計畫草案的報告”;通過關於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批准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通過關於漢語拼音方案的決議,批准《漢語拼音方案》,原則同意關於當前文字改革和漢語拼音方案的報告;通過關於調整國務院所屬組織機構的決定;會議決定國務院若干組成人員的任免;通過關於將直轄市天津市改為河北省省轄市的決議和關於中國科學院院長副院長任免問題的決議。
會議補選程潛為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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